
ICS 83.080.20 G 31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271.3—2016
塑料 聚甲醛(POM)模塑和挤塑材料
第3部分:通用产品要求
Plastics-Polyoxymethylene(POM) moulding and extrusion materials-
Part 3 : Requirements for general materials
2017-01-01实施
2016-06-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塑料 聚甲醛(POM)模塑和挤塑材料
第3部分:通用产品要求
GB/T2227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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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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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 1/16 印张0.5 字数10千字 2016年7月第一版 2016年7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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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66·1-52185定价 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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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271.3-2016
前言
GB/T22271《塑料 斗聚甲醛(POM)模塑和挤塑材料》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一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通用产品要求。 本部分为GB/T22271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合成树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蓝星聚甲醛有限公司、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炭
化学工业分公司、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俊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普雪涛、张海涛、兰林、黄正安、叶南飚、秦新颖、黄志杰、朱金洲、曹志奎、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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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2271.3—2016
塑料聚甲醛(POM)模塑和挤塑材料
第3部分:通用产品要求
1范围
GB/T22271的本部分规定了聚甲醛(POM)模塑和挤塑材料通用品级产品的基本性能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聚甲醛均聚物、共聚物中通用品级(即未经改性)的材料,也适用于通用的粉状、粒状
或片状材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33.1—2008 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ISO1183-1:2004,IDT)
GB/T1040.1—2006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总则(ISO527-1:1993,IDT) GB/T1040.2—2006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ISO527-
2:1993,IDT)
GB/T1043.1—2008 塑料 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非仪器化冲击试验(ISO179-1: 2000,IDT)
GB/T1634.1—2004 塑料 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 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ISO75-1:1993, IDT)
GB/T1634.2—2004 塑料 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 第2部分:塑料、硬橡胶和长纤维增强复合材料(ISO75-2:2003,IDT)
GB/T2547-2008 塑料 取样方法 GB/T3682—2000 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ISO1133:1997,
IDT)
GB/T19466.3—2004 塑料 差示扫描量热法(DSC) 第3部分:熔融和结晶温度及热熔的测定 (ISO11357-3.1999,IDT)
GB/T22271.2—2008 塑料聚甲醛(POM)模塑和挤塑材料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ISO9988-2:1999,IDT)
3技术要求
3.1产品分类
本部分按聚合工艺将聚甲醛(POM)模塑和挤塑材料分为2类:均聚甲醛和共聚甲醛。 本部分按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将通用品级聚甲醛(POM)模塑和挤塑材料分为若干系列:10,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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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271.3—2016
4.4.2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部分要求时,应重新按4.3中取样的规定,自原批产品中取双倍样品进行复验。复验的结果,只要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部分要求,则该批聚甲醛产品应判定为不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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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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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包装
聚甲醛树脂包装应密封、不透光。包装可采用纸塑复合塑料编织袋内衬聚乙烯薄膜袋、不透明的塑料吹塑袋、多层纸袋以及其他适宜的包装袋,包装袋的质量应符合相应包装袋标准的规定要求。每袋净含量通常为25kg。根据生产企业和用户协商,也可以采用其他适宜的包装形式和包装重量。 5.2标识
聚甲醛树脂的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公司名称、地址、商标、产品名称、牌号、产品净含量、批号和采用的标准编号。 5.3运输
聚甲醛树脂可用汽车、火车、轮船等其他适宜的交通工具运输,运输工具应干净、平整、干燥、无突出尖锐物以免刺穿、刮破包装件。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受潮和受污染。在装卸中严禁使用铁钩等锐利工具,切忌抛掷以免损坏包装袋。 5.4贮存
聚甲醛树脂应贮存于平整、干燥、清洁、通风的仓库内,其贮存温度应小于50℃,不得露天裸露堆放,应离暖气等其他热源1m以上。包装件应堆放整齐,并以型号、批号为单元分开堆放,堆置高度小于3m,应与易燃物、强酸、强碱和氧化剂等分开贮存。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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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66·1-52185 定价:
14.00元
GB/T 22271.3-2016
打印日期:2016年8月4日F00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