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53.020.20 J8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724.3—2010
起重机 检查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Cranes-Inspections-Part3:Tower cranes
(ISO9927-3:2005.MOD)
2010-09-26发布
2011-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23724.32010
前言
GB/T23724起重机 检查》分为5个部分:一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一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一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本部分为GB/T23724的第3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ISO9927-32005《起重机检查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英文版)本部分根据1S09927-3:2005重新起草,主要技术性差异为:
附录C序号1中增加“产品合格证"项:
- -
附录C序号6~序号9中,用“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安全固数—3代替“钢丝绳在卷简上的安全图数———2”
上速技术性差异的原固是:考我国国情,与我国塔式起重机的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一“ISO9927的本部分"一词改为GB/T.23724的本部分";
删除ISO9927-3:2005的前言:一对于IS09927-3:2005引用的国际标准,用已被采用为我国的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抚顺永茂建筑机械有限公司、长沙
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孙艳秋、付英雄、李奇志、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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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3724.3—2010
起重机检查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1范围
GB/T23724的本部分规定了应对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进行的常规检查项目,与 GB/T23724.1配合使用。本部分不包括塔机首次使用之前所作的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372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几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设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5972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一2009.ISO4309: 2004.IDT
GB/T23724.1—2009 起重机 检查第1部分:总则(ISO9927-1:1994,IDT) 3总则
为确保塔机的安全作业,应保持其正常的作业状态和操作状态。所有塔机应接受常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检查作业应由用户自行安排。
常规检查有:
日常检查;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全面检查。 注:制造商可以提出有别于GB/T23724的本部分所规定的需规检查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以制造商的要求为准,附录A给出了检查综述一览表。
4 日常检查 4.1总则
日常检查应在开始作业前进行,包括目测检查(一股不需拆卸)和功能试验,如下文所述。 日常检查应由能胜任的人员(如塔机司机)来进行。
4.2内容
每次作业前的检查内容: a) 各工作机构的功能,特别是制动器(一般为空载)的功能: b)各种限制器和指示器的功能: c)观察各种明显的缺陷,包括锯丝绳
4.3结果
检查中发现的任何缺陷均应向能够作出适当决策的人员报告(所谓适当决策是指:继续使用、进行修理、对某一部分或整机做彻底检查、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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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3724.3-2010
应按部件和有关缺陷的类型找出引起缺陷的原因。 应及时记人设备档案(包括修理日期、方法),
5经常性检查 5.1总则
经常性检查应包括日检查(一般不需拆卸)和功能试验,目测检查见5.2的规定,功能试验按4.2 要求进行
经常性检查应由能胜任的人员(如有经验的技师,见GB/T23724.1)来进行。 5.2内容
经常性检查项目如下: a) 润滑:检查润滑剂的渗漏情况: b) 液压装置:检查涉漏情况: c) 吊钩和防脱锁:有无明显变形、裂纹、磨摄: d) 钢丝绳:应符合GB/T5972的规定: e) 连接件和接头:锈蚀情况、外观检查: D 制动器磨损:检查制动器摩摄衬垫的厚度、同障调整、举音等: 8) 液压软管和气动软管尤其是工作状态弯曲的软管; h) 电气系统,状态、老化迹象、水气凝结情况: D 错固装置:检查支撑塔机的择杆或拉索的状况
5.3周期
轻常性检查的周期应考虑塔机的实际使用状况和工作环境,至少为 a) 对于5.2a)~e)的项目,每月一次; b) 对于5,2D~的项日,每年两次。
5.4结果
对检查中发现的任何缺均应向能够作出适当决策的人员报告(所谓适当决策是指:继续使用、进行修理、对某一部分或整机做彻底检查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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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部件和有关缺陷的类型找出引起缺陷的原因。 应及时记人设备档案(包括修理日期、方法)
6 定期检查
6.1总则
定期检查是指按照一定的周期(见6.3),以及每次重新架设后所进行的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日测检查(一般无需拆卸)和功能试验。在做功能试验时,应考患空载和带载两种工
况,如下文所述。
定期检查应由能胜任的人员《如有经验的技师,见GB/T23724.1)来进行检查人员应掌握:一以往的检查报告:
自动记录的数据(如作业循环次数、作业小时数、作业天数、载荷等),通过这些数据可以了解到各部件的工作时间,
6.2内容
定期检查应包含经常性检查的内容所有部件的功能试验应在最不利工况下进行,检查项目如下: 4) 核对塔机的标志和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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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3724.3—2010
b) 核对是否有使用说明书
核对塔机的维护记录, d) 核对各种部件、投备和钢结构。比对实际安装在塔机上的部件与随机文件所列的部件是否
c)
一致, e) 根据设备显示的状态判断其损坏情况
传动装置或其零部件松动,油(润滑油)渗漏:一目视范围内一些待殊零部件(如电机、齿轮、制动器,卷简)之间的连接装置磨损或损坏的
连象;明显的异常噪音和振动;明显的异常高温:紧固螺栓松动、开裂或失效:制动器衬垫有磨损或已磨坏:般状况不正常(锈蚀、污揽)电气系统(电缆人口、电缆附件)有损坏的连象:
-
一铜丝绳(见GB/T5972):
-
吊钩(见附录B)。 f 功能试验。在额定载荷下的功效
机构,尤其是制动器;限制器和指示器
g) 钢结构和围栏:
焊缝:锈蚀:一残留变形:
裂纹
-
h) 塔机基础/塔机轨道,示例见GB/T23724.1-2009中的附录A。
6.3周期
塔机至少每年或每次重新架设后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生:有些校验工作可在拆卸塔机的时候进行,注2:更换滑轮组或背架,增身的加节都不现为拆即和重新架设。 注3:自行架设式塔机折登或展开后,检查项目只限于6.2的b).c)、D.g)和h),
6.4结果
定期检查应记录在案,检查报告应记录检查部件的名称和存在的缺陷,附录C提供了报告示例检查报告应向能够作出适当决策的人员报告《所谓适当决策是指,缝续使用、进行修理、对某一部分
或整机做彻底检查限制使用),
应按部件和有关缺陷的类型找出引起缺陷的原固应及时记人设备档案(包括修理日期、类型等)。
7全面检查 7.1总则
全面检查是按照7.3规定的周期以及附录A确定的周期)所做的详缅检查,全面检查应由能胜任的人员来进行,能胜任的人员如专业工程师,见GB/T23724.1)有能力根
据检查结果来确定需要采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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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3724.3-2010
检查人员应掌撞:
以准的检查报告:一自动记录的数据(如作业循环次数、作业小时数、作业天数、载荷等).通过这些数据可以了解到
各部件的工作时间。
7.2内容
全面检查至少应包括定期检查中的所有项目如果认为合理,全面检查可以要求进行非破坏性试验和/或解体检查,但要考惠:
以往检验的内容(日常、经常性、定期或全面检查);当前试验的结果,一当前目测检查的结果,检查人员在按照维护说明书解体时要格外小心,程免出错或发生误动作。如果没有维护说明书,则
需与塔机制造商或相关部件的制造商联系,寻求带助。
在全面检查过程中,应待别注意:振动:
异常染音或温升:
-
股状况很差,锈蚀各机构、电机和齿轮、轨道、行走轮以及各种轴的定位;
-
制动器:一连接件、螺栓、销轴。
7.3周期 7.3.1未安装自动数据记录仪的塔机或部件的检查周期
建议对塔机或部件的全面检查按下列周期进行: 4年:
-8年: 10年,
-
-
12年: 14年: 14年以后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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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装有自动数据记录仪的塔机或部件的检查周期
Ho
塔机的使用说明书成根据记录仪记录的数据,规定对塔机及相关部件进行全面检查的周期,但至少应按7.3.1规定的周期进行。
除了检查周期,制造商还应对参数值重新初始化(归零、使参数值成为新的起始值等)给予具体指导 7.4结果
全面检查的报告应包含由能胜任的人员所做检查的结果及其结论和建议,包括下一次全面检查的时间。
报告示例参见附录.C 当塔机或部件不是按照其工作级别或在疑似危险的工作条件下使用时,检查人员(见7.1)应提出
适当的建议,
应按部件和有关缺陷的类型找出引起缺陷的康因。 应及时记人设备档案(包括修理日期、类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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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3724.3—2010
8 特殊检查 8.1总则
特殊检查应在发生下列情况后进行: a) 特殊环境状况,如;
极端天气条件(暴风雨等):中等震级的地震:
一过载、碰撞或基础受到破坏
-
b) 作重大的改动之后,如额定起重量加大,更换机构、控制台移位、功率改变、承载结构的构造变
化、在承载结构上施焊、控制系统更改或者与使用等级和载荷谱有关的操作条件发生改变等。 特殊检查应由能胜任的人员(一般都是有经验的技师或专业工程师)根据检查工作的性质来进行。
8.2 2内容
特殊检查范围应与损害或改动的程度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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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检查综述一览表
项目
经性检查
日常检查
定期检在
全面检查发生重大故障之后按规定的周期:
- -
按规定的周期(由制造商规定或准荐的法定周期):拆部重新架设之后
1)去定满期: 2)制造商凝定周期: 3)果据检查报告(经
每月或每6个月和/或按制造商的要求
- -
检查调期
塔机开始作业前
常性检查或定期检在)所建议的周期:我7.3推荐的周期
- -
检查内容 见4.2
见5.2
见7.2
见6.2 自满检查·包猪调
阅记录仅中的数据:功能试验(空载和带载)
同定期检在:如需要,可以对塔机整机或某些部件进行解体检查,菌
目测检查:
一日测检查:一功能试验:
检查方法 一功能试验,
-
-
不霉桥部
不需锈郎
除非制适商有要求。 量或特球试验般不需拆部
能胜任的人员(如塔机 能驻任的人员(有经验 能胜任的人员(有经验 能鞋任的人员(专业工程
检在人员
师)
司机》
的技师)
的技师)
正常:如发现故章·需要修理;需要全面检在(重复出观的故靠、重大故障等):需要提供是够的贷料(如举作说明、使用说明,使用限制等
正常:如发现故障·需要 如发现敬陈.需要修理:
正常:修理:
下次检查的日期:部分或整体更换!报废:需要修理:
需要全面检香(重 需要全面检查(重复出现的故靠,重
-
复出现的故障,重大敌电等需要提供足格的资
检查结果
- -
大故障等):需要据供足够的资
需要提供足够的资料明使用限制等
科(如操年说明,使 料数操作说明使 (如举作说明、使用说用说期使用限制 用说明、使用限制 C 等)
等)
检查报告的内容要写明检
报告应包括被检查部位 查人员发现的同题和结的期细表以及检出缺陷 论—修理项目,下次全的汇总
检查推告 非系统性
非系统性
面惊在的间隔,需要做的试验,全南大修的建议等
依捆维护内容,缺陷,据 依插维护内容:族陷、摄 依据维护内容、缺陷,损坏、 坏,修理等情况的报告, 坏,修理等情况的报告, 修理等情况的报告,记人维
如涉及到修理,则应记人维护记录
维护记录
护记录
记人维护记录
记人维护记录
- 建议根据制造商准荐的方式对草些零部件进行系统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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