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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954—2010
钴及钴合金废料
Scraps of cobalt and cobalt alloy
2011-09-01实施
2010-12-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5954—2010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红涛、许开华、张翔、林秀英、关乐忠、钟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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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5954--2010
钴及钻合金废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钻及钻合金废料(以下简称废钻)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废钻的国内外贸易、再生有色金属熔炼企业,也适用于加工制造企业使用的废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180稀土钻永磁材料 GB/T5124.3硬质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电位滴定法测定钻量 GB/T15679.1钻永磁合金粉化学分析方法、钻量的测定 GB16487.2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 GB16487.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有色金属 GB 16487.8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机 GB/T18376(所有部分)硬质合金牌号 SH/T0345加氢精制催化剂中钻含量测定法
3废钴的分类
废钴按照物理形态及存在方式分为七大类,即I类:纯钻废料;Ⅱ类:钻盐废料;Ⅲ类:钻合金废料; IV类:电池材料废料;V类:催化剂废料;И类:钻渣废料;类:其他钻废料。按照每类废钻的牌号、名称及化学成分来区分不级别,具体见表1所示。
表1钴及钴合金废料的分类
类别
废钻名称
级别
包括废钻锭、废钻片、废钻管等。 1级:Co≥95%,无其他夹杂物。 2级:90%≤Co<95%,无其他夹杂物包括废钴粒、废钴丝、纯钻加工碎屑等。 1级:Co95%,无其他夹杂物。 2级:90%≤Co<95%,无其他夹杂物包括废弃的钻粉、纯钴加工产生的粉末等。 1级:Co≥95%,无其他夹杂物。 2级:90%≤Co<95%,无其他夹杂物
金属钻块
I 类 : 纯钻废料
金属钴屑
金属钴粉
GB/T25954—2010
表1(续)
废钻名称
类别 I 类 : 钻盐废
级别
包括钴盐、钴氧化物、钻氢氧化物等。 1级:Co≥50%,无其他夹杂物。 2级:30%≤Co<50%,无其他夹杂物。 3级:10%≤Co<30%,无其他夹杂物
钻盐
料
硬质合金废料超级合金废料含钴磁性材料废料
废耐磨零件(顶锤、压缸、辊环),模具,切削刀片及刀具,钢结硬质合金,硬质合金磨削料、地沟料等。 1级:同一牌号的合金,Co≥5%,无其他夹杂物。 2级:同一名称的合金,Co≥5%,无其他夹杂物。 3级:混合型合金,Co≥5%,无其他夹杂物
Ⅲ 类 : 钻合金废料
包括废金刚石工具,废汽轮机部件(叶轮、叶片、导管),喷焊或喷涂废料,废高温发动机、涡轮机废件等含钻合金废料。 1级:同一类型的合金,Co≥5%,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合金,Co≥5%,无其他夹杂物
包括铝镍钻、铁铬钻、钻钴稀土合金废料等。 1级:同一牌号的含钻磁性合金,无其他夹杂物。 2级:同一类型的含钻磁性合金,无其他夹杂物。 3级:混合型含钻磁性合金,无其他夹杂物。 包括废旧锂离子电池、聚合物电池、镍氢电池等。 1级:同一类型的废旧电池,型号不限,无其他夹杂物。 2级:混合型废旧电池,型号不限,无其他夹杂物包括锂离子电池、聚合物电池、镍氢电池的废极片等。 1级:Co≥40%,无其他夹杂物。 2级:20%≤Co<40%,无其他夹杂物。 3级:5%
废电池
IV 类
电池材料废料
废极片
电池边角料
V 类 : 催化剂废料
包括废弃钻锰催化剂、钻钼催化剂、油墨催干剂等。 1级:同一类型的催化剂,Co≥15%,无其他夹杂物。 2级:同一类型的催化剂,5%≤Co<15%,无其他夹杂物。 3级:混合型催化剂,5%≤Co<15%,无其他夹杂物
含钻催化剂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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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59542010
表1(续)
类别
废钻名称
级别
包括含钻的矿渣等。 1级:Co≥10%,无其他夹杂物。 2级:5%≤Co<10%,无其他夹杂物。 3级:0.5%≤Co<5%,无其他夹杂物包括镍钻渣、锰钻渣、锌钻渣等冶炼渣。 1级:Co≥20%,无其他夹杂物。 2级:5%≤Co<20%,无其他夹杂物。 3级:0.5%≤Co<5%,无其他夹杂物
含钻矿渣
VI 类钻渣废料
冶炼渣
包括颜铀料(钴黑,钴蓝等),粘合剂等废料。 1级:Co≥15%,无其他夹杂物。 2级:5%≤Co<15%,无其他夹杂物。 3级:0.5%≤Co<5%,无其他夹杂物
废钴泥
M 类其他钻废料
包括钴玻璃碎片等屑状废弃物。 1级:Co≥10%,无其他夹杂物。 2级:5%≤Co<10%,无其他夹杂物。 3级:0.5%≤Co<5%,无其他夹杂物
-
废钴屑
包括镀钻废水、含钴槽液等电镀废料。 1级:Co≥5%的废钴液。 2级:1%≤Co<5%的废钻液。 3级:0.1%≤Co<1%的废钻液
废钻液
4.要求
4.1钻合金废料的牌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如供需双方对牌号有异议时,可参照 GB/T18376(所有)、GB/T4180执行。 4.2表1中未列出的其他废钴,可归入相近的类别中。 4.3钻及钻合金块状废料的最大外形尺寸不作具体规定,但可在不妨碍运输的情况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4废钻中不允许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或带有放射性的物品,不允许混有医疗废物或密封容器。 4.5废钻表面的杂物应尽量予以清除。 4.6 废旧武器零部件应由供方做安全检查后方可供货。 4.7混人废钻中的国家文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试验方法
5.1废钻的形状与洁净程度通过目视检验。
GB/T 25954—2010
5.2如果需对本标准中规定的各种废钻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未确定分析方法时,根据废料类型,可参照GB/T15679.1、GB/T5124.3、SH/T0345等的规定进行。 5.3废钻中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夹杂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的控制按照GB16487.2、GB16487.7、 GB16487.8的规定进行。 5.4废钻中杂质的扣除方法、废钻外形尺寸及单块重量的测量方法等未规定的试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6.1.1废钻宜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也可委托其他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其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需方应对收到的废钻按照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单独封存,并在收到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2组批
废钻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类别,同一名称和同一级别的废钻组成,批重不限。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每批废钻宜附有标签,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废钴名称; c) 废钻类别、级别; d)批号; e) 批重; f) 本标准编号。
7.2包装 7.2.1 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废钻可以打包或压块方式供货,钻及钻合金屑、钻渣均应包装后交货。 7.2.2包装方式、尺寸和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7.3运输和贮存 7.3.1不同类别的废钻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混装。 7.3.2废钻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严禁混人爆炸物、易燃物、垃圾、腐蚀物和有毒、放射性物品,也不得用被以上物品污染的装卸工具装运,有特殊要求时,应有防雨、防雪、防火设施。 7.4质量证明书
废钻交货时,必须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废钴名称、类别、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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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批号及批重; d) 检验结果; e) 发货日期; f) 质量检验部门的印记; g) 本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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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钴及钴合金废料 GB/T 2595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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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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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字数11千字
2011年6月第一版 2011年6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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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66·1-42577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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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日期:2011年8月1日F008A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