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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271-2010 硝基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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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涂料 硝基 硝基 25271

内容简介

GB/T 25271-2010 硝基涂料 ICS 87.040 G 51
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271—2010
硝基涂料
Nitrocellulose coatings
2010-09-26发布
2011-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5271—2010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上海富臣化工有限公司、南京长江涂料有限公司、浙
江环达漆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美涂士化工有限公司、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江苏大象东亚制漆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松辉化工有限公司、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琳、周琼辉、张浩君、邱玉清、刘湘智、朱会明、杨少武、蔡敏钊、张定德、 王晓云。
I GB/T 25271—2010
硝基涂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硝基涂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硝酸纤维素为主要成膜物质,加人醇酸树脂、改性松香树脂、丙烯酸树脂等改性而
成的涂料。产品主要适用于金属、塑料、木质等表面的保护与装饰。
本标准不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包括工厂化涂装)用木器制品表面的保护与装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22—1992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颜色测定法 GB/T17252007 7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ISO3251:2003,IDT)) GB/T1726-1979 涂料遮盖力测定法 GB/T1728—1979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1735—2009 色漆和清漆 耐热性的测定(ISO3248:1998,Paintsandvarnishes
-
Determination of the effect of heat,MOD)
GB/T1762-1980 漆膜回粘性测定法 GB/T1766-2008 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1922-—2006 油漆及清洗用溶剂油 GB/T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3186-2006,ISO15528:2000,IDT)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一2008,ISO3696:1987,MOD) GB/T 6753.1- -2007 色漆、清漆和印刷油墨研磨细度的测定(ISO1524:2000,IDT)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9271—2008 色漆和清漆标准试板(ISO1514:2004,MOD) GB/T9274--1988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介质的测定(eqvISO2812:1974) GB/T9278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GB/T9278—2008,ISO3270:1984,Paintsand
varnishes and their raw materials--Temperatures and humidities for conditioning and testing,IDT)
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eqvISO2409:1992) GB/T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9754—2007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
(ISO2813:1994,IDT)
GB/T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ISO2808:2007,IDT) GB/T13491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JB/T7499一2006涂附磨具耐水砂纸
3产品分类
硝基涂料分为硝基底漆与硝基面漆两大类,其中硝基面漆分为清漆和色漆。
1 GB/T25271—2010
4 技术要求
4.1硝基底漆
产品性能应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
表1硝基底漆要求
指标
项 目
搅拌混合后无硬块,呈均匀状态
在容器中状态不挥发物含量/% 干燥时间/min 表干实干涂膜外观施工性划格试验/级与面漆的适应性打磨性(用400号水砂纸打磨30次) 4.2硝基面漆
≥ ≤
35
10 50 正常
施涂无障碍
<
2
对面漆无不良影响
易打磨
产品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硝基面漆要求
指 标

清漆
色漆
搅拌混合后无硬块,呈均匀状态
在容器中状态原漆颜色*/号细度/μm 光泽(60°)≥80 光泽(60°)<80 不挥发物含量/% 遮盖力/(g/m)黑色白色其他色施工性干燥时间/min 表干实干涂膜外观光泽(60°)/单位值回粘性/级渗色性
≤ ≤
9
26 36 30
≥ M
28
20 60 商定
施涂无障碍
10 50 正常
商定

2
不渗色
2 GB/T25271—2010
表2(续)


项 目
清漆
色漆
耐热性清漆[(115~120)℃/2h] 色漆[(100~105)℃/2h]耐水性耐挥发油性(2h)
无起泡、起皱、裂纹,允许颜色和光泽有轻微变化
18h无异常
24h无异常
无异常
a非透明液体除外。 b含片状颜料和效应颜料,如含铝粉、珠光粉等的产品除外。 c含有透明颜料的产品除外。 d白色、红色、银色漆除外。 试验方法
5
5.1 取样
产品按GB/T3186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5.2试验样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
除另有规定外,制备好的样板,应在GB/T9278规定的条件下放置规定的时间后,按有关检验方法进行性能测试。干燥时间、涂膜外观、光泽、划格试验应在GB/T9278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测试,其余项目按相关检验方法规定的条件进行测试。 5.3试验样板的制备 5.3.1底材的处理
除另有商定外,试验用钢板、马口铁板、玻璃板应符合GB/T9271一2008的要求,钢板的处理按 GB/T9271-—2008中3.5的规定进行,马口铁板的处理按GB/T9271-2008中4.3的规定进行,玻璃板的处理应按GB/T9271一2008中7.2的规定进行。商定的底材材质类型和底材处理方法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5.3.2试验样板的制备
除另有商定外,按表3制备样板,样板涂膜厚度的测定按GB/T13452.2中规定进行,当采用与本标准规定不同的涂膜制备方法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表3试验样板的制备
底材尺寸 mm
涂装要求
底材类型
检验项目
底漆一道:(23±3)μm 清漆两道:(30土5)μm(每道间隔30min)色漆两道:(35土5)μm(每道间隔30min)其中涂膜外观放置24h后测试底漆一道:(23土3)μm,配套面漆厚度商定,放置48h后测试底漆一道:(23±3)μm
施工性涂膜外观
马口铁板
200×100×(0.2~0.3)
200X100×(0.20.3)
与面漆的适应性
钢板或商定
干燥时间
120×50×(0.2~0.3) 清漆一道:(15±3)μm
马口铁板
色漆一道:(23土3)μm
3 GB/T25271—2010
表3(续) 底材尺寸
检验项目划格试验光泽
涂装要求
底材类型
mm
钢板玻璃板
120×50×(0.45~0.55) 底漆一道:(23士3)μm,放置24h后测试
色漆一道:(23±3)μm,放置24h后测试色漆两道:(35士5)μm(每道间隔30min),放置24h后测试清漆两道:(30士5)μm(每道间隔30min)放置24h后测试清漆两道:(30土5)μm(每道间隔30min),干燥及养护详见检验方法规定色漆一道:(23±3)μm,放置24h后测试底漆一道:(23±3)μm,放置24h 清漆两道:(30士5)μm(每道间隔30min),干燥及养护详见检验方法规定
150×100X3
渗色性耐热性
玻璃板
90×120×(2~3)
回粘性打磨性
马口铁板
120×50×(0.2~0.3)
耐水性耐挥发油性
马口铁板
120×50×(0.2~0.3) 色漆两道:(35士5)um(每道间隔30min),
其中耐水性放置24h后测试,耐挥发油性干燥及养护均详见检验方法规定
5.4容器中状态
打开容器,用调刀或搅拌棒搅拌,允许容器底部有沉淀,若经搅拌易于混合均匀,可评为“搅拌混合后无硬块,呈均匀状态”。 5.5原漆颜色
按GB/T1722—1992中的甲法进行。 5.6细度
按GB/T6753.1—2007的规定进行。 5.7不挥发物含量
按GB/T1725一2007中的规定进行。烘烤温度为(80士2)℃,烘烤时间为1h,称样量(1士0.1)g。 5.8遮盖力
按GB/T1726—1979中乙法进行。 5.9施工性
除另有商定外,用配套稀释剂将涂料稀释至施工黏度,若无配套稀释剂则用表4的配比稀释,将试样喷涂至试板上,在第一道喷涂操作后在规定条件下放置1h,喷涂第二道,如喷涂过程中无明显阻力,无明显拉丝、气泡、流挂等现象,可评定为“施涂无障碍”。
试验用稀释剂配置表见表4。
表 4
原料名称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醇甲苯
配比 15 15 5 65
4 GB/T 25271—2010
5.10干燥时间
按GB/T1728--1979中的规定进行,表干、实干均按甲法的规定进行。 5.11涂膜外观
在自然日光下目视观察样板表面有无桔皮、起皱、色斑、颗粒、缩孔等现象,如无则可评定为“正常”。 5.12划格试验
在(60士2)℃烘1h,再按GB/T9286--1998中的规定进行。 5.13与面漆的适应性
在处理好的底材上施涂一道受试底漆,自干24h后施涂一道与底漆配套的面漆。面漆涂膜厚度商定。评定与面漆的适应性时,首先应评定在底漆上施涂面漆是否无障碍,然后再于施涂面漆后48h,在自然日光下目视检查涂膜,若无剥落、开裂、起皱、缩孔、色斑和光泽不均等现象时,可评定为“对面漆无不良影响”。 5.14打磨性
在(60士2)℃烘1h,用符合JB/T7499—2006标准规定的P400(400号)水砂纸打磨30次,如涂膜易打磨成平整光滑的表面,则评为“易打磨”。 5.15光泽
按GB/T9754-—2007中规定进行。 5.16回粘性 5.16.1清漆样板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1h,放入(80土2)℃的烘箱中加热30min,取出样板,在规定条件下再放置1h,按GB/T1762-1980中规定进行。 5.16.2色漆样板按GB/T1762—1980中规定进行。 5.17渗色性
将同类白色硝基涂料喷涂至已经干燥的色漆涂膜上,在规定条件下放置30min后,在自然日光下目视观察受试产品是否渗到白色涂膜中并引起颜色变化,如无此现象则可评为“不渗色”。 5.18耐热性
按GB/T1735一2009的规定进行耐热性的测定,其中清漆样板在(115~120)℃的烘箱中加热2h;色漆样板在(100105)℃的烘箱中加热2h,取出在规定条件下放置1h后观察。 5.19耐水性 5.19.1清漆样板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1h,放入(80士2)℃的烘箱中加热30min,取出样板,在规定条件下再放置1h,按GB/T9274--1988中浸泡法的规定进行,浸人符合GB/T6682的三级水中18h取出,恢复2h,检查涂膜。3块样板中至少有2块未出现皱纹、起泡、开裂、剥落,明显变色、明显光泽变化等涂膜病态现象,评定为“无异常”。 5.19.2色漆样板按GB/T9274一1988中浸泡法的规定进行,3块样板中至少有2块未出现皱纹、起泡、开裂、剥落,明显变色、明显光泽变化等涂膜病态现象,并允许涂膜轻微发白、失光、起泡、在2h内恢复,评定为“无异常”。
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1766一2008的规定进行。 5.20耐挥发油性
样板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1h,放人(80士2)℃的烘箱中加热30min,再在规定条件下放置1h,作为试验样板。按GB/T9274—1988中的浸泡法的规定进行。浸人符合GB1922一2006规定的3号普通型油漆及清洗用溶剂油中2h,恢复2h,3块样板中至少有2块未出现皱纹、起泡、开裂、剥落,明显变色、明显光泽变化等涂膜病态现象,液体的混浊程度也不大时,评定为“无异常”。
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1766—2008的规定进行。
5 GB/T25271—2010
5检验规则
6
6.1检验分类 6.1.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在容器中状态、不挥发物含量、原漆颜色、细度、遮盖力、施工性、干燥时间、涂膜外观、光泽、划格试验、打磨性。 6.1.3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全部技术要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回粘性、渗色性、耐水性、耐热性、耐挥发油性,与面漆的适应性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6.2检验结果的判定 6.2.1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2.2应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该试验样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7标志、包装和贮存 7.1标志
按GB/T9750的规定进行。 7.2包装
按GB/T13491中一级包装要求的规定进行。 7.3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隔离火源,远离热源。产品应定出贮存期,并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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