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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P-G-OGP-PL-001-2010-1 油气管道并行敷设设计规定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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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CDP-G-OGP-PL-001-2010-1 油气管道并行敷设设计规定 CDP
中国石油
油气储运项目设计规定
CDP-G-0GP-PL-001-2010-1
代替CDP-G-PC-PL-001-2009/A
油气管道并行敷设设计规定
2010-03-31发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发布
2010-04-15实施 目 次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II
总则. 5 般规定 6 线路设计
4
6.1线路选择 6.2并行间距 6.3钢管和检验 6.4强度设计 6.5管道敷设 6.6防腐设计. 6.7水工保护 6.8管道标识. 6.9勘察注意事项
7 线路施工技术要求附件条文说明 前言
为了规范管道并行敷设的设计施工,特制定本规定本文件是《油气储运项目设计规定》(CDP)设计指南类文件。总结了中国石油近十年来油气管道
并行敷设的建设经验,在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工程设计联合体2008年7月至2009年3月完成的“并行敷设管道关键技术研究”并行管道的间距及安全措施研究子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文件分为7章,1个附件。 第1 草 沪围,总则,第5章 般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术语和定义,第4章
: ?
支术要求。附件是条文说明
A
76.2.7条关于加热输送管道并行和6.2.2:增加6.5管道敷设,增
B版与A版的主要变化:

间距的规定:将原来的6.2.1 加6.9勘察注意事项:针对涩宁术要求;并对第7章进行了补充、
管道小角度交叉问题,增加了小角度交叉的施工技
删除了原附录A、B
完善和修政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编制单位: 中国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余志峰 史航 张对红 下祥军 王贵涛 吴文 黄留群
孙立刚 陈文国 张振永
本文件主要评审人: 苗承武 冯力胜 高探贵 冯耀荣 丁明东 刘希坤 宫敬
高祁 王茂堂 马正茂 张利 洗国栋 刘玲莉 冯庆善李英义 张余 董绍华 闵希华 王成明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联系人:余志峰联系电话:0316-2074417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有任何意见和
建议,请反馈至: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咨询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甲311号院中国石油管道大厦9层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人:郑伟联系电话:010-69217733 电子邮箱:zhengwei-2390@cppe.com.cn
II CDP-G-OGP-PL-006-2010/B
油气管道并行敷设设计规定
1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同期建设和不同期建设油气输送管道并行敷设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并行管道间距在
50m以内的陆上油气输送管道,不适用于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油气管道山岭隧道设计规定
GB/T 21447 GB/T 21448 GB 50251 GB 50253 GB 50423 GB 50459 GB 50470 CDP-G-PC-CR-005
术语和定义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并行管道以一定间距相邻敷设的管道。
3. 2
并行间距相邻敷设管道的净间距。
3. 3
同沟敷设管道共用一条管沟敷设。
3. 4
在役管道已投入运营或已建的即将运营的管道。
4 总则
4.1为了保证并行敷设管道安全,规范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定 4.2并行管道设计除了满足本规定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1 CDP-G-OGP-PL-006-2010/B
5一般规定
5.1并行管道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优化线路、穿跨越、阀室的位置,以满足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要求。 5.2当同一管廊内有规划管道与之并行时,应为规划管道的建设和运营创造有利条件。 5.3在线路走向相同的情况下,多条管道宜并行敷设,但应尽量减少同沟敷设。 5.4应根据并行管道的特点,保证施工所需的空间及正常的维护检修间距。 5.5新建管道与在役管道并行、交叉时,应制定安全保护措施,恢复在役管道的标识、光缆、水工保护、 伴行路等设施,并征得在役管道管理单位的许可。 5.6并行管道通过活动断裂带时,不宜采用同沟敷设,并行间距不得小于管道可能发生的最大位移值。 5.7并行管道的阀室宜相邻建设,共用供电、通信、道路等设施。 5.8同沟敷设段宜设置管道预警系统,并经论证选择适宜的预警技术方案。
6
线路设计
6.1线路选择
线路路由选择除了要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外,还应根据并行管道的特点,注意以下事项 a)应准确掌握在役管道及相关设施的位置; b)应考虑并行管道的敷设要求; c)应考虑不同地形、地质条件下的管道敷设的并行间距要求; d)应对因并行引起的施工、运行阶段各种风险进行分析,提出采取规避风险的措施。
6.2并行间距
6.2.1基本规定
a)并行间距的确定应考虑管道输送介质的特征、压力、管径、地形特点、周围的土壤性质等参数,
同时应满足施工和运行的要求。当并行敷设的管道中存在加热输送的情况,其并行间距还应满足6.2.7条的规定。
b)不受限制地段,并行间距应满足起决定作用的管道失效而不造成其他并行管道破坏的要求,并
且应不小于6m;不同期建设的石方地段,并行间距不宜小于20m。 c)当油和气管道并行敷设时,输气管道的相关参数决定并行间距;当输气管道并行敷设时,并行
间距由压力高、管径大的输气管道参数决定。 d)应将不同间距下所采取的施工、运行措施费用纳入技术经济比选范围,综合分析后确定并行间
距。
6.2.2受地形、规划等条件限制的区段,并行间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根据具体的限制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适当缩小并行间距。同期
建设的并行管道可同沟敷设;不同期建设的并行管道不宣同沟敷设。 b)不同期建设时,土方地段埋地并行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如表1所示。
6.2.3对于石方地段,应遵循以下规定:
a)同期建设管道应合理安排开挖管沟的时间,同时爆破一条管沟或并行爆破多条管沟 b)对于不同期建设管道,要求如下:
1)宜保持20m以上间距,新建管道爆破管沟形成的振动波到达在役管道处的最大垂直振动速
度应不大于10cm/s。
2 CDP-G-OGP-PL-006-2010/B
2)间距大于10m且小于等于20m时,宜采用非爆破开挖(如采用机械开挖、人工开挖、静态
爆破等):若采用爆破开挖,应论证爆破方案的可行性,报送建设单位审批,并经在役管道管理单位许可。
3)间距大于5m且小于等于10m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开挖。 4)间距小于等于5m时,应采用人工开挖。 5)新建管道爆破管沟时,应保证在设计的并行间距内飞石不破坏邻近管道的地面建筑物。
表1不同期建设的土方地段埋地并行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要求




DN700mm~ 1200mm


DN300mm~650mm
DN300mm以下


(m)
七 壤类型
2.8 2.5 2 2 1.5 1.5 2.5
3.5 2.8 2.5 2 1.5 1.5 3
4 3.5 3 2.5 2 2 4
中密的沙土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沙土)
硬塑的粉土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硬塑的粉质粘土、粘土
老黄土软土(经井点降水)
注1:对于加热输送管道、弹性敷设段以及存在较大应力的其他地段,需进行土体稳定性的校核注2:本表适用于管顶埋深小于1.5m,坡顶无动载情况。
6.2.4当穿越地段并行敷设时,要求如下:
a)并行管道顶管穿越公路时,套管净间距一般应大于10m;当空间受限,经核算顶管对邻近套管
及路基无影响时,最小净距应大于5m,并应符合公路管理部门的规定。 b)同期建设并行管道宜采用同一涵洞穿越铁路:不同期建设的并行管道,当利用在役管道涵洞时
应分析其可行性。当新建穿越涵洞时,与在役管道的涵洞的净间距应不小于10m,并应符合铁路管理部门的规定。
c)同期建设并行管道采用挖沟法穿越河流时,并行间距应满足:1)基岩河床,不应小于1.5m;
2)非基岩河床,采用排水挖沟方式时,不应小于6m;3)采用带水挖沟方式时,可根据工程具体条件确定并行间距。不同期建设时,应根据新建管道的埋深进行计算,并使在役管道位于施工影响范围以外。
d)定向钻穿越河流等障碍物时,并行管道穿越轴线间距宜大于10m(钻机入十端和光缆套管穿越
除外)。 e)同期建设并行管道采用山岭隧道或盾构隧道穿越时,宜共用一条隧道:不同期建设的并行管道
当利用在役管道山岭隧道或水下隧道(包括矿山法、顶管法、盾构法隧道)应分析其可行性。 f)新建管道利用在役管道隧道等设施时,要对在役管道及设施本体进行检测和评价,并进行必要
的修复。
6.2.5同沟敷设段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同沟敷设段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
公称直径最小并行间距,m
DN400mm~800mm
DN400mm以下
DN800mm以上
1.5
1.0
1.2
注1:表中公称直径为并行管道中管径的大者。
3 CDP-G-OGP-PL-006-2010/B
6.2.6隧道、涵洞内并行敷设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隧道、涵洞内并行敷设管道的最小并行间距
隧道
穿
跨越,m (水平敷设)
跨 越方新建已建
涵洞,m
盾构或顶管,m
类 型
矿山法,m 执行 CDP-G-PC-CR-005
0.5 0.5
0.7 0.5
0.5 0.5
0.5
6.2.7加热输送管道并行间距的确定应遵循下列规定:
a)当加热输送管道的热影响范围小于根据常温输送条件下确定的并行间距时,则按该间距执行。
否则应考虑加大并行间距或采用保温、隔热等措施, b)对于同沟敷设或共用隧道、涵洞、跨越地段,除了应进行热影响分析外,还应进行管道的变形
分析,保证受热变形后的管道之间不会互相碰撞或间距过近,否则应采取加大间距或减小变形的措施。
6.3钢管和检验
同沟敷设段、共用隧道、涵洞或跨越段管道,钢管在工厂的水压试验压力引起的环向应力要求达到 95%SMYS(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 6.4强度设计 6.4.1对于一般地段,并行油气管道的设计系数按照GB50251和GB50253的相关规定取值,不宜提高整个并行段的设计系数。局部特殊地段需要提高设计系数的,应经过分析比较后确定。 6.4.2穿越段、隧道内和跨越段并行管道强度设计应符合GB50423和GB50459的规定。 6.4.3宜适当增加同沟敷设段中易受损管道的壁厚。 6.5管道敷设 6.5.1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合理布置相邻管道的空间位置。在地形或其他条件允许的地段应使两条管道保持不小于6.2规定的并行间距。 6.5.2同沟敷设段宜采用直管或弹性敷设。弯管之间应采用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相邻管道互相影响。 隧道及涵洞内并行管道之间应有保持其设计间距的隔离、限位措施 6.5.3同沟敷设段管道的固定墩应沿长度方向错开分别布置,错开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 6.5.4同沟敷设段管道的组装方式,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作业带布置、弯管所占的比例等情况综合选定。山区条件下的同沟敷设段管道宜采用沟下组焊,并应采取措施保证管沟的稳定性。 6.6防腐设计 6.6.1同期建设的并行管道宜选择同种类型和级别的外防腐层。管道外防腐层的设计应符合GB21447 的要求。当并行管道的管径相近时,应采用不同颜色的外防腐层或采取适当的永久性标记措施,以便于施工和维护中识别对应的管道。 6.6.2阴极保护
并行敷设地段管道的阴极保护除了满足GB/T21448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同沟敷设阴极保护站合建的并行管道宣采用联合阴极保护;同沟敷设阴极保护站分建的并行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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