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F(纺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计量技术规范
JJF(纺织)049—2012
摆锤式织物撕裂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Fabrics Tearing Tester
2013-05-01实施
2012-11-30发布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发布
JJF(纺织)049—2012
摆锤式织物撕裂仪校准规范
JJF(纺织)049—2012 代替JJF(纺织)049—2006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Fabrics Tearing Tester
归口单位:纺织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参加起草单位:南通三思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方圆仪器有限公司莱州市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宁波纺织仪器厂温州大荣纺织标准仪器有限公司南通宏大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本规范由纺织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纺织)049—2012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刘晓丹(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马道林(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张森 (济南纺织科学研究院)李升(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参加起草人:
薛伟(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甫炎(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邱学明(莱州市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胡君伟(宁波纺织仪器厂)朱克传(温州方圆仪器有限公司)张孟胜(温州大荣纺织标准仪器有限公司)钱士超(南通宏大实验仪器有限公司)杨惠新(南通三思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JJF(纺织)049—2012
目 录
(Ⅱ) (1) (1) (1) (1) (2) (3) (3) (5) (6)
引言 1 范围
引用文件 3 术语
2
..
概述· 计量特性
4
5
....
6 校准条件及校准器具
校准项目和校准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
8 9
....(7)
附录A撕裂仪校准记录表附录B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实例附录C摆锤式撕裂仪校准方法及原
(8) (10)
.
JJF(纺织)049—2012
引言
1995年,中国纺织总会颁布了JJG(纺织)060一95《落锤式织物撕裂仪部门检定规程》。2006年变更为JJF(纺织)049一2006《落锤式织物撕裂仪校准规范》,其内容基本不变,本校准规范参照了前两者编制而成。与JJF(纺纺)049一2006相比,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变化为:
-增加了名词术语解释、校准结果不确定度分析、校准环境要求;一增加了电子式织物撕裂仪的校准内容,扩大了适用范围;一以附录形式增加了力值校准的原理和方法;参考撕破强力标准GB/T3917.1一2009《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1部分:
冲击摆锤法撕破强力的测定》,修订了部分技术参数。
Ⅱ
JJF(纺织)049—2012
摆锤式织物撕裂仪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摆锤式织物撕裂仪(以下简称撕裂仪)的校准方法,适用于新制造、 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机械式和电子式及相类似的各种撕裂仪的校准。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JJF1059 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GB/T3917.1-2009 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1部分冲击摆法撕破强力的
测定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用于本规 3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手本规范 3.1撕破强力
在规定条件下 使试样上初始切口扩展所需要的力,分“经向撕破强力”和“纬向撕破强力”。 3.2势能法撕裂仪
采用测量撕破试样前后摆锤势能变化量(即摆锤重心高度变化),来计算撕破裂强力的摆锤式撕裂仪。 3.3动能法撕裂仪
采用测量撕破试样前后摆锤在某一点动能变化量(即摆锤角速度变化),来计算撕破裂强力的摆锤式撕裂仪。 4概述
摆锤式织物撕裂仪用于机织物试样平均撕破强力的测定,也可用于撕裂方向有规律其他试样平均撕破强力的测定。
摆锤式撕裂仪的摆动部分是一个物理摆,它可以是多种形状。试验时,将试样固定在夹持器上,并切开一个切口,释放具有一定势能的摆锤,由动夹持器运动使试样沿切口方向被撕裂,测定撕破织物一定长度所做的功,按试样原长度换算为平均撕破强力。 撕裂仪可分为纯机械结构的机械式(势能法)和采用电子技术的电子式(势能法和动能法)撕裂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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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计量特性
5.1外观及基本状态要求 5.1.1铭牌
撕裂仪应在适当部位装有铭牌,铭牌上须标明仪器型号、规格、制造厂名、产品编号、出厂日期。 5.1.2外观
撕裂仪应清洁,外表不应有影响试验性能的机械损伤。传动部分及各润滑系统无缺油现象。 5.1.3仪器放置
撕裂仪应安放在稳固的工作台上,安放环境应清洁,周围无明显震源和腐蚀性介质。撕裂仪底座应当稳固,摆锤摆动时仪器不能有晃动。应在适当的部位装有水平指示部件(自动判断摆的平衡位置的电子式撕裂仪可不作要求),并调整好水平。 5.1.4摆及附属件 5.1.4.1摆锤和增荷重锤应标明与仪器相同的编号及与量程相对应的标记。 5.1.4.2摆锤扬起后,定位器应能使其保持初始位置。定位器释放时,摆锤应能下落自由摆动。机械式撕裂仪在空载条件下,最小量程的摆锤在自由摆动20个周期后,其摆幅衰减量应小于25mm。电子式撕裂仪不作要求。 5.1.4.3摆锤的下沿应有过摆重心的铅垂线的标记。仪器水平调整好后,摆锤在释放后的自由状态,该标记应与机架上对应的标记重合,通过摆重心的铅垂线应当正好通过定位器的制动点,此时其标记应与制动点吻合(偏离量不得超过1mm)。当加放其他量程的重锤后该状态不得发生改变(偏离量仍不得超过1mm)。 5.1.5电气安全性
电子式撕裂仪的电气设备应安全可靠,电气部分与机座的绝缘电阻≥5MQ,接地线与机座的接地电阻<1Q。仪器显示和运转正常。 5.2计量性能技术要求 5.2.1夹持器位置 5.2.1.1夹持器夹持缝上沿与摆轴中心的连线与过摆轴的铅锤线的夹角应为27.5°土 0.5;夹持器夹持缝上沿与轴中心线的间距应为(104士1)mm。 5.2.1.2固定夹持器与移动夹持器的间距为(3士0.5)mm,夹持面应共面,夹持缝上沿应共线。 5.2.1.3夹持器的夹持面夹紧时应密合,间隙不大于0.02mm。夹持面高度为15mm (或16mm),宽度不小于30mm。 5.2.2切刀
切刀刀口应锋利且对准夹持缝中间,切刀动作应平稳,正常。切出试样的切口长度应为(20±0.5)mm。 5.2.3零位 5.2.3.1机械式 5.2.3.1.1指针与标尺刻线应平行重合,二者间隙不大于5mm,指针长应能覆盖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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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最短刻线2/3以上。 5.2.3.1.2指针应能准确记录摆工作时摆过的角度:最小量程摆停止时,指针无自动滑移现象;最大量程摆工作时,指针无明显弯曲,记录的角度不滞后。 5.2.3.1.3在各量程挡调整零位时,都能达到指针对准标尺零刻线,不离线。 5.2.3.2电子式 5.2.3.2.1零位(零力值)校准允需偏差:最小位数2个字。 5.2.3.2.2零位的变动性:不超出最小位数2个字。 5.2.4力值校准 5.2.4.1机械式示值误差允许范围:土1个分度。重复性偏差:不超过1个分度。 5.2.4.2电子式示值误差允许范围:士1%FS。重复性偏差:不超过1%FS
6校准条件及校准器具 6.1环境条件 6.1.1环境温度:常温; 6.1.2环境湿度:小于85%RH。 6.2校准器具
校准器具要求如表1所示。
表1标准器具要求
数量 备注 1 1 1 1 1
序号 1 2 3
主要技术要求 500V,10级
检具名称兆欧表万用表
塞尺游标卡尺测力计小线锤
0.02mm~1mm,1级 300mm,MPE±0.0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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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kg~5kg,1g
专用撕裂仪测力检具
撕裂仪示值检具 (码、力值码、专用撕裂仪检具),
1
7
±0.3%
7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7.1外观检查
按照计量特性要求5.1对撕裂仪进行外观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1.1~5.1.4.1的要求。 7.1.1空载条件下,在最小量程,扬起摆锤后,释放定位器,目测摆锤自由摆动20个周期后,其摆幅衰减量应符合5.1.4.2的要求。 7.1.2调整好仪器水平,摆锤在释放后的自由状态,轻轻摆动摆锤,待其静止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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