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020.01 CCS Z 04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6123—2022
三氯乙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Requirements for assessment of green factory
intrichloroethyleneindustry
2023-04-01实施
2022-09-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6123—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
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厦门市蓝水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苗乃芬、王奇、张继梁、谢东兵、李建功、汪洋、金玲玲、杨裴、郭永欣、 范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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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乙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三氯乙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程序、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以乙炔氯化法生产三氯乙烯行业的绿色工厂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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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13466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901 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21367 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256 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9115 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 GB/T29304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 GB31571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32151.10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T33635 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导则 GB/T 36132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5035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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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283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HG/T4184责任关怀实施准则 HJ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JB/T6750厂用防爆照明开关
3术语和定义
GB/T36132一2018界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绿色工厂 greenfactory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来源:GB/T36132—2018,3.1]
3. 2
相关方 5interestedparty;stakeholder 可影响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活动、受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活动所影响、或自认为受绿色工厂
创建的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来源:GB/T36132—2018,3.3]
4总则
4.1评价原则 4. 1. 1 1一致性原则
三氯乙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总体结构与GB/T36132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要求保持致。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人、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共7个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细化。
三氯乙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架见图1。
管理体系 N
能源与资源投入
产品
基本要业
绩
生产过程
效
求
环境排放
V 基础设施
图1 三氯乙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架
4.1.2定性和定量结合原则
三氯乙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应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绿色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定量评价指标主要选取有代表性的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反映工厂绿色特性的指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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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评价方法
三氯乙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方法:
评价指标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一评价指标分为必选指标和可选指标,必选指标以能愿动词“应”表述,可选指标以能愿动词
“宜”表述;必选指标满足要求得满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一可选指标全部满足要求得满分,不满足要求应依据符合程度在0分和满分之间取值。
4.3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4.3.1三氯乙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的权重系数分别为:
一基本要求(见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一基础设施(见5.2)20%;一管理体系(见5.3)15%;一能源与资源投人(见5.4)15%; —产品(见5.5)10%;一环境排放(见5.6)10%;一绩效(见5.7)30%。
4. 3.2 二级指标的具体评价要求分别计分,其中绩效指标采用分级计分模式。
5评价指标及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基础合规性要求 5.1.1.1工厂应依法设立。 5.1.1.2工厂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并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5.1.1.3工厂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1.1.4工厂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应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5.1.1.5工厂应按《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开其环境信息 5.1.1.6工厂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1.2基础管理职责 5.1.2.1最高管理者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应满足GB/T36132—2018中4.3.1a)的要求。 5.1.2.2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且满足 GB/T36132—2018中4.3.1b)的要求。 5.1.2.3工厂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
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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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应有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c) 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
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d) 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储存、使用、经
营、运输进行管理; e) 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GB18597等的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产生、储
存、运输及处置进行管理。
5.2基础设施 5.2.1建筑 5.2.1.1工厂建筑应满足GB51283等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并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场地、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无害化及可再生能源利用。 5.2.1.2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三同时”制度等政策和有关要求。 5.2.1.3危险品仓库、危险废物仓库、固体废物暂存间等应按有关要求设置。 5.2.1.4工厂的厂房宜采用钢架结构、砌体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5.2.2照明 5.2.2.1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建筑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5.2.2.2厂区内可能出现爆炸性环境的场所如有照明需求,应按GB3836.1、JB/T6750等的有关要求配置防爆照明设备。 5.2.2.3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5.2.2.4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宜根据情况尽量利用自然光。 5.2.2.5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调光等措施。 5.2.2.6工艺适用时,宜使用节能型照明设备,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宜不低于50%。 5.2.3工艺及设施 5.2.3.1工艺路线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并优先采用国家鼓励和推荐的节能环保先进技术。 5.2.3.2设计时应根据原料组成、性质选择生产工艺、设备及技术路线,满足对工艺节能、安全、 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的要求。 5.2.3.3工厂应对各生产工序开展评价,评估各个工艺段的输入输出产品接触的所有媒介是否会发生化学变化或物质转移(有化学变化或高温高压的工艺过程)。 5.2.3.4为防止设备发生超压,装置内的压力设备和管道应设置安全阀和爆破膜等泄压设施。 5.2.3.5具有可燃气体、易燃气体和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装置和设施(如乙炔装置、氯化装置、裂解装置、精馏装置、罐区、包装区、装车区等),应按GB51283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 5.2.3.6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如乙炔发生器、乙炔清净塔、乙炔干燥器、氯化塔、精馏塔、储罐等)应设置供开、停车使用的氮气置换设施,有乙炔、二氯乙烯等易燃易爆介质存在的设备应设氮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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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 5.2.3.7拥有易燃易爆尾气放空管装置的,应在其上面设置阻火器和防爆装置,并设置避雷保护和高压水,以保证安全生产。 5.2.3.8工厂应根据工艺需要,配备废氯化氢气体吸收装置。 5.2.3.9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控制要求操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生产装置(单元)稳定运行,避免或减少非计划停工。 5.2.3.10工厂应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包括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料、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产生量(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 5.2.3.11应定期对生产装置、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2.3.12宜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热、余热(精馏工序产生的蒸汽等)进行回收,并对可再生物料进行综合利用。 5.2.3.13宜采用最新版《石化绿色工艺名录》中的绿色工艺。 5.2.4通用、专用设备 5.2.4.1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5.2.4.2应根据生产工艺路线、能源利用水平等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生产设备。 5.2.4.3工厂使用的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对电动机的经济运行管理应符合GB/T12497的规定;对风机、泵类和压缩机等的经济运行管理应符合GB/T13466的规定;对电力变压器的经济运行管理应符合GB/T13462的规定。 5.2.4.4应建立设备操作规程、管理维护保养、更新及报废制度。 5.2.4.5工厂使用的设备,如乙炔氯化塔、脱氯化氢反应器、裂解装置、精馏装置等,应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5.2.4.6应根据生产装置区不同区域特点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和火灾报警装置 5.2.4.7可能出现爆炸性环境的场所内使用的设备和防护系统防爆要求应符合GB/T29304、GB 3836.1的规定。电缆及桥架应选用阻燃或难燃型。 5.2.4.8对安全生产重点监控设备设施、装置和相关区域,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5.2.4.9生产装置应采用确保人员和工艺系统安全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分散控制系统(DCS)/可编程控制系统(PLC)」和安全仪表系统(SIS),并确保有效运行。 5.2.4.10应根据生产工艺设置可再生资源和能源回收装置以及“三废”回收处理装置,回收装置应采用先进的回收技术,并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5.2.4.11输送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物质的泵宜选用无泄漏的屏蔽泵。 5.2.4.12用能设备宜采用新型节能设备或效率高、能耗低、物耗低、水耗低的设备。 5.2.4.13宜选用国家鼓励的先进适用的符合节能技术装备要求的生产设备。 5.2.5计量设备 5.2.5.1应依据GB/T20901、GB17167、GB/T21367、GB24789的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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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6123—2022 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5.2.5.2计量仪器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定期检定校准。 5.2.5.3应建立计量管理制度,设有专人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配备、使用、检定、维修、报废等)。 5.2.5.4应建立计量设备管理台账(包括计量制度、计量人员管理、计量器具档案等)。 5.2.5.5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 5.2.6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 5.2.6.1应设置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的处理能力应与生产排放相适应,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对于自身不能处理的污染物,应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5.2.6.2应建有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和效果评估工作。 5.2.6.3应将环保设施与生产装置同等管理。 5.2.6.4应设置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处理处置设施。 5.2.6.5污染物或废弃物处理设备宜选用高效、节能、环保设备。 5.3管理体系 5.3.1 质量管理体系 5.3.1.1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GB/T19001的要求。 5.3.1.2质量管理体系宜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5.3.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3.2.1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满足GB/T 45001的要求。 5.3.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宜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5.3.3环境管理体系 5.3.3.1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4001的要求。 5.3.3.2环境管理体系宜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5.3.4能源管理体系 5.3.4.1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3331的要求。 5.3.4.2能源管理体系宜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5.3.5社会责任
企业宜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社会责任报告应符合HG/T4184的要求,并公开可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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