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333—2017
(2017年确认)
油气输送管道隧道穿越工程
施工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oil and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tunnel crossing engineering
2017—08-28发布
2017-08-28实施
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Q/SY063332017
再版说明
本标准于2017年复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 本标准在发布复审结论的同时,按照《关于调整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号规则的通知》(中油质
[2016】434号)的要求对标准编号进行了修改。
本次印刷与前一版相比,技术内容与前版完全一致。 本次仅对标准的封面进行了如下修改:
标准编号由Q/SY1503—2012修改为Q/SY06333—2017。
Q/SY06333—2017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5 材料验收与储存 6 施工准备 7 施工测量 8 洞口工程 9 隧道开挖 10 隧道支护 11 隧道衬砌 12 监控量测 13 隧道施工的防水和排力 14 通风与防尘 15 供水与供电 16 不良地质和特殊地质地段的隧 17 管道安装 18 HSE管理 19 交工验收附录A(规范性附录) 隧道长度分级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 爆破成缝附录C(规范性附录) 施工阶段围岩级别判定卡附录D(资料性附录) 条文说明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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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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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Q/SY063332017
前 創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九一五建设工程公司、中油朗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向新、周剑琴、张龙、何睿、张涛、王强、洪广创、王圣堂、李峰、曾德军、柳霞、吴建忠、鲍宇、王学军、肖倩、吴定德、亢泽、王志平。
S 0
II
Q/SY06333—2017
油气输送管道隧道穿越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范围
1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输送管道隧道穿越工程(以下简称隧道穿越工程)矿山法施工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矿山法施工的新建水下和陆地油气输送管道隧道本体和隧道内管道的安装
施工。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GB 3836.1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 用电气设备 第14 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GB 3836. 1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 用电气设备 第15 部分:危险场所电 气安装(煤矿除外) GB 3836. 1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煤矿除外) GB3883(所有部分)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69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24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 GB 50568 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
TB10120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会 第466号煤矿安全规程(2009版)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8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矿山法隧道 tunnel by digging 采用一般开挖地下坑道方法修筑的隧道。
3. 2
明洞 opencuttunnel 在洞口埋深较浅或地质不良地段,采用明挖法修建的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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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全断面开挖法 full faceexcavationmethod 按照设计断面一次开挖成形的施工方法。
3. 4
双侧壁导坑法 both side drift method 先开挖隧道两侧的导坑,并进行初期支护,再分部开挖剩余部分的施工方法。
3. 5
单侧壁导坑法 one side drift method 将隧道断面横向分成三块或四块,每步开挖的宽度较小的施工方法。
3. 6
围岩 surrounding rock 隧道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
3. 7
围岩压力 surroundingrockpressure 隧道开挖后,因围岩变形或松散等原因,作用于支护或衬砌结构体上的压力。
3.8
围岩分级 surroundingrockclassification 根据岩体完整程度和岩石坚硬程度等主要指标,按稳定性对围岩进行的分级。
3. 9
岩爆rockburst 在高地应力岩层中开挖隧道时, 围岩应力突然释放而引起岩块爆裂向外抛射的现象。
3.10
贯通测量 holing through survey 为使两个或多个掘进面,按照设计要求在预定地点正确接通而进行的测量工作。
3. 11
光面爆破 smooth blasting 为使爆破开挖面平整,减小超挖,由开挖面中部向外侧轮廊顺序起爆的爆破方法。
3. 12
预裂爆破 prestlitting 在硬岩隧道的开挖中,先行爆破周边孔, 预先形成断裂面,然后再爆中央部分的爆破方法。
3. 13
超前探水 leading-boring exploration ate 为提前探明掘进工作面周围水害威胁而采取的施工措施。
3. 14
喷锚支护 shotcrete and rock bolt support 由喷射混凝土、锚杆和钢筋网等组合而成的支护结构。
3. 15
超前支护 advancedsupport 在隧道开挖前,对开挖工作面前方的围岩进行预加固的支护技术。
3. 16
管棚支护 pipe-roofprotection 在隧道开挖前:沿开挖轮廓线外,在一定范围内:按一定外插角和间距插入一定直径的钢管,并
压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然后将钢管尾部与钢架焊接为一体形成的拱部预支护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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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7
小导管预注浆 smallpipe-roofprotection 沿开挖面的上拱外周插入直径为38mm~70mm的钢管,压注浆液,开挖时用钢架等支承这种钢
管所进行的支护和堵水。 3. 18
超前锚杆pioneerrockbolt 在工作面前方,沿隧道上拱按一定辐射角度设置的起着预加固围岩作用的锚杆。
3.19
预注浆 pioneergrouting 为了固结围岩,填充空隙或堵水而沿着开挖面或拱部进行的注浆。
3.20
村砌 lining 为控制和防止围岩的变形或落,确保围岩的稳定,或为处理涌水和漏水,或为隧道的内空整齐
美观等目的,将隧道的周边围岩被覆起来的结构体。 3. 21
回填注浆backfillinggrouting 在衬砌完成后,为了填充衬砌与围岩之间的空隙而进行的注浆
3. 22
放射性地层 radioactivity stratum 地层围岩中含有能自发地发射粒子或电磁波的放射性核素,对人类健康产生有害辐射影响的地
层。放射性地层围岩一般有大理岩、花岗岩、石灰岩和板岩等。
4 基本规定
4.1隧道分为陆上隧道和水下隧道两类,按长度分为长隧道、中长隧道和短隧道三级,其长度分级划分见附录A。 4.2隧道围岩应根据其坚硬性、岩体完整性、结构面特征、地下水和地应力状况分为I级、Ⅱ级、 Ⅲ级、IV级、V级和И级六个级别,分级方法应符合GB50568的 4.3 隧道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4.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 并应取得相应的体系认证证书。 4.5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并制定预防塌方或通过不良地质地段等的专项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4.6施工单位应制定隧道工程施工中的运输、通风、照明、防尘、防幅射、防水和防止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7隧道掘进施工时应密切监测围岩及地下水等的变化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实际围岩状态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修改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
施工中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4.9 隧道施工过程中应随时积累资料和数据,并做好原始记录。 4.10 用于施工的测量、计量、试验器具应经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11 隧道施工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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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材料验收与储存
5.1一般规定 5.1.1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材质、规格和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5.1.2对工程所用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应进行检查,当对其质量(或性能)有疑间时应进行复验,不合格者不应 使用。 5.1.3材料的复验应见证送样至具有相应专业检验与试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复验。材料复验单位的选择应由施工单位申报,并应经监理单位批准。 5.1.4材料复验应由具有见证资格的人员见证取样。建筑材料应全部复验,且宜采用就地复验。 5.1.5 材料的现场堆放场地应选择在地势平坦的高处,并应采取防水、防潮和防冻措施。 5.1.6 投人工程的所有材料进场前均应报检,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 5. 2 材料的验收及检验 5.2.1 进场材料验收时,应对材料的规格 型号、数量以及生产厂家进行核对并做好现场记录。 5.2.2 建筑材料的检验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 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个取样批次,袋装 麦水泥每200t为一 个取样批次, 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取样。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1个月)的水泥应重新检验其性能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
a)
b) 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石,每400m或600t为一个取样批次,不
足上述数量也应取 - 组试样。 c) 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取样批次,不足60t也按一
批计。 d) 不满足上述a)~c)要求的水泥、砂石和钢筋,应视为不同批次分别取样。 e) 其他材料的取样批次,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5. 2.3 输送用钢管及附件、管道焊接与防腐材料的验收与检验应 符合GB50369的相关要求。 5. 3 材料的储存 5.3. 1 水泥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水泥储存应有固定的库房,库房应能防雨防潮。 b) 水泥不应直接储存在地面,堆放地面宜铺设防水隔离材料或采用加设隔离层的木板,隔离
层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00mm c) 水泥堆放距库房墙壁间距应大于200mm,袋装水泥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0袋。 d) 不同规格、型号的水泥应分开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记。标记应标明生产厂家、出厂日期、
编号、等级及检验状态。
5.3.2 钢材(含锚杆)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材宜存放在库房或料棚内,且不得直接堆放在地面。若采用露天存放时,钢材表面应采用
防雨材料覆盖。
b) 钢材储存时应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记。标记应标明生产厂家、规
格型号、炉批号、使用部位、检验状态。
5.3.3 砂石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