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313—2010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
Instrument Current Transformers
2010-11-05发布
2011-0505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JJG313—2010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Instrument
JJG 313—2010 代替JJG313—1994
Current Transformers
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0年11月5日批准,并自
2011年5月5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国家高电压计量站
参加起草单位:天津电力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四川电力试验研究院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本规程委托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G 313—2010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王勤(国家高电压计量站)王乐仁(国家高电压计量站)章述汉(国家高电压计量站)
参加起草人:
卢欣(天津电力科学研究院)潘宝祥(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焦阳 (四川电力试验研究院) 耿 (睿(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JJG313—2010
目 录
范围· 2 引用文献 3计量性能要求 3.1基本误差.. 3.2升降变差 3.3稳定性. 4通用技术要求 4.1外观· 4.2绝缘· 5计量器具控制 5.1 检定条件.. 5.2 检定项目.. 5.3 检定方法 5.4 检定结果的处理 5.5 检定周期· 附录A检定记录格式附录 B 检定证书内页格式附录 C 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1) (1) (1) (1) (2) (2) (2) (2) (2) (2) (3) (4) (4) (11) (12) (13) (1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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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313—2010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额定频率为50Hz(或60Hz)的0.001级~0.5级的测量用电流互感器(以下简称为电流互感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 引用文献
本规程引用下列文献: JB/T5472一1991仪用电流互感器 GB/T16927.1一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计量性能要求
3.1 基本误差
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环境电磁干扰和机械振动可忽略时,测量用电流互感器在额定频率、额定功率因数及二次负荷为额定二次负荷25%~100% 之间的任一数值时,各准确度等级的误差不得超过表1的限值。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制造的S级电流互感器,各准确度等级的误差不得超过表2的限值。
电流互感器的实际误差曲线,不应超过表1或表2所列误差限值连线所形成的折线范围。
表1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的误差限值
比值误差(士)额定电流下的百分数值
相位误差(士)额定电流下的百分数值
准确度级别 0. 5 0. 2 0. 1 0. 05 0. 02 0.01 0.005 0.002 0.001
倍率因数
倍率
20 100 120 因数
20 100 120
5 1. 5 0.75 0. 5 0. 5 0.75 0.35 0. 2 0. 2 0. 4 0. 2 0. 1 0.1 0.10 0.05 0. 05 0.05 0.04 0.02 0.02 0.02 0.02 0.01 0. 01 0.01 100 50 50 50
5 90 45 30 30 15 10 15
30 10 5 2
8 2
5 2
%
(')
4 1. 2 0. 6 0. 6 0. 6 0. 6 0. 3 0. 3 0. 3 100 50 50
50 20 10
10-6
20 10-6 (rad) 40 20 20 10
40 20
20 10
20 10
20 10 10
注1:额定二次电流5A, 额定负荷7.5VA及以下的互感器,下限负荷由制造厂规定;制造
厂未规定下限负荷的, 下限负荷为2.5VA。 注2:额定负荷电阻小于0.2Q的电流互感器下限负荷为0.1Q。 注3:制造厂规定为固定负荷的电流互感器,在固定负荷的士10%范围内误差应满足本表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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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特殊使用要求的电流互感器的误差限值
比值误差(士)
相位误差(士)
准确度
级别 倍率 额定电流下的百分数值 倍率 额定电流下的百分数值
因数
20 100 120 因数
20 100 120
5
5
1
0. 5S 0. 2S 0.1S 0.05S 0.02S 0.01S 0.005S 0.002S 106 40 30 20 20 20 0.001S
90 45 30 30 30 30 15 10 10 10
1. 5 0.75 0. 5 0. 5 0. 5 0.75 0.35 0. 2 0. 2 0. 2 0. 4 0. 2 0. 1 0. 1 0. 1 0. 10 0.05 0.05 0.05 0.05 0.04 0.02 0.02 0.02 0.02 0.02 0.01 0. 01 0.01 0.01 100 75 50 50 50
5 2 2
15 8 4
5 2
5
%
(')
2
1. 2 0.6 0. 6 0.6 0. 6 0.6 0. 3 0. 3 0. 3 0. 3 100 75 50 50 50 40 30 20 20 20
10-6 (rad)
20 15 10 10 10
20 15 10 10 10
注1:额定二次电流5A,额定负荷7.5VA及以下的互感器,下限负荷由制造厂规定;制造
厂未规定下限负荷的,下限负荷为2.5VA。
注2:额定负荷电阻小于0.2Q的电流互感器下限负荷为0.1Q。 注3:制造厂规定为固定负荷的电流互感器,在固定负荷的土10%范围内误差应满足本表
要求。
3.2升降变差
电流互感器在电流上升与电流下降过程中,相同电流百分点误差测量结果之差称为升降变差,准确度等级0.2级及以上的作标准用的电流互感器,升降变差不得大于其误差限值的1/5。 3.3稳定性
在检定周期内电流互感器的误差变化不得大于其误差限值的1/3。
4通用技术要求
被检电流互感器,必须符合本规程和JB/T5472一1991《仪器电流互感器》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4.1外观
电流互感器的外观应完好,接线端子标志清晰完整,绝缘表面干燥无放电痕迹。 4.2绝缘 4.2.1电流互感器的绝缘电阻应符合JB/T5472第6.7款要求 4.2.2电流互感器的工频绝缘耐受电压应符合JB/T5472第6.8.1款要求。
5计量器具控制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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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检定条件 5.1.1环境条件 5.1.1.1环境温度10℃~35℃,相对湿度不大于80%。 5.1.1.2用于检定的设备如升流器、调压器等在工作中产生的电磁干扰引入的测量误差不大于被检电流互感器误差限值的1/10。 5.1.1.3由外界电磁场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被检电流互感器误差限值的1/20。 5.1.2电源及调节设备
电源及其调节设备应具有足够的容量和调节细度,电源的频率应为50Hz土0.5Hz
(或60Hz0.6Hz),波形畸变系数不超过5%。
注:当检定0.01级及以上电流互感器时,要注意电源的波形失真和供电电源的中性线对地电压
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当发现测量示值不稳定或异常时,应考虑采用更高质量的电源。
5.1.3标准器
标准器包括标准电流互感器和电流比例标准器,标准器的准确度级别及技术性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5.1.3.1标准器与被检电流互感器额定电流比相同,准确度至少比被检电流互感器高两个级别,其实际误差不大于被检电流互感器误差限值的1/5。
当标准器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可以选用比被检电流互感器高一个准确度级别的标准器,并按5.4.3.2款中的公式修正标准器引人的误差。 5.1.3.2标准器的升降变差不大于标准器误差限值的1/5。 5.1.3.3在检定周期内,标准器的误差变化不大于其误差限值的1/3。 5.1.3.4标准器必须具有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标准器比被检电流互感器高出两个准确度级别时,其实际二次负荷应不超出额定和下限负荷范围,标准器比被检电流互感器高出一个准确度级别时,使用时的二次负荷实际值与证书上所标负荷之差应不超过 ±10%。
差流回路负荷应包括在实际二次负荷之内。双级电流互感器和补偿式电流比较仪差流回路压降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应不大于被检电流互感器误差限值的1/10 5.1.4误差测量装置
由误差测量装置所引起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被检电流互感器误差限值的1/10。 其中,装置灵敏度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20;最小分度值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 1/15;差流测量回路的附加二次负荷引起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20。 5.1.5监视用电流表
检定时,监视电流互感器二次工作电流用的电流表准确度级别不低于1.5级,电流表在所有误差测量点的相对误差均不大于20%。在同一量程的所有示值范围内,电流表的内阻抗应保持不变。 5.1.6电流负荷箱
电流负荷箱在额定频率50Hz(或60Hz),额定电流的20%~120%,环境温度为 20℃土5℃时,电流负荷(与规定的二次引线电阻一并计算)的有功分量和无功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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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对误差不得超过士3%,当cos=1时,残余无功分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士3%。 周围温度每变化10℃时,负荷的误差变化不超过士2%。
电流负荷箱在电流百分数20%以下的附加误差限值为:电流百分数每变化5%,误差增加1%。 5.2检定项目
电流互感器的检定项目按表3规定。
表3电流互感器检定项目
检定类别后续检定
检定项目
首次检定
使用中检验
外观检查绝缘电阻测量工频耐压试验
+ + + + + +
+ +
+
退磁绕组极性检查基本误差测量稳定性试验注:表中符号“十”表示必检项目,符号“- ”表示可不检项目。
+
+
+ +
+ +
5.3检定方法 5.3.1 外观检查
有下列缺陷之一的电流互感器,必须修复后再检定: a)无铭牌或铭牌中缺少必要的标志; b)接线端子缺少、损坏或无标志; c)有多个电流比的互感器没有标示出相应接线方式; d)绝缘表面破损或受潮; e)内部结构件松动: f)其他严重影响检定工作进行的缺陷。
5.3.2绝缘电阻测量
用500V兆欧表测量各绕组之间和各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应符合JB/T5472第 6.7款要求;额定电压3kV及以上的电流互感器使用2.5kV兆欧表测量一次绕组与二次绕组之间以及一次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MQ2。 5.3.3工频耐压试验
试验设备和方法应符合GB/T16927.1要求。试验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生绝缘损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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