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27.060.30 CCS J 98
G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507.6—2022 代替GB/T16507.6—2013
水管锅炉
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
Water-tube boilers-
Part 6:Inspection, testing and acceptance
2022-10-01实施
2022-03-09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花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6507.6—2022
目 次
前言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材料验收 5 产品尺寸、成形加工及焊接接头外观检查 6 通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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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谱检验 8 无损检测 9 产品焊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 10 水压试验· 11 检验用文件 12 出厂资料、产品铭牌和标记附录A(规范性) 锅炉产品合格证附录B(规范性) 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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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 12 14 15
I
GB/T16507.6—2022
前 創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16507《水管锅炉》的第6部分。GB/T1650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材料;
第3部分:结构设计;一第4部分: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第5部分:制造;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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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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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代替GB/T16507.6—2013《水管锅炉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与GB/T16507.6— 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3章);更改了入厂验收中型钢的限定条件(见4.1,2013年版的3.1);更改了材料质量证明书的要求(见4.2,2013年版的3.2);更改了材料入厂验收要求,直接引用JB/T3375(见4.3,2013年版的3.3~3.12);更改了材料标记移植的要求(见4.4,2013年版的3.9);增加了产品尺寸、成形加工的检查要求,调整了咬边要求,增加了内凹深度、根部凸出、对接焊缝余高、扁钢与管子的连接焊缝的要求(见5.1、5.2、5.3、5.4,2013年版的第4章);通球检查增加了“受热面管子”的限定语(见6.1,2013年版的5.1);增加了R/D小于1.0时的弯管通球直径要求(见表2,2013年版的表3);更改了“弯制后进行焊接”为“既有弯头又有对接接头”(见6.2,2013年版的5.2);将内螺纹通球时的“管子理论最小内径”更改为“内螺纹管标准中给出的最小内径”,补充了未规定最小内径时的选取规定;将“管子最小壁厚”更改为“管子公称壁厚”(见6.4,2013年版的 5.4); 更改“若按理论公称内径通球遇阻,则按管子实测最小内径选取钢球进行通球。”的适用范围(见6.5,2013年版的第5.4);更改完善了光谱检验的范围界定(见第7章,2013年版的第6章); -更改完善了相关部件的无损检测要求,表3脚注中增加“b管接头按接头数抽查”,管接头外径大于108mm做100%UT检测时增加脚注“°只针对全焊透结构的角接接头”表4脚注b中删除了“可按焊接接头长度抽查”的规定,改为“b管接头按接头数抽查”,管接头外径大于 108mm做100%UT检测时增加脚注"c只针对全焊透结构的角接接头”,增加脚注*d热水锅炉管道除外”,增加表中的段“水温低于100℃的给水管道可不进行无损检测”表5中增加脚注“b水温低于100℃的省煤器受热面管可不进行无损检测”(见表3、表4、表5,2013年版的表 4、表5、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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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对于弯管半径(R)不大于1.4D(公称外径)的弯管,其弯头区域应进行表面磁粉或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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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检测抽查,每批(同一材质、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抽查比例为5%,且不少于3件”的规定(见8.5.5);删除了“板材、管子弯曲后,内、外弯曲面以及两侧各100mm的直段应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 的规定(见2013年版的7.7.5);更改了对小口径管环焊接头无损检测要求的表述(见8.8,2013年版的7.8.3);增加了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的合格等级,完善了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的相关要求(见8.9.3, 2013年版的7.9.4);增加了相控阵超声检测的合格等级,完善了相控阵超声检测的相关要求(见8.9.4);更改了应制作纵缝焊接试件的要求(见9.1,2013年版的8.1);更改了力学性能检验的相关要求(见9.4~9.6,2013年版的8.4);更改了母材屈服强度的相关表述[见9.5c).2013年版的8.4 2.3; 更改了夏比V型缺口室温冲击试验的合格要求(见9. ,2013年版的8.4.3);更改了水压试验的相关要求(见第10章,2013年版的第9章)更改了出 一资料,产品铭牌和标记的有关内容(见第12章,2013年版的第11章);更改 了炉产品合格证和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的有关内容(见附录A、附录B,2013年版的附录A 、附录B)
请注意 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扣识别专利的责任
C262)提山并
本文件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本文件起草单位:东方 集团研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主 海锅萝有限公司、北京巴布科克·威
ESA
尔科克斯有限公司、哈尔滨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锅炉股 有限公司 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责任
上海
设备成 针研 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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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主 要起草人:陆毅汤 佳、张军 段东岳 页、张芳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所炎 本发布情况为:
许建国 王桂玲、叶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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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首次发布 GB/T1650 -1996 2013年第 一次修 订时将水管锅炉租锅壳锅炉内容分开各再8个部分组成,水管锅炉为 GB/T16507.1 2013-CB/T16507.82013(水管锅炉)锅壳锅庐为GB/T16508.1-2013~ GB/T 16508.8 -2013《锅壳锅炉》,本文件为GB/T16507.6—2013《水管锅炉 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本次为第二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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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GB/T16507《水管锅炉》是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和归口的锅炉通用建造标准之一。其制定遵循了国家颁布的锅炉安全法规所规定的安全基本要求,设计准则、材料要求、制造检验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和安装要求均符合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应规定。GB/T16507为协调标准,满足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基本要求,同时也符合TSG91 《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的要求。GB/T16507旨在规范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安装,由8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范围界定、锅炉参数、建造规范以及节能和环保等建造水管锅炉的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材料。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和非受压元件、受力构件、锅炉钢结构和焊接材料等的选材和用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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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3部分:结构设计。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焊接连接要求、开孔和各
元(部)件的具体设计要求。 一第4部分:受压元件强度计算。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受压元件的计算壁温、计算压力、设计
许用应力取值及强度设计计算方法。 一第5部分:制造。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在制造过程中的标记、冷热加工成形、胀接、焊接和热
处理要求。 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和与其直接连接的承受载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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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受压元件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要求。 第7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的设置和选用要求。 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本体和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调试、质量验收以及运行要求。
由于GB/T16507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囊括适用范围内锅炉建造和安装中的所有技术细节,因此,在满足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不禁止GB/T16507中没有特别提及的技术内容。
GB/T16507不限制实际工程设计和建造中采用能够满足安全要求的先进技术方法。 对于未经委员会书面授权或认可的其他机构对标准的宣贯或解释所产生的理解歧义和由此产生的
任何后果,本委员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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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锅炉
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和与其直接连接的承受载荷的非受压元件的材料检验、产品尺寸、 成形加工及焊接接头外观检查、通球检查、光谱检验、无损检测、产品焊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水压试验、 检验用文件、出厂资料、金属铭牌和标记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GB/T16507.1界定的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和与其直接连接的承受载荷的非受压元件的检验、试验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52 焊缝及熔敷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2900.48 电工名词术语锅炉 GB/T16507.1 水管锅炉第1部分:总则 GB/T16507.5 水管锅炉第5部分:制造 JB/T3375 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 NB/T47013.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射线检测 NB/T47013.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测 NB/T47013.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磁粉检测 NB/T47013.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渗透检测 NB/T47013.1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0部分: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 NB/T47013.11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1部分: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 NB/T47013.1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4部分:X射线计算机辅助成像检测 NB/T47013.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5部分:相控阵超声检测 NB/T47016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特种设备目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114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2900.48和GB/T1650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压试验压力 hydrostatictestpressure 在水压试验时,按规定对锅炉系统或受压部件(元件)施加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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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507.6—2022
4材料验收
4.1一般要求
锅炉制造单位应制定材料采购标准并按其规定对锅炉用钢板、锅炉用钢管、结构钢板(用于制造大板梁的翼板和腹板)和钢带、型钢(高度250mm及以上、或角钢边宽度250mm及以上)、圆钢(用于制造拉杆和直径40mm及以上的吊杆)、锻件、铸钢件、铸铁件、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药芯焊丝和焊剂)等进行人厂验收。 4.2材料质量证明 4.2.1材料制造单位应向材料使用单位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内容应齐全,并且印制可追溯的信息化标识,加盖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并与实物相符,同时在材料的明显部位做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其他标志。锅炉材料采购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锅炉用材料时,应取得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了材料经营单位公章和经办负责人签字(章)的复印件。 4.2.2质量证明书内容应符合相应材料标准的要求,质量证明书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材料应予以拒收。 4.2.3材料使用单位应对所取得的锅炉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4.3材料入厂验收
锅炉制造单位应按照JB/T3375的规定对锅炉用材料进行入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4.4入厂验收标识及标记移植 4.4.1人厂验收合格的材料应有合格标识。 4.4.2人厂验收不合格材料应有不合格标识,并予以隔离。 4.4.3锅炉制造过程中应核实材料标记,并应按GB/T16507.5的规定进行材料标记移植。
5产品尺寸、成形加工及焊接接头外观检查
5.1产品检测所用测量器具、仪器仪表应经确认合格,并应在确认有效期内使用。测量器具、仪器仪表的精度应符合相应规定,其有效量程应大于被测产品的检测值。 5.2产品制作过程中的冷、热加工成形、热处理应符合GB/T16507.5的规定,应有相应的记录。 5.3制作完工的产品应进行相应的尺寸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GB/T16507.5的规定。 5.4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包括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焊接的接头)应进行外观检查,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a)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要求。 b) 对接焊缝高度不应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平滑过渡,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无裂纹、夹渣、
弧坑、未熔合和气孔。 c) 锅筒、启动(汽水)分离器、储水箱、集箱或管道的纵、环缝及封头的拼接焊缝无咬边,其余焊缝
咬边深度不大于0.5mm,管子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大于管子周长的20%,且不大于 40 mm。
d) 内凹深度:不大于2mm。 e) 启动(汽水)分离器、储水箱、集箱、管道的根部凸出:不大于3mm。 f) 对接焊缝余高:
1)锅筒、启动(汽水)分离器、储水箱、集箱、管道:不大于15%t且不大于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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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面焊时,t为板材或管材的名义厚度;双面焊时,为正、反面的坡口深度。
2)管子:不大于3mm。 g) 扁钢与管子的连接焊缝:
1) 扁钢与管子的焊接应连续,不应有漏焊; 2) 焊缝成形应光滑、平整,焊缝与母材之间应圆滑过渡,焊缝表面不应有裂缝、夹渣、弧坑等
缺陷; 3) 扁钢与管子之间的焊缝表面不应有直径大于2mm的单个气孔,同时也不应存在密集性
气孔(3个以上小孔连成一片)或成排气孔(任意100mm焊缝直线范围内气孔数多于5个);
4) 焊缝咬边深度在管子侧不应大于0.5mm,咬边总长度不大于管子长度的25%,且连续长
度不超过500mm;扁钢侧咬边深度不大于0.8mm; 5) 扁钢与管子焊接时不应烧穿管子,如有烧穿,则该部位应用相同材料、相同规格的管子替
换,且替换长度不应小于300mm; 6) 扁钢与管子焊接的熔深应符合GB/T16507.5的规定。
6通球检查
6.1公称外径不大于60mm的受热面管子的对接接头或弯管应进行通球检查,通球应采用钢球,通球直径(d)按表1或表2的规定。
表1 1对接接头通球直径
单位为毫米 >55 ≥0.90d
d ds
40
≤25 ≥0.7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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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d- 管子的公称内径,单位为毫米(mm)。
表2 弯管通球直径
单位为毫米
R/D dp 注:R 管子弯曲半径,单位为毫米(mm);
1.0≤R/D<1.4 1.4≤R/D<1.8 1.8≤R/D<2.5 2.5≤R/D<3.5 R/D≥3.5
R/D<1.0
≥0.70d
≥0.90d
d≥0.65d
≥0.75d
≥0.80d
≥0.85d
D - 管子的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 d 管子的公称内径,单位为毫米(mm)。
6.2 既有弯头又有对接接头的管子,通球直径应是按表1和表2规定选取结果中的较小值。 6.3通球用钢球的制造直径偏差为一0.2mm,即实际选用钢球直径可比通球直径小0.2mm。 6.4内螺纹管通球时,应按内螺纹管标准中给出的最小内径选取通球用钢球,若选用不是内螺纹管标准规定的管子规格或未规定最小内径时,则最小内径为管子的公称外径减去2倍管子公称壁厚与螺纹高度之和,即:dD一2X(管子公称壁厚十螺纹高度)。 6.5若按6.1~6.4的规定通球遇阻,则按管子实测最小内径选取钢球进行通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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