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261.5—2017
自动电饭锅
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
Rules of Metrology Testing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AutomaticElectricRiceCookers
2017-09-26发布
2018-03-26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JJF1261.5—2017
自动电饭锅
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
JJF 1261.5—2017 #代替JJF1261.5—2012
Rules of Metrology Testing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Automatic Electric Rice Cookers
归口单位: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能效标识计量
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分技
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 1261.5—2017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杜洪钧(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周雪芬(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李金嗣(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韩志强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JJF1261.5—2017
目 录
引言
(Ⅱ) (1) (1) (1) (1 ) (1) (1) (1) (2) (2) (2) (3) (3) (3) (3) (4) (4) (4) (4) (6) (6) (6) (6) (7) (7) (9) (16) (17) (20)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3.1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 3.2自动电饭锅待机能耗. 3.3 自动电饭锅保温能耗...
1
概述 5计量要求 5. 1 能源效率标识标注 5. 2 能效指标(能源消耗量) 5.3 能效等级· 6检测条件。
4
环境条件 6.2 测量设备· 6.3 测量不确定度 7 检测项目和方法 7. 1 抽样原则和方法.· 7. 2 样本检测 7. 3 原始记录 7. 4 数据处理. 8 检测结果 8.1 能效指标(能源消耗量)计量检测结果合格判据· 8.2 检测结果评定准则· 8.3检测报告.· 附录A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附录B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计量检测抽样单(格式)附录 C 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计量检测原始记录(格式)附录D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计量检测报告(格式)
6.1
1
JJF1261.5—2017
引言
为了规范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自动电饭锅的能源效率计量检测工作,依据 JJF1261.1一2017《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代替JJF1261.5一2012,与JJF1261.5一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规范名称由“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改为“自动电饭锅能源
效率计量检测规则”;
“5.1能源效率标识标注”增加“能效信息码”和“能效“领跑者”信息”等
要求;
原始记录格式和检验报告格式相应修改(附录C、附录D)。 本规范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F1261.5—2012。
II
JJF1261.5—2017
自动电饭锅
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以电热元件为加热源的在常压下工作的额定功率小于2kW的自动电饭锅(以下简称“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的计量要求、计量检测程序、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自动电饭锅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
接受检测的自动电饭锅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F1261.1一2017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 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12021.6一2008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术语和计量单位
下列术语和计量单位适用于本规范。
3.1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minimumallowablevaluesofenergyefficiencyforauto matic electric rice cookers
在满足待机能耗和保温能耗要求的前提下,自动电饭锅在规定测量条件下的最低允许热效率值(%)。 3.2自动电饭锅待机能耗standbypowerconsumptionforautomaticelectricricecookers
自动电饭锅连接到供电电源上且处于等待状态(电热元件不加热,不增加其他功
能)时每小时的耗电量,计量单位为W·h。 3.3自动电饭锅保温能耗keepwarmpowerconsumptionforautomaticelectricrice cookers
具有保温功能的自动电饭锅在本规范规定条件下且处于保温状态时每小时的耗电
量,计量单位为W·h。 4概述
自动电饭锅是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它是利用电能加热,可自动控制锅内
1
JJF1261.5—2017
蒸煮温度,主要用于蒸煮米饭的电热蒸煮器具
5计量要求
5.1 能源效率标识标注
在自动电饭锅产品的显著位置应正确使用能源效率标识。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信息应包括生产者名称(或简称)、规格型号、能效等级、热效率值(%)、待机能耗(W·h)、保温能耗(W·h)、内锅材质(金属或非金属)、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能效信息码和能效“领跑者”信息等内容。
注:不具有待机功能/保温功能的自动电饭锅无需标注待机能耗/保温能耗。 能源效率标识的样式应符合自动电饭锅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要求,计量单位的
标注应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
注: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5.2能效指标(能源消耗量) 5.2.1热效率值
自动电饭锅热效率值标注值应符合GB12021.6一2008对能效限定值的要求。对于金属内锅的自动电饭锅,其热效率值限定值为表1中4级对应的热效率值。对于非金属内锅的自动电饭锅,其热效率值限定值为表1中5级对应的热效率值。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内锅的产品:其热效率值限定值均应满足表1中对应的热效率值。热效率值实测值应不小于热效率值限定值且应不小于热效率值标注值
表1自动电饭锅能效等级指标
热效率值/% 能效等级
额定功率P/W
1 85 86 87 88 89
2 81 82 83 84 85
3 76 77 78 79 80
5 60 61 62 63 64
4 72 73 74 75 76
P≤400 400
1.6W.h
2.0W.h
待机能耗
热效率值实测值应不小于热效率值标注值
5.2.2待机能耗
具有待机功能的自动电饭锅,待机能耗标注值应符合GB12021.6一2008对待机能耗的要求,能效等级为4,5级的产品,其待机能耗应不大于2.0W·h;能效等级为 1~3级的产品,其待机能耗应不大于1.6W·h。
待机能耗实测值应不大于对待机能耗规定的值且应不大于待机能耗标注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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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保温能耗
具有保温功能的自动电饭锅,其每小时保温能耗应不大于表2的规定。
表2自动电饭锅保温能耗
额定功率P/W
保温能耗/(W·h)
P≤400 400P≤600 600
40 50 60 70 80
保温能耗实测值应不大于对保温能耗规定的值且应不大于保温能耗标注值
5.3能效等级
自动电饭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能效等级应符合GB12021.6一2008对能效
等级的要求。自动电饭锅的能效等级指标见表1。
根据热效率值、待机能耗和保温能耗的实测值确定的能效等级应不低于标注的能效等级。对于有多种功能的产品,其某一等级的产品应至少有一个功能的热效率值不低于表1的规定。
6检测条件 6.1环境条件 6.1.1相对湿度:45%~75%。 6.1.2大气压:(86~106)kPa。 6.1.3环境温度:(23士2)℃。 6.1.4试验区域无明显空气对流及热辐射影响 6.2测量设备 6.2.1主要测量设备 6.2.1.1 数字温度仪(含热电偶)
a)测量范围:(0100)℃; b)分辨力:优于0.1℃; c)最大允许误差:士0.2℃; d)热电偶应用线径不大于0.3mm的细线热电偶。
6.2.1.2数字功率计(具有有功功率积分功能)
a)功率测量范围:(0~3)kW; b)功率测量最大允许误差:士(0.1%的读数十0.1%的量程); c)电能量测量最大允许误差:土0.4%; d)时基信号最大允许误差:士0.05%。
6.2.1.3电子天平
a)测量范围:(0~1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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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s of Metrology Testing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Automatic Electric Rice Cookers
归口单位: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能效标识计量
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分技
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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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杜洪钧(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周雪芬(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李金嗣(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韩志强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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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引言
(Ⅱ) (1) (1) (1) (1 ) (1) (1) (1) (2) (2) (2) (3) (3) (3) (3) (4) (4) (4) (4) (6) (6) (6) (6) (7) (7) (9) (16) (17) (20)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3.1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 3.2自动电饭锅待机能耗. 3.3 自动电饭锅保温能耗...
1
概述 5计量要求 5. 1 能源效率标识标注 5. 2 能效指标(能源消耗量) 5.3 能效等级· 6检测条件。
4
环境条件 6.2 测量设备· 6.3 测量不确定度 7 检测项目和方法 7. 1 抽样原则和方法.· 7. 2 样本检测 7. 3 原始记录 7. 4 数据处理. 8 检测结果 8.1 能效指标(能源消耗量)计量检测结果合格判据· 8.2 检测结果评定准则· 8.3检测报告.· 附录A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附录B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计量检测抽样单(格式)附录 C 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计量检测原始记录(格式)附录D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计量检测报告(格式)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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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了规范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自动电饭锅的能源效率计量检测工作,依据 JJF1261.1一2017《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代替JJF1261.5一2012,与JJF1261.5一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规范名称由“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改为“自动电饭锅能源
效率计量检测规则”;
“5.1能源效率标识标注”增加“能效信息码”和“能效“领跑者”信息”等
要求;
原始记录格式和检验报告格式相应修改(附录C、附录D)。 本规范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F1261.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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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电饭锅
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以电热元件为加热源的在常压下工作的额定功率小于2kW的自动电饭锅(以下简称“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的计量要求、计量检测程序、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自动电饭锅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
接受检测的自动电饭锅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F1261.1一2017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 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12021.6一2008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术语和计量单位
下列术语和计量单位适用于本规范。
3.1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minimumallowablevaluesofenergyefficiencyforauto matic electric rice cookers
在满足待机能耗和保温能耗要求的前提下,自动电饭锅在规定测量条件下的最低允许热效率值(%)。 3.2自动电饭锅待机能耗standbypowerconsumptionforautomaticelectricricecookers
自动电饭锅连接到供电电源上且处于等待状态(电热元件不加热,不增加其他功
能)时每小时的耗电量,计量单位为W·h。 3.3自动电饭锅保温能耗keepwarmpowerconsumptionforautomaticelectricrice cookers
具有保温功能的自动电饭锅在本规范规定条件下且处于保温状态时每小时的耗电
量,计量单位为W·h。 4概述
自动电饭锅是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它是利用电能加热,可自动控制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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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煮温度,主要用于蒸煮米饭的电热蒸煮器具
5计量要求
5.1 能源效率标识标注
在自动电饭锅产品的显著位置应正确使用能源效率标识。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信息应包括生产者名称(或简称)、规格型号、能效等级、热效率值(%)、待机能耗(W·h)、保温能耗(W·h)、内锅材质(金属或非金属)、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能效信息码和能效“领跑者”信息等内容。
注:不具有待机功能/保温功能的自动电饭锅无需标注待机能耗/保温能耗。 能源效率标识的样式应符合自动电饭锅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要求,计量单位的
标注应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
注: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5.2能效指标(能源消耗量) 5.2.1热效率值
自动电饭锅热效率值标注值应符合GB12021.6一2008对能效限定值的要求。对于金属内锅的自动电饭锅,其热效率值限定值为表1中4级对应的热效率值。对于非金属内锅的自动电饭锅,其热效率值限定值为表1中5级对应的热效率值。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内锅的产品:其热效率值限定值均应满足表1中对应的热效率值。热效率值实测值应不小于热效率值限定值且应不小于热效率值标注值
表1自动电饭锅能效等级指标
热效率值/% 能效等级
额定功率P/W
1 85 86 87 88 89
2 81 82 83 84 85
3 76 77 78 79 80
5 60 61 62 63 64
4 72 73 74 75 76
P≤400 400
1.6W.h
2.0W.h
待机能耗
热效率值实测值应不小于热效率值标注值
5.2.2待机能耗
具有待机功能的自动电饭锅,待机能耗标注值应符合GB12021.6一2008对待机能耗的要求,能效等级为4,5级的产品,其待机能耗应不大于2.0W·h;能效等级为 1~3级的产品,其待机能耗应不大于1.6W·h。
待机能耗实测值应不大于对待机能耗规定的值且应不大于待机能耗标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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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保温能耗
具有保温功能的自动电饭锅,其每小时保温能耗应不大于表2的规定。
表2自动电饭锅保温能耗
额定功率P/W
保温能耗/(W·h)
P≤400 400P≤600 600
40 50 60 70 80
保温能耗实测值应不大于对保温能耗规定的值且应不大于保温能耗标注值
5.3能效等级
自动电饭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能效等级应符合GB12021.6一2008对能效
等级的要求。自动电饭锅的能效等级指标见表1。
根据热效率值、待机能耗和保温能耗的实测值确定的能效等级应不低于标注的能效等级。对于有多种功能的产品,其某一等级的产品应至少有一个功能的热效率值不低于表1的规定。
6检测条件 6.1环境条件 6.1.1相对湿度:45%~75%。 6.1.2大气压:(86~106)kPa。 6.1.3环境温度:(23士2)℃。 6.1.4试验区域无明显空气对流及热辐射影响 6.2测量设备 6.2.1主要测量设备 6.2.1.1 数字温度仪(含热电偶)
a)测量范围:(0100)℃; b)分辨力:优于0.1℃; c)最大允许误差:士0.2℃; d)热电偶应用线径不大于0.3mm的细线热电偶。
6.2.1.2数字功率计(具有有功功率积分功能)
a)功率测量范围:(0~3)kW; b)功率测量最大允许误差:士(0.1%的读数十0.1%的量程); c)电能量测量最大允许误差:土0.4%; d)时基信号最大允许误差:士0.05%。
6.2.1.3电子天平
a)测量范围:(0~1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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