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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5004.6-2021 石油石化企业安保防恐防范规范 第6部分:石油天然气管道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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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0-26 18:15:57



推荐标签: 规范 管道 企业 石油 天然气 石化 安保 部分 15004

内容简介

Q/SY 15004.6-2021 石油石化企业安保防恐防范规范 第6部分:石油天然气管道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15004.62021
石油石化企业安保防恐防范规范
第6部分:石油天然气管道
Standards for security and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of
oil and petrochemical companies-
Part 6 : Oil and gas pipeline
2021—12—30发布
2022—03-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Q/SY 15004.62021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T
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 4.1重点目标 4.2重点部位 5重点目标防范级别 6 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 7.1人力防范要求. 7.2 实体防范要求 7.3技术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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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人力防范要求 8.2 实体防范要求 8.3技术防范要求 9常态一级防范要求 9.1 人力防范要求 9.2 实体防范要求 9.3技术防范要求 10非常态防范要求. 10.1 人力防范要求· 10.2 实体防范要求 10.3 技术防范要求 11 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11.1 一般要求 11.2 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11.3 视频监控系统 11.4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11.5 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中国中5中
广 Q/SY15004.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Q/SY15004《石油石化企业安保防恐防范规范》的第6部分。Q/SY1500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油气田:第2部分:炼油与化工第3部分:成品油和天然气销售第4部分:工程技术服务第5部分:道路运输第6部分:石油天然气管道。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保卫部是出。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社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保卫部、国际部、天然气销售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若平、赵勇昌, 李国华, 崔守全,郝晓平, 乔旭烁、崔哲、王水燕、翁
祥、吴文浩、胡玉江、张伟。
1 Q/SY 15004.62021
石油石化企业安保防恐防范规范
第6部分:石油天然气管道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安保防思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一级至三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及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国内陆上油气长输管道系统,部分油气田集输管道石油石化厂区外进人公共区域油气管道的安保防恐防范工作与管理。油气田输油(气)管道的安保防恐防范工作与管理参照常态三级防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车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GB/T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37300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A69 防爆毯
3术语和定义
GB503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常态防范regular protection 运用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常规性预防、延迟、阻止发生治安和恐
怖装击案事件的管理行为。 3.2
非常态防范unusual protection 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及获得重大治安案事件,恐怖装击案事件等预警信息或发生上
述案事件时,相关企业临时性加强防范手段和措施,提升安保防恐防范能力的管理行为。 3.3
石油天然气oil&gas 原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等的统称。
1 Q/SY15004.6—2021 3.4
管道站场Pipeline station 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中各类油品,气体工艺站场的统称,包括首站、末站、分输站及首末
站之间的加压站、输油站、输气站等。
4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 4.1 1重点目标
下列目标确定为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安保防恐防范的重点目标: a)石油天然气管道: b)储油库: c)储气库: d)液化天然气(LNG) 接收站: e)首(末)站: f)分输站 g)输油站: h)输气站: i)加压站 j)阀室: k)油气生产调度室: 1)其他经评估应列为重点目标的场所和设施
P
4.2 2重点部位
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安保防恐防范的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a)周界: b)周界出入口: c)门卫值班室: d)安防监控中心(室): e)输油气管道系统跨越或隧道穿越大型河流管段: f)输油气管道系统地处治安复杂,人口密集区部位 g)输油管道系统地处水源地(伙用水水源保护区)部位。
5重点目标防范级别
5.1重点目标的防范级别分三级,按重点目标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三级防范、二级防范、一级防范,防范级别应与目标等级相适应。 5.2常态三级防范要求为重点目标应达到的最低标准,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应在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基础上执行,常态一级防范要求应在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基础上执行。非常态防范要求应在常态防范要求基础上执行。
6总体防范要求
6.1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设立安保防恐工作领导机构及必要的辅助机构,配置专兼职保卫,巡护 2 Q/SY15004.6-2021
人员,建立健全包括值守巡逻,管道护,教育培训安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查考核等安保防制度和措施。 6.2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安保防恐防范管理档案和台账,包括重点目标的名称、地址或位置目标等级、防范级别、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有人力防范(人防)、实体防范(物防)、技术防范(技防)措施,平面图、结构图等。 6.3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要求,依法提供重点目标的相关信息和重要动态。 6.4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6.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将安全防范系统纳人总体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6.6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运行与维护的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常态防范条件下,安保防忍防范涉及费用应纳入企业预算,子以专项保障:非常态防范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特殊解决。 6.7重点目标集中的区域,应按照整体防范原则,统筹规划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6.8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内盗”问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防监守自盗。内勾外联违法犯罪责任体系。
6.9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与当地公安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防联动联治工作机制。 6.10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根据安保防恐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安保防恐与安全生产有关信息的共享和联动机制。 6.11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安保防恐防范主体责任,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建立“一岗双责”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落实企业分管领导和保卫部门、二级单位重点日标主要负责人“四级”责任,将重点日标管理工作纳人各级考核体系。 6.12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安保防恐巡逻应与技防巡查生产巡检相结合。 6.13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开展安保防恐风险评估工作并作出评估结论。 6.14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宣传石油天然气管道安保防恐知识。 6.15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针对安保防恐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培训和演练。应急处置预案至少包括针对的事件。人员及分工。处置的流程及措施,设备(设施或装备)的使用、目标保护和人员蔬散方案等内容。 7常态三级防范要求 7.1人力防范要求 7.1.1储油(气)库,管道站场的巡逻周期间隔小于或等于24小时,管道,阀室巡护不少于2次/周 7.1.2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保防恐教育培训 7.1.3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保防恐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7.1.4保卫执勤人员应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核查和信息登记。
7.15保卫热勤人员应配备对讲机,棍棒,钢支等必要的护卫器械
7.2实体防范要求 7.2.1储油(气)库、管道站场、非封闭阀室,应在场所周界建立金属栅栏或砖、石、混凝土围墙等实体防范设施,并在其上方设置防挚爬,防翻越障碍物。储油(气)库,管道站场的围墙等实体防范设施外侧整体高度(含防攀爬设施)应大于或等于2米。 7.2.2油气长输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标志桩,警示牌等地面标识。
3 Q/SY15004.62021
7.3技术防范要求 7.3.1储油(气)库、管道站场周界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周界区域的人员活动状况。 7.3.2储油(气)库、管道站场周界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号牌。
8常态二级防范要求 8.1人力防范要求 8.1.1油气生产调度室,储油(气)库,管道站场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储油(气)库、管道站场巡逻周期间隔小于或等于12小时:输油气管道系统地处人口密集区部位、输油气管道系统跨越或隧道穿越大型河流管段,巡护不少于1次/日。应与技防巡查相结合。 8.1.2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安保防恐教育培训。 8.1.3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安保防恐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8.1.4应对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8.1.5重点目标保卫执勤人员应配备防护效果不低于OPHC2复合生物酶降解技术的个人一次性防化口罩。 8.2实体防范要求 8.2.1 储油(气)库和管道站场周界应建立金属栅栏或砖、石、混凝土围墙等实体防范设施,并在其上方设置防攀爬、防翻越障碍物,外侧整体高度(含防攀爬设施)应大于或等于2.5米。 8.2.2储油(气)库,管道站场周界出人口应设置防车辆冲撞等实体防护装置,具体装置由企业自行确定。 8.2.3输油气管道系统跨越大型河流管段两端应设置实体防范设施,输油气管道系统隧道穿越大型河流管段两端应设置警示标识,并对隧道口两端进行封堵,管道易攀爬部位应设置具有防攀爬功能的实体防范措施。 8.2.4输油气长输管道系统,石油石化厂区外进人公共区域管道地处人口密集地区部位,应设置警示标识。 8.2.5输油气长输管道系统地处人口密集地区部位应在棵露管道易攀爬部位设置具有防攀爬功能的实体防范设施。 8.3技术防范要求 8.3.1安防监控中心(室)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8.3.2油气生产调度室。储油(气)库,管道站场周界应设置人侵探测装置,探测范围应能对周界实现全盖,不得有盲区。 8.3.3门卫值班室应配备手持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设备,应配备防爆毯等防爆处置设施。
9常态一级防范要求 9.1人力防范要求 9.1.1储油(气)库、管道站场、LNG接收站巡逻周期间隔小于或等于4小时,输油管道系统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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