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33—2014 代替Q/SY133—2007
并下作业工程合同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downhole engineering operation contract
2014-01-15发布
2014一03-15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133—2014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 5 合同构成 6 约首部分 7 本文部分 7. 1 总则 7. 2 定义及解释 7. 3 工程项目概况 7. 4 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及范围 7. 5 工程期限 7. 6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 7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 8 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7. 9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0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7. 11 施工材料、设备的供应 7.12 设计变更 7.13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7. 14 不可抗力 7. 15 技术成果归属· 7. 16 保密· 7. 17 权利瑕疵担保 7. 18 保险 7. 19 对外关系 7. 20 违约责任 7. 21 争议解决 7. 22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7. 23 其他约定 8 约尾部分
1
2
附件部分 10 合同格式及附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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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Q/SY 133—201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井下作业工程合同格式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井下作业工程HSE合同格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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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Q/SY 133—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SY133一2007《井下作业工程施工合同规范》,与Q/SY133一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7年版的第1章);
一
一增加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见第2章;修改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定义(见3.1和3.2,2007年版的3.1和3.2);
一
修改了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见第4章,2007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合同构成的内容[见第5章的d),2007年版的第5章的d)]];一增加了附录A中关于工程期限的内容(见附录A中5.3);一修改了附录A中关于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见附录A中6和7,2007年版附录A
中的6和7);修改了附录A中关于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的内容(见附录A中10.5,2007年版附录A中的10.5); 修改了附录A中关于技术成果权属的内容(见附录A中15,2007年版附录A中的15);修改了附录A中关于争议解决的内容(见附录A中21.2,2007年版附录A中的21.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法律事务规范标准化直属工作组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法律事务处、大庆油田有限
责任公司企管法规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晓坤、杨大新、段松、郭喜、林健民、石俭。
II
Q/SY 133—2014
井下作业工程合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井下作业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及合同构成,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为承包方的井下作业工程合同的签订,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SY108合同管理考核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合同管理通则(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发包方 proprietor 委托井下作业工程业务的一方当事人。
3. 2
承包方 contractor 依法设立,具有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资质,承担发包方的井下作业工程项目的一方当事人。
4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
4.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规定,见Q/SY10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合同管理通则(试行)》。 4.2合同文本条款齐全,约定明确,制作规范。 4.3HSE合同应与井下作业工程合同同时谈判,同时签订,同时履行。 4.4订立合同前,应对承包方的资质、能力、资信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承包方应具备与其所承揽的井下作业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能力、资信。 4. 5 按照三项审查制度和流程对合同进行经济、技术、法律审查 4. 6 按照相关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不损害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整体利益,避免越权签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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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33—2014 事后合同。
合同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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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构成一般包括: a) 约首部分; b)本文部分; c) 约尾部分; d) 附件部分。
约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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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列明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以及合同双方的法定名称,参见A.1。
本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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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总则
明确签订合同的法律依据、目的、原则。 7. 2 定义及解释
为理解合同中某些术语所必需的定义和相关说明。 7.3 工程项目概况
列明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项目履行地点、作业目的及要求。 7. 4 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及范围
列明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程量及预算。 7. 5 5工程期限
列明开工日期、合同总工期。 7. 6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应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7. 7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应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7.8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明确作业工程质量执行的标准及技术要求
7. 9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列明验收事宜、保修内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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