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124.10—2012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10部分:天然气集输站
Specifications for site safety inspection of petroleum enterprises-
Part 10: Natural gas gathering and transportation stations
2012一07—03发布
2012一09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1124. 10—2012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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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组织、频次和要求 4.1安全检查组织 4.2检查频次 4.3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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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检查内容 5.1基础管理 5.2现场管理 6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整改与验证要求 6.1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整改要求 6.2整改验证要求及信息反馈附录A(资料性附录) ,天然气集输站安全检查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 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统计表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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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Q/SY1124《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分为10个部分:一第1部分:地震勘探作业;
第2部分:钻井作业;第3部分:修井作业;
一
一
第4部分:油田建设;一第5部分:炼化检维修;一第6部分:测井作业;
第7部分:管道施工作业;
一
一第8部分:海洋钻井与修井作业;一第9部分:天然气净化厂;一第10部分:天然气集输站。 本部分为 Q/SY 1124的第10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南油气田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国斌、文明、余杰、陈学锋、胡光利、王传平、刘裕伟、李长勇、陶力、
王林、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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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10部分:天然气集输站
1范围
Q/SY1124的本部分规定了油气生产企业天然气集气站和输气站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油气生产企业天然气集气站和输气站的安全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448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Y/T 0043 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标准 SY 6277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 6503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Q/SY 1129 安全帽生产与使用管理规范 Q/SY 1240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Q/SY 1245 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 TSG R700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ZF001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集气站gas gathering station 对油气田产天然气进行收集、调压、分离、计量等作业的站。
3. 2
输气站gas transmission station 输气管道工程中输送净化天然气的各类工艺站场的总称,一般包括输气首站、输气末站、压气
站、接收站、分输站、清管站等站场。 3.3
净化天然气purified natural gas 经脱除硫化氢、二氧化碳、水分或其他有害杂质后符合产品标准的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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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安全检查组织、频次和要求
4.1安全检查组织 4.1.1天然气集输站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检查按组织构成不同分为地区企业(局)级、单位(处)级、 基层单位(科)级、班组级、安全监督检查和启动前安全检查。 4.1.2地区企业(局)级安全检查由地区企业(局)组织相关专业处室及专业人员实施。 4.1.3单位(处)级安全检查由单位(处)组织相关专业科室及专业人员实施。 4.1.4基层单位(科)级安全检查由基层单位(科)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实施。 4.1.5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班员实施。 4.1.6 安全监督检查,由各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质的安全监督人员实施。 4.1.7 启动前安全检查按照Q/SY1245的规定执行。
4. 2# 检查频次 4.2.1 地区企业(局)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应少于2次。 4. 2. 2 单位(处)级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 4. 2. 3 基层单位(科)级安全检查每月度不应少于一次。 4. 2. 4 班组级安全检查频次:
a) 班组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在生产期间有施工作业时,应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b) 每班工作交接时,当班员工与接班员工应共同实施交接班检查。
4.3 检查要求 4.3.1开展检查前,检查组负责人应组织编写检查方案,确定检查人员、检查站场数量和路线等。 4.3.2检查人员应准备好检查需用的工具,穿戴好适合生产场所的劳动保护用品 4.3.3检查前检查人员应熟知站场安全管理要求、危险源及应急疏散路线等。
5安全检查内容
5.1基础管理 5.1.1岗位职责
站场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员工应清楚本岗位职责。
5.1.2培训与能力
5.1.2.1员工应接受岗位需求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h。经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1.2.2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1.2.3员工应掌握本岗位的职责、操作程序、危险源、安全隐患及处置措施、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主要生产技术参数和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等。 5.1.2.4基层单位应定期对站场员工进行能力评估,评估其是否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 5.1.2.5员工应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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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规章制度 5.1.3.1应结合站场生产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审,适应现场管理的需要。 5.1.3.2应建立站场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和操作卡,并定期对“两书一卡”进行评审,以适应现场管理的需要。
5.1.4属地管理
班组应推行属地管理,划分属地区域,明确属地管理权限和职责,并设置属地区域标识。
5.1.5安全活动 5.1.5.1班组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站场工艺设备、安防设施、用电设施、生活设施等运行是否正常。 5.1.5.2两人以上的班组每天开一次班前会,交待安全注意事项。班组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经验分享,并做好记录。 5.1.5.3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安全学习的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近期下发的文件等。
5.1.6事件管理
站场发生的事件应按照应急处置程序进行正确处置,并认真分析、总结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处置方法。 5.1.7 HSE 责任书
全体员工应签订HSE责任书,并按照HSE责任书的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5.1.8风险管理
站场应定期开展风险识别,建立风险识别清单,针对不同风险危害,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在工艺和环境变化后,站场应重新进行风险识别。
5.1.9应急管理
5.1.9.1站场应建立应急处置程序,按规定周期进行演练。 5.1.9.2应急处置程序应随着生产状况、站场人员、周边环境及管理要求等变化进行修订,以确保其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5.1.9.3站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含硫生产场所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等防护器材,以满足应急需要。 5.1.9.4应急救援物资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1.10隐患管理
站场应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台账应包括隐患发现日期、隐患部位、可能造成的危害、监控措施、 上报日期等信息。 5.1.11安全基础资料管理
5. 1.11. 1 站场应按规定妥善保存各类基础资料,确需保存的过期资料应做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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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2各类记录应如实填写,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追溯性。 5.1.11.3站场基础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台账、隐患台账、生产运行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安全联系记录、安全学习记录、应急处置程序和相关文件等。
5.1.12作业许可管理
站场作业许可管理应按Q/SY1240的规定执行。
5.2现场管理 5.2.1区域布置和总平面布置
区域布置和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183的要求。附录A中只编制了五级站场的安全距离要求,其他级别站场按照GB50183要求执行。
5.2.2井口装置 5.2.2.1井口装置应无泄漏,存在泄漏等隐患时应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5.2.2.2井口阀门应按期进行加脂注油维护保养。 5.2.2.3井口方井应设置相应的防坠落措施。 5.2.2.4开关井操作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5.2.2.5井口安全截断系统应按期进行调校,确保能正常运行。
5.2.3保温系统 5.2.3.1加热炉的筒体、液位计、烟卤、温度计等部件应完好,烟应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加热炉火焰熄火保护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调校,加热炉水位应在规定范围内 5.2.3.2电加热保温应根据天然气温度、流量和大气条件调节加热温度。
5.2.4压力容器
5. 2. 4. 1 站场内所有压力容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建档。 5.2.4.2站场内所有压力容器应按照TSG R7001的规定进行检验。 5.2.4.3进出站场的天然气管道上应设置截断阀。截断阀应具有手动功能,并应设置在操作方便及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切断气源的地方。
5.2.5天然气压缩机组及厂房 5.2.5.1压缩机进出口应设压力高、低限报警及低压越限停机装置。启动气和燃料气管线应设置限流及超压保护设施。燃料气管线应设置停机或故障时的自动切断气源及排空设施。压缩机组油系统应有报警和停机装置。压缩机的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应完好、可靠。 5.2.5.2压缩机应按规定周期进行维护保养。 5.2.5.3压缩机的安全保护联锁系统应完好、可靠,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5.2.5.4天然气压缩机棚或封闭式厂房的顶部应采取通风措施,厂房的顶部应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厂房应有可靠接地 5.2.6安全阀
安全阀的安装、运行维护、拆卸检修和校验等按TSGZF001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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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阀门 5.2.7.1站场阀门的选型应满足输送介质的需要,输送含硫介质时应选择抗硫阀门。 5.2.7.2站场阀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维护保养。 5.2.8仪器仪表 5.2.8.1计量和仪表装置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在检定周期内使用 5.2.8.2仪表应按要求进行接地连接,仪表系统的保护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2。
5.2.9放空(散)系统
5. 2. 9. 1 J 放空管高度应满足GB50183的相关要求。 5.2.9.2放空立管应进行可靠接地,并采取固定措施 5.2.9.3自动点火系统的控制箱等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测试。 5.2.9.4站场内应设置天然气紧急放空系统,并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 5. 2. 9. 5 高低压放空系统宜分开设置,或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高压气体窜入低压系统,
5.2.10 排污系统 5. 2. 10. 1 排污系统应通畅,管线及阀门无堵塞。 5.2.10.2污水池池体应完好,无外漏。污水池内污水存储应满足空高要求。 5. 2. 10.3 钻井泥浆池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5.2.10.4含硫污水应进行密闭输送。 5. 2.10. 5 污油罐及污水沉降罐顶部应设呼吸阀阻火器。 5.2.11[ 阴极保护 5. 2. 11. 1 阴极保护的信号参比接线、参比电极、电线布线应符合GB/T21448的要求。 5.2.11.2阴极保护站开机率应大于98%(按月计算),阴极保护率达到100%。 5.2.12生活燃具、燃气设备 5.2.12.1站内的生活燃气管道低压进户应小于0.01MPa。 5.2.12.2站内的各类生活用气设备设施的选择、安装和使用应满足GB50028的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燃烧器具。 5.2.12.3燃气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必须排出室外。 5.2.13化学药剂、油料、气田水及危险固体废弃物 5.2.13.1起泡剂、消泡剂、缓蚀剂、防冻剂等化学药剂应按方案进行加注,并做好加注记录。 5.2.13.2药剂储存应做好防曝晒、防雨措施,废弃药剂及空桶应集中堆存并统一回收。 5.2.13.3药剂加注系统无泄漏,回流系统应正常,安全阀应能正常启闭。 5.2.13.4油桶应排放整齐,分类存放,并应注明所存油品牌号、入库时间、厂家。 5.2.13.5油气田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采取有效措施,回注地层或综合利用,对确实无法回注的污水应经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放。 5.2.13.6站场产生的硫化亚铁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应按要求处理,属地单位对处理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负责,不得造成环境污染。硫化亚铁粉末与空气接触时易发生自燃,应采用喷淋等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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