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517.4—2016
炼油化工工程热工设计规范
第4部分:制冷换热站
Design standard for thermal engineering of refining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Part 4 : Refrigeration and heating station
2016-01-27发布
2016一04-01 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6517. 4—2016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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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冷热负荷的确定 6 工艺系统设计
主要设备的选择 8 设备布置及其他 9 绝热防腐 10 监测与控制 11 土建 12 电气和电信 13 给水和排水 14 采暖和通风
7
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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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創言
Q/SY 06517《炼油化工工程热工设计规范》是炼油化工工程设计系列标准之一。该标准分为以下6个部分:
第1部分:蒸汽系统;第2部分:凝结水系统; 第3部分:除盐水站;
一第4部分:制冷换热站;
第5部分:动力站;一第6部分:余热回收站。 本部分为Q/SY06517的第 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东北炼化工程公司、中国昆仑工
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旭东、孙惠山、孙超然、姜继伟、清鸽、董石正、刘学全、胡玉臣、谢明、阎宇宏、苏健、吕桦。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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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保温 thermal insulation 为减少设备或管道与周围环境的热交换而采取的绝热设施。
3. 7
保冷 low-temperature insulation 对常温以下的设备或管道进行保护或涂装,以减少外部热量向内部的侵人并使表面温度保持在露
点以上,不使外表面凝露而采取的隔热措施;或对0℃以上、常温以下的设备或管道,为防止其表面凝露而采取的隔热措施
4基本规定
4.1设计原则 4.1.1制冷换热站的设计宜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1.2制冷换热站的设计应充分利用石油化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低温余热作为能源,尽可能减少电力消耗。 4.1.3制冷换热站的规模及主要机组选型应根据各种工况下的冷热负荷统计,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1.4制冷换热站的设计,必须了解和收集用户当地的气象条件、冷却水源、用户的使用要求、制冷和换热设备,以及相关设备的产品资料、项目的总平面图和其他有关资料。 4.1.5对于炎热地区的制冷换热站,当采用吸收式制冷机组时,应考虑装置停运时的备用措施。当采用电动压缩式机组作为备用措施时,其制冷剂必须符合有关环保要求,采用过渡制冷剂时,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中国禁用时间表的要求。 4.1.6制冷机组的选型,应采用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COP)较高的产品,制冷性能系数(COP)应同时考虑满负荷与部分负荷因素。 4.1.7制冷换热站的设计,除执行本部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2制冷换热站的组成
制冷换热站一般由制冷系统和换热系统两部分构成。本部分中的制冷系统宜采用吸收式制冷机组利用低温余热制取冷水提供空调冷源,换热系统宜采用换热器利用低温余热制取热水提供供暖或空调的热源。 4.3制冷系统的规划
制冷换热站的制冷系统一般由制冷机组、冷水循环泵、冷却塔、冷却水循环泵、定压补水系统
水处理设备、集分水器、自控系统以及管道阀门等构成。
当有条件利用厂区循环水和除盐水管网时,制冷系统可不设冷却塔和冷却水循环泵和水处理设备。 4.4换热系统的规划 4.4.1制冷换热站的换热系统一般由换热器、热水循环泵、定压补水系统、水处理设备、集分水器、 自控系统以及管道阀门等构成。 4.4.2如制冷系统和换热系统同时存在,定压补水系统、水处理设备可以共用。当制冷换热站无需同时供给冷热水时,冷热水系统宜采用两管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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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冷水机组的最小流量不应影响到蒸发器换热效果和运行安全性。 5)采用多台冷水机组时,应选择在设计流量下蒸发器水压降相同或接近的冷水机组
6.3换热系统的工艺设计 6.3.1对于使用低温热水为加热热源的换热系统,应在换热站内设置蒸汽加热器作为备用热源。 6.3.2对于使用低温热为加热热源的系统,低温热网与采暖热网连接的方式宜采用间接连接方式。 6.3.3空调热水供水温度宜根据系统需求和末端能力确定。对于非预热盘管,供水温度宜采用 50℃~60℃,用于严寒地区的新风预热时,供水温度不宜低于70℃。空调系统的供回水温差,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不宜小于15℃,夏热冬冷地区不宜小于10℃。
7主要设备的选择
7.1制冷机(机组)的选择 7.1.1空气调节用人工冷源制冷方式的选择,根据建筑物用途、所需制冷及冷水温度以及电源、水源和热源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优先采用利用低温余热的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 7.1.2选择制冷机时,台数不宜过多,一般不考虑备用,并应与空气调节负荷变化情况及运行调节要求相适应。当一台制冷机故障检修时,其余制冷机的总制冷能力可满足厂前区中央控制室和中心化验室等重要辅助生产设施的正常生产运行要求。制冷机的设置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制冷量600kW~1800kW的制冷机房,制冷机台数不宜少于两台。 b)大型制冷机房,当选用制冷量大于或等于1400kW的一台或多台制冷机时,宜同时设置一台
或两台制冷量较小的压缩式制冷机。
7.1.3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气候、用户冷热负荷和热源(含燃料)状况选用相应的机型 7.1.4吸收式冷(热)水机组的负荷应对热源状况、冷却水温度等条件进行负荷修正。 7.1.5应选择允许水流量变化范围大、适应冷水流量快速变化(允许流量变化率大)、具有减少出水温度波动的控制功能的冷水机组。 7.1.6机组水系统承压大于0.8MPa 时,应根据经济技术综合分析,是采用高压型机组,还是实行分区或二次供水系统。不宜选择超高压型机组。 7.1.7制冷机组应配备全套自控程序,具有主要参数检测、主要故障检测、制冷量调节和安全保护等功能。 7.2换热器(机组)的选择 7.2.1换热器的容量应根据采暖通风和生活热水负荷确定,换热器可不设备用。采用2台或2台以上换热器时,当其中1台停止运行,其余换热器的容量宜满足70%总计算负荷的需要。 7.2.2当蒸汽作为低温余热的备用热源时,蒸汽加热器不设备用,热负荷按热用户总负荷的100% 设计。 7.2.3水一水换热器宜采用整体式高效换热机组。 7.3冷却塔的选择 7.3.1如制冷机组需要自设冷却塔,宜设置机械通风玻璃钢轻型冷却塔。 7.3.2如无特殊要求,一般采用湿式冷却塔。但在冷却水水质要求很高的场所或缺水地区,则宜采用干式冷却塔 7.3.3选用冷却塔时,冷却水量应考虑 1.1~1.2安全系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