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197—2013 代替Q/SY1197—2009
高密度聚乙烯树脂HD4801EX
High-density polyethylene resin HD4801EX
2013—04-15 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1197—2013
目 次
前言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3 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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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Q/SY 1197—2013
前創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SY 1197—2009《高密度聚乙烯树脂(HD4801EX)》,与Q/SY1197—200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高密度聚乙烯树脂 HD4801EX》; -在范围中,删除了“采用 Innovene 工艺技术”内容(见第 1章,2009 年版的第 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8170 和Q/SY1200.1(见第2章); 一在产品的外观描述中增加了“无黑粒”(见3.1);删除了表1中的“黑粒”项目(见表1,2009年版的表1); 弯曲模量一级品、合格品指标提高了50MPa(见表1,2009年版的表1); -按照修改后样条的尺寸,对拉伸屈服应力和拉伸断裂标称应变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见表 1,2009 年版的表1); 压塑模具由“溢料式”修改为“不溢料式”(见4.1,2009年版的4.1);
试片压塑的全压压力由“5MPa”修改为“10MPa”(见表2,2009年版的表2);修改了拉伸样条的尺寸(见4.6.1,2009年版的4.7.1); -增加了“结果表示”条款(见4.8);一增加了关于符合Q/SY1200.1规定的包装要求(见7.1,2009年版的6.2);增加了产品储存期的规定(见7.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与化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燎原、邵卫国、郑利红、孙葆华。
Ⅱ
Q/SY 1197—2013
高密度聚乙烯树脂HD4801EX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密度聚乙烯树脂HD4801EX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乙烯和 1-已烯为单体,在铬系催化剂的作用下聚合生产的高密度聚乙烯树脂 HD4801EX。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33.2—2010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2部分:密度梯度柱法(ISO 1183-2: 2004,MOD)
GB/T 1040. 2 2006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 2 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ISO 527-2:1993,IDT)
一
GB/T 2547—2008 塑料取样方法 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 ISO 291:1997) GB/T 3682—2000 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idt ISO1133:
1997)
GB/T 8170—2008类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341一2008塑料弯曲性能的测定(ISO 178:2001,IDT) GB/T 9352一2008塑料热塑性塑料材料试样的压塑(ISO 293:2004,IDT) GB 9691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 SH/T 1541一2006 热塑性塑料颗粒外观试验方法 Q/SY1200.1 石油化工产品包装规范 第1部分:固体产品
3要求
3.1高密度聚乙烯树脂HD4801EX为本色颗粒,无黑粒,无杂质 3.2对于有卫生要求的聚乙烯树脂,应符合 GB 9691 的规定。 3.3高密度聚乙烯树脂 HD4801EX技术指标见表1。
4试验方法
4.1压塑试样的制备
按GB/T9352一2008的规定进行,采用不溢料式模具和表2条件。 不溢料式模具允许有约3%的材料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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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按4.2的规定进行。 4.6.3测试
按 GB/T 1040.2一2006 的规定进行,拉伸试验速度为 50mm/min±5mm/min。 4.7弯曲模量 4.7.1试样制备
按4.1规定制备成4mm厚样板,再使用80mm×10mm裁刀冲裁成符合GB/T9341一2008要求的长条试样。试样长为80mm±2mm,宽为10mm±0.2mm,高为4mm±0.2mm。 4.7.2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按 4. 2 的规定进行。 4.7.3测试
按GB/T 9341一2008 的规定进行,试验速度为2mm/min±0.4mm/min。 4.8结果表示
数值修约按GB/T 8170一2008中 4.3.3的规定进行,报告结果要与技术指标中的有效数字位数和单位相一致。
5检验规则
5.1组批规则
产品以同一生产线上、相同原料、相同工艺所生产的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批,也可按一定生产周期或储存料仓为一批对产品进行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和验收。 5.2抽样方案
出厂检验时应按GB/T 2547—2008的规定进行。 5.3判定规则和复检规则 5.3.1判定规则
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本标准中
的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出质量判定,并提出证明。
产品出厂时,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牌号、批号、执行标准,并盖有质检专用章和检验员章。 5.3.2复检规则
检验结果若某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取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作为该批产品的质量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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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志
产品的外包装袋上应印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内容可包括:商标、生产厂名称和厂址、标准号、产品名称、牌号、生产日期、批号和净含量等。
7包装、运输、贮存
7.1包装
包装应符合Q/SY1200.1的规定。 产品可用聚乙烯编制袋或其他包装形式,包装材料应保证产品在运输、码放、贮存时不污染和
泄漏。
每袋产品的净含量可为25kg或其他 7. 2 运输
高密度聚乙烯树脂为非危险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严禁使用铁钩等锐利工具,切忌抛掷。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并备有厢棚或苦布。运输时不得与沙土、碎金属、煤炭及玻璃等混合装运,更不可与有毒及腐蚀性或易燃物混装。严禁在阳光下暴晒或雨淋。 7.3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并保持有良好消防设施的仓库内。贮存时,应远离热源,并防止
阳光直接照射,严禁在露天堆放。
产品应有储存期的规定,一般从生产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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