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5.020 E 20 备案号:5767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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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7294—2016
陆上石油天然气集输环境保护推荐作法
Recommended practice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or onshore oil and gas gathering and transportation
2017-05-01实施
2016一12一05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 7294—2016
目 次
前言 I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II
总体要求 4 可行性研究 5 设计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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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与维护退役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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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7294—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环境保护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石油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敏、梁林佐、袁波、万晓苑、刘瑾、丁毅、范巍、徐双庆、刘安琪、张旭
喻干、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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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石油天然气集输环境保护推荐作法
1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陆上石油天然气集输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工程建设、运行与维护、退役与恢复等阶段的环境保护推荐作法。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常规石油天然气集输,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长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350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HJ607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3总体要求
石油天然气集输应注重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工程建设、运行与维护,直至集输设施的退役与场地恢复的全过程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的“三同时”制度,制定并实施完善的环境保护方案,重点内容包括:
生态保护。针对石油天然气集输可能造成的生态影响,按照避免、减少、恢复、补偿,以至于改善的优先顺序进行生态保护。 废物管理。全面分析石油天然气集输工程建设、运行与维护等各阶段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基于减量化、循环与回用、处理、处置的优先顺序进行废物管理。 一环境风险管理。针对石油天然气集输全过程,制订事前预防、事中响应和事后恢复的环境风险管理计划,重点对集输管道油气泄漏、储油罐火灾及爆炸等事故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提出并落实具体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次生环境污染控制方案。
4可行性研究
石油天然气集输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明确识别、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潜在环境影响。结合区域环境特点,全面论证项目环境可行性。针对环境保护目标,制订防治污染、防止生态劣化的措施重点内容包括:
识别环境敏感区。调查项目建设区域内的环境敏感区,识别项目与环境敏感区之间的位置关系。重点关注:集输场站及管道途经区域是否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居住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建设区域内是否存在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管道是否经过重要湖泊、河流(包括干河道和季节性河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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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环境敏感区及其他环境保护目标,分析施工作业、运行与维护活动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重点包括:场站建设过程中清除场地、平整土地所造成的地表扰动:管道敷设对地表层和地下浅表层的影响:工程建设与运行期对社区、动物、植物的影响:管道埋深对地下水质量可能产生的影响,尤其是来自于埋设管道泄漏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其他潜在环境事件的影响。 制定环境影响减缓方案。重点包括: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等生态影响减缓方案;烃类废气、含油污水、含油泥砂、噪声等污染防治方案;管道路由避绕环境敏感区方案,以及无法避绕环境敏感区的管段保护性施工方案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5设计
5.1集输工程应依据GB50350的规定进行合理设计,场站布局应尽量减少占地,设计文件应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措施。 5.2场站及集输管道应尽量避让环境敏感区。位于或接近环境敏感区的场站设施及集输管道应提高设计等级,采取必要的特殊设计加强管道保护与设备泄漏防控,包括加大管道埋深、增加管道壁厚、 提高管道及其他设施的防腐等级等。 5.3管道伴行道路设计宜与管道施工作业带相结合,并综合考虑当地自然环境。 5.4集输场站内宜设计完备的雨污分流系统。原(污)油罐、污水罐、污泥罐、泵房等应设计地面防渗和原(污)油、污水等泄漏收集设施。
6工程建设
场站建设与集输管道敷设应尽量减少施工作业带面积与工程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应尽量避免或减轻土壤扰动、植被破坏,以及对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等的影响。具体作法包括:
地而清理应控制在最小范围,尽量避免破坏树木和其他植被。减少使用重型设备。 -施工建设尽量不破坏原有地貌并尽力改善。宜利用白然地形、植被及其他措施遮避和隐藏道路、设施及电力线:采用外形较低的设施和储罐;对于大型构筑物宜考虑适当地涂漆颜色且
与背景相容。 施工作业应根据野生动物栖息的敏感区域及时间段(即取食、繁殖地及季节)进行合理安排,避免阻隔野生动物的迁徙路线。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宜采用低位、向上的散射照明。 在声环境敏感区宜避免夜间机械施工。对噪声源强高的设备应进行减震、降噪处理。 管道走向尽量与道路一致,管道及其他集输设施的建造宜避免阻隔、改变自然排水或泄洪沟渠的原有路径。
一一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应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管沟开挖时宜将弃土堆放在没有布管
的一侧,表层耕植土与下层土壤分类、分层堆放;集输管下沟与管沟回填前应进行泄漏检测;管沟回填时应用填土压实,农田地带表层宜用耕植土回填:施工结束后对地表进行平整,使其与相邻地形相符。 场站施工与管道敷设产生的弃渣与其他固体废物应及时回收、处理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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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结束后应详细记录管道线路和埋深,避免可能的动土作业造成管道破裂及泄漏,交叉点
予以标识。 一施工期结束后应根据当地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状况及时覆土绿化和复耕,根据工程特点和周
围自然景观进行景观恢复和保护,植被恢复宜采用当地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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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运行与维护
7.1对集输管道及场站设施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对集输管道实施泄漏监测与定位。 7.2应用最佳实用技术处理采油(气)废水、含油泥砂:采取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回收并利用过程余热。具体作法包括:
对加热炉、压缩机、锅炉、三相分离器、脱水器等用能、排污关键设备加强监测与计量管
理,建立上述设备用水、电、气及产排污等基础信息档案。对关键装置与设备宜定期进行标定,比较其运行参数是否符合生产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检验装置、设备是否处于高效运转状态。 加强设备与装置检修环节的环境管理,防止废气放空、废液外排。集油设施检修前宜将原油进行外输进罐,将外排液排人油罐中储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集气设施检修前宜将装置内气体由高压系统转人低压系统。 -基于使用效果、环境与健康危害性以及经济指标的综合评估。优先选用环境与健康性能优良的化学剂;选用的化学剂宜标明环境与健康危害性数据集输站内产生的含油泥砂、机电设备产生的废柴油等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要求,并按照HJ607的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运输转移,以及利用与处置,天然气脱水产生的废分子筛、天然气净化产生的废催化剂等宜再生回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置。 采油(气)废水处理应根据废水性质,以及回注、回用或排放等不同目的要求,采用国内外最佳实用处理技术。若采油(气)废水用于回注地层,宜综合考虑各种地层条件对注人水质的要求及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若用作蒸汽发生器或锅炉给水,处理后应达到机关水质指标:若排放,则处理后应满足当地污水排放许可要求。 集输过程产生的余热宜回收利用。采用热泵技术回收油田采出水的热量,宜用于原油集输处理,储运等,或用于公共用热系统,回收高温烟气余热,宜用于天然气发电机组,生产过程中压缩机及各种机泵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必要时采取密闭隔声或构造隔声墙等减噪措施。 集输管道宜采用自动在线智能泄漏检测与修复工具。
7.3原油输送与处理过程中应控制烃类气体挥发并回收轻烃,提高轻烃回收率。具体作法包括:
一原油集输宜采用全程密闭流程。
一原油储存使用浮顶罐。原油或凝析液储罐为拱顶罐的宜安装轻烃回收装置。 根据油中轻烃含量(C,~C4)采用合适的原油稳定工艺,可选用负压闪蒸、加热闪蒸、分
一
馏,以及利用脱水设施的大罐抽气技术等。 根据油藏特点(如高油气比、原油含蜡等)、地域特点(偏远、高寒等)选择适宜的伴生气回收装置和工艺技术。对于伴生气产量大,且与附近大型管网或者集输站相邻的油井,宜将回收后的伴生气并人输油管线进行密闭混输,并在联合站进行油气分离处理:偏远小区块宜使用撬装轻烃回收装置回收伴生气。
7.4天然气集气与处理过程中应降低天然气损耗,回收含硫天然气中的硫资源并减少SO,排放。具体作法包括:
合理利用天然气井流体压力能,适当提高集输系统压力,扩大集输半径,减少天然气中间接转,降低集输能耗。 针对不同类型气田采用适宜的轻烃回收工艺,并通过优化原料气组成、压力和处理量等操作参数,提高轻烃收率;采用冷凝分离工艺回收轻烃宜尽量回收利用装置内的冷量。
一利用增压机对闪蒸气进行增压后再与原料气一起进人新循环,产生更多的成品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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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硫天然气采用实用高效的脱硫技术,并对脱硫尾气进行硫回收处理。 设备和管道宜进行保温,降低天然气处理和输送温度,减少热耗。 乙二醇、二甘醇等脱水剂宜进行回收、再生循环使用。
8退役与恢复
8.1制订集输设施退役与场地恢复计划。设施退役计划宜包括退役条件、退役后的环境监测管理,并明确所有设备与材料的处置方案。场地恢复计划宜包括土壤流失控制、陡坡稳定、沉陷控制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8.2清除地面设备和设施、拆除管道及其他设施标志。对拆除管道应进行吹扫,排除报废管道中的烃类及其他有害物质,并对吹扫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8.3对于就地废弃的管道,应断开其与所有潜在烃类源的连接,并予以隔离,报废管道的每个进、 出口应予以永久性封闭,报废管道的位置宜在相关资料中予以标注。 8.4在设施报废后应清理受干扰的地表区域,实施场地恢复计划,使场地恢复至与邻近土地相同或相似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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