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 150. 99 H 66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13532020
掺锡氧化钢粉 Tin-doped indium oxidepowder
2021-04-01实施
2020-12-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S/T1353—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晶联光电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洛阳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广西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誓成、黄肇敏、陆映东、胡永玫、韦猛、郭朋、刘永松、胡明振、覃祚明、黄一帆、 聂小明、林葵、韦圣林、向清华、兰健、杜寒春。
YS/T1353—2020
掺锡氧化钢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掺锡氧化铟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共沉淀法和混合法工艺生产的掺锡氧化钢粉,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氧化钢锡靶材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8170数字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9077米 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 YS/T903.1 铟废料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钢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 YS/T903.2 钢废料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锡量的测定 碘量法 YS/T1344(所有部分)掺锡氧化铟粉化学分析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共沉淀法 去coprecipitationmethod 将氨水加入钢、锡盐溶液中,使铟、锡阳离子共沉淀,生成钢锡氢氧化物(固溶体前驱体),经过滤、洗
涤、热分解后,得到掺锡氧化铟粉的方法。 3. 2
混合法 mixedmethod 以研磨混匀实现三氧化二铟和二氧化锡混合的方法。
4分类和标识
4.1牌号表示方法
产品的牌号用FInXSnY表示,具体见图1。
in X Sn
二氧化锡含量二氧化锡三氧化二钢含量三氧化二钢粉末
图1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YS/T1353—2020
4.2产品分类
掺锡氧化铟粉按主成分分为四个牌号:FIn90Sn10、FIn93Sn7、FIn95Sn5、FIn97Sn3。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5.1.1 掺锡氧化铟粉的主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掺锡氧化铟粉主成分
主成分(质量分数)/%
牌 号
Ine O: 89.5~90.5 92.5~93.5 94.5~95.5 96.5~97.5
SnOz
9.5~10.5
FIn90Sn10
6.5~7.5 4.5~5.5 2.5~3.5
FIn93Sn7 FIn95Sn5 FIn97Sn3
5.1.2掺锡氧化铟粉的主要杂质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掺锡氧化铟粉主要杂质成分 Fe Al Si Ni Cu Cr Pb Cd T1 杂质总和
元 素
5
100
含量(质量分数)/×10-4%,≤ 10 10 10
5
5
5
5
5
杂质总和为包含且不限于表中所列杂质元素的实测值之和。
5.1.3需方如对掺锡氧化钢粉的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掺锡氧化钢粉的物相应除氧化铟锡相、三氧化二钢相和二氧化锡相外,不应出现其他物相。 5.2粒度
掺锡氧化钢粉粒度大小由供需双方商定。
5.3外观质量
掺锡氧化铟粉为黄色粉末,色泽均匀,目视无可见差异,无外来夹杂物。
5.4其他
需方如对掺锡氧化粉有其他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试验方法
6.1 掺锡氧化钢粉主成分的分析方法按YS/T903.1和YS/T903.2的规定进行。 2
YS/T1353—2020
6.2掺锡氧化钢粉主要杂质成分和物相的分析方法按YS/T1344(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6.3掺锡氧化钢粉粒度的检测按GB/T19077的规定进行。 6.4掺锡氧化铟粉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法检查。
7检验规则
7.1检查与验收 7.1.1掺锡氧化钢粉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7.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7.2组批
掺锡氧化铟粉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批次原料生产的、同一牌号的掺锡氧化铟粉组成。每批重量不超过100kg。 7.3检验项目
每批掺锡氧化钢粉均应进行化学成分、物粒度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7.4取样和制样 7.4.1掺锡氧化铟粉的取样和制样应符合表3的规定。 7.4.2取样数量:逐桶(箱)抽取样品。 7.4.3取样方法:在每桶(箱)样品的表面任意选取一点,用不锈钢或PVC材质取样器插入产品至大于四分之三处采样,每桶(箱)的采样量不得少于50g,样品取出后,立即装入干燥、洁净、气密性好的容器内。 7.4.4试样的制备:将样品于洁净处充分混匀,以四分法缩分至重量不少于150g。将样品分成三份,分别装人干净的塑料封口袋中,密封好,贴上标签,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和采样日期,其中供需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作仲裁用。
表3掺锡氧化铟粉的取样和制样取样和制样方法
检验项目化学成分粒度外观质量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要求的章条号
5. 1 5. 2 5. 3
7. 4 7. 4 逐桶(箱)
6.1~6.2 6. 3 6. 4
7.5 5检验结果的判定 7.5.1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和判定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并按照修约值比较法进行修约。 7.5.2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判该批不合格。或重定牌号,或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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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1353-—2020 7.5.3粒度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判该批不合格。 7.5.4 外观质量与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判该桶(箱)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8.1标志
在产品包装应注明: a) 生产厂家名称、商标;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c) 产品净重; d)批号(或生产日期)。
8.2包装
掺锡氧化钢粉用聚乙烯复合膜袋包装,再置于塑料(箱)中。每桶(箱)净重10kg,只允许装同一牌号的掺锡氧化钢粉,包装净重误差不超过土0.20%。如有其他包装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
8.3运输
包装桶(箱)在运输、装卸时要求轻装、轻卸,应防止碰撞。在运输过程中,防止雨淋、受潮。严禁与酸类及碱类物品混运。 8.4贮存
掺锡氧化钢粉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防止雨淋、受潮。严禁与酸类及碱类物品混贮。 8.5质量证明书
每批掺锡氧化粉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a) 供方名称和商标;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c) 批号; d) 净重和件数; e)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f) 本标准编号; g) 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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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所列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化学成分、粒度、外观质量等特殊要求; d) 净重和件数; e) 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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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1353—2020
本标准编号; g) 其他。
f)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准掺锡氧化钢粉 YS/T135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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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东城区嵩祝院北巷39号
邮政编码:100009 北京建宏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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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24-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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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X1230 1/16 印张0.75 字数16千字 2021年4月第一版 2021年4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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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书号:155024·2489 定价:60.00元
15502 424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