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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7293-2016 环境敏感区天然气管道建设和运行环境保护要求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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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01 10:41:01



推荐标签: 环境 管道 运行 环境保护 天然气 建设 7293 敏感区

内容简介

SY/T 7293-2016 环境敏感区天然气管道建设和运行环境保护要求 ICS 75.020 E 20 备案号:57677—2017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7293—2016
环境敏感区天然气管道建设和运行环境保护要求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gul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natural gas pipeline to environmental sensitive areas crossing
2017-05-01实施
2016一12一05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 7293—2016
目 次
1
前言引言
II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3 选线与设计环境保护要求 3.1选线 3.2 设计
施工环境保护要求 4.1 般要求 4.2 施工作业范围清理 4.3 管沟开挖 4.4 管道下沟及清管试压 4.5 回填和地貌恢复 4.6 非挖穿越工程 5
4.
管道运行环境保护要求 5.1 清管 5.2 巡线和检修 5.3 运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6管道退役 6.1 一般要求 6.2 管道封存 6.3 管道报废参考文献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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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广 SY/T7293—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环境保护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兵兵、梁林佐、李兴春、丁毅、王嘉麟、袁波、王中海、范巍。
1 SY/T7293—2016
引言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管道建设进人高峰,管道穿跨越环境敏感区的行为时有发生。为加强环境敏感区内天然气管道项目的环境管理,降低管道建设、运行和退役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规范环境敏感区内的管道施工作业和运行维护,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内容以穿跨越行为获得法律许可为前提,对合法穿跨越环境敏感区的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提出环保要求。
III SY/T7293—2016
环境敏感区天然气管道建设和运行环境保护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域环境敏感区天然气(含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运行的环境保护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法规未禁止穿越的环境敏感区陆上天然气长输管道,不适用于油气田集输天然气管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424油气输送管道穿越程施工规范 SY/T4115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施T组织设计编制规范 SY/T4116石油大然气建设T程监理规范 SY/T5922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3选线与设计环境保护要求 3.1选线
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应提前介人。在预可研阶段应开展环境敏感区调查与识别,对穿越环境敏感区的管道线路走向,应经比选后提出推荐线路走向方案。线路走向方案比选应遵循以下原则:
a)优先考虑避让环境敏感区:确实需要穿越环境敏感区的,应避让其重点保护区域,并取得政
府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 b)优先布置在环境敏感区已有交通廊道内,减少新增占地。 c)优先选择穿越距离短的路由。 d)充分依托已有设施,包括道路、生活设施等。
3.2设计
对穿越环境敏感区的管道线路,在设计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a)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 b)不应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阀室、站场 c)提高穿越段管道设计等级和防腐等级。 SY/T 7293—2016
4施工环境保护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施工环境管理 4.1.1.1未获得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环境敏感区天然气管道穿跨越工程不得施工。涉及环境敏感区穿跨越路由、施工工艺发生变更的,应按规定履行环评变更手续。 4.1.1.2施工单位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宣贯环境保护目标的保护需求,明确环境保护措施。 4.1.1.3设置环境敏感区(保护目标)警示牌。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避免越界活动。 4.1.1.4应采取措施避免润滑油、燃料油、施工物料等泄漏。 4.1.1.5不应在环境敏感区内堆存、排放或弃置废弃物,不应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物料堆场和施工营地。 4.1.1.6环境敏感区段施工应按照SY/T4115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制订环境保护计划,落实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4.1.2施工环境监理 4.1.2.1穿越环境敏感区的管道项目施工期应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并做好环境监理记录。 4.1.2.2环境监理工作应符合SY/T4116的规定,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对环境保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2.3环境监理1作应对施工中发生的环保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包括施工地点、施工单位、1段负人及联系方式、施工作业内容、违规行为描述、违规行为发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及其效果、预防类似违规行为的建议等信息。 4.1.3施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4.1.3.1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1.3.2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敏感区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实现联动。 4.1.4施工期选择 4.1.4.1 应按照环境保护目标特征合理选择施工期,并尽量缩短施工时间。 4.1.4.2 施工期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a)宜避免雨季施工。 b)应避开水体中鱼类迁徙、产卵、鱼卵孵化、鱼苗生长和发育的时期。 c)采用开挖方式穿越地表水体时,宜选择枯水期、封冻期施工。 d)应避开动物繁殖期、哺乳期等敏感期。 e)宜避免在保护动物集中活动时间进行施工作业。
4.2施工作业范围清理 4.2.1施工作业范围控制 4.2.1.1 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范围进行清理,不应破坏施工作业范围以外的植被。 4.2.1.2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应缩减施工作业范围。 2 SY/T7293—2016
4.2.2植被移栽
施工作业范围内胸径在5cm以下的幼树,能移栽的应就近选择类似生长环境移裁。 4.2.3珍稀野生植物保护 4.2.3.1施工作业范围清理过程中发现珍稀野生植物时,应采取优化施工方式或局部调整线路走向等方式避让。 4.2.3.2对于确实不可避让的珍稀野生植物,应报请具有管理权限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对珍稀野生植物进行移栽,实施异地保护。 4.3管沟开挖 4.3.1水体保护 4.3.1.1应首选非开挖或跨越方式穿越地表水体保护区。 4.3.1.2确实需要采用开挖方式穿越地表水体的,应首选不带水开挖方式施工,大、中型河流应采用围堰导流方式施工,确保河流不断流。 4.3.1.3围堰施工应考虑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a)围堰材料宜就地取材。 b)围堰迎水侧应铺设防渗膜,以减小渗水量。渗水应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放
4.3.1.4穿越地表水体的管道应在冲刷深度敷设,穿越地下水体的管道应在地下水最高水位以上敷设。 4.3.2土壤与植被保护 4.3.2.1采用开挖方式穿越时,应将生土和熟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 4.3.2.2穿越农田时,应加深管道埋深至耕作深度以下,避免农田耕作对管道的破坏。 4.4管道下沟及清管试压 4.4.1管道防腐层保护 4.4.1.1 管道下沟前应检查管道防腐层,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 4.4.1.2 下沟前应清除沟内塌方、石块、积水、冰雪等有可能损害防腐层的异物。石方或戈壁段管沟应预先在沟底垫200mm厚细土。 4.4.2清管试压 4.4.2.1穿越环境敏感区的管道应单独进行清管和试压。试压应采用无腐蚀性洁净水作为试压介质,分严密性试压和强度试压两阶段进行。
a)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稳压时间不少于4h。 b)严密性试压压降应不大于1%且不大于0.1MPa,稳压时间不少于24h。
4.4.2.2管道试压水应尽量循环利用,不应排入环境敏感区水体。 4.5回填和地貌恢复 4.5.1基 基本要求 4.5.1.1 管道下沟后应立即采用原土进行回填,回填土中含有大粒径石块等容易造成管道损坏或加速
3 SY/T7293-2016
管道腐蚀的成分时,可外运土方回填。回填剩余土方应就地平铺于管陇上方或外运处理。 4.5.1.2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和地貌恢复,并根据所在敏感区保护对象特性制定针对性的保护方案。 4.5.2水体保护 4.5.2.1采用开挖方式穿越地表水体时,宜在管顶铺设管道保护层,防止河床冲刷导致管道裸露。 4.5.2.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材料、平整河床,多余土石方不得弃置于河道内。 4.5.3土壤与植被保护 4.5.3.1管沟回填时,生、熟土应分层顺序回填。 4.5.3.2林地穿越段管沟两侧5m范围内宜种植本地灌本、草本植物,5m以外应采用原有树种恢复地貌。 4.5.3.3因管道建设导致环境敏感区植被覆盖率下降的,应采取异地补偿措施;对动物栖息地造成破坏的,应及时恢复,无法恢复的应采取异地重建。 4.5.3.4农用穿越段宜在管顶铺设管道警示标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恢复其种植功能。 4.6非开挖穿越工程 4.6.1水平定向钻穿越 4.6.1.1环境敏感区范围内不应设置钻井液池,环境敏感区外钻开液池应采取防渗措施,并月容积应满足废弃钻井液储存要求,防止外溢。 4.6.1.2施工结束后,废弃钻井液应外运处置或回收利用,钻井液池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地貌。 4.6.2隧道穿越和盾构穿越 4.6.2.1穿越饮用水地下水体时,应在施工前做好地下水预探,提前割断水源,避免突涌水现象发生,减少地下水的流失;对于隧道内可能产生的涌水、渗水情况,应尽量采取注浆堵水的方式进行处理。 4.6.2.2在岩溶较发育地段隧道施工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水。若探水孔水流量较大,应先对探水孔进行封堵后根据地质情况进行防水。 4.6.2.3隧道开凿后应进行砼衬砌,防止地下水渗人隧道内。 4.6.2.4对隧道渗水应经沉淀处理后排放。 4.6.2.5隧道施工爆破作业应符合GB50424的要求,浅打眼,少装药。对完整岩质层宜采用光面爆破,对破碎岩层宜采用预裂爆破,减少爆破对围岩和破碎岩石的扰动,保证保留岩体免遭破坏,减少超、欠挖和支护工作量,增加岩壁的稳定性。 4.6.2.6隧道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隧道顶部及其周边的地下水水位进行勘查测量,对隧道顶部及其区周边的泉水流量进行监测。
5管道运行环境保护要求 5.1清管 5.1.1应定期进行清管,排除管内的积液和污物,以减轻管道内腐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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