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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5891-2021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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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4 09: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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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HG/T 5891-2021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ICS 13. 020.01 Z 04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5891-2021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 green factory in coal to olefin industry
2021-07-01实施
2021-03-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5891—2021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评价指标及要求 ... 6 评价程序.
3
-
13
评价报告..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绩效指标计算方法附录B(资料性附录)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7
15 21 HG/T5891—2021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煤化工专业委员会、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
国化工环保协会、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秀江、邢雪健、陈晓东、周波、张勇、唐珊、郝小松、卢国甫、赵明、庄相宁、杜善明、高明礼、董阳阳、王俊、朱晓霞、孙振江、张瑞梅、许珂。 HG/T5891—2021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程序以及评价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煤制烯烃企业绿色工厂的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7119 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12348 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2497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13223 火电广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13466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5587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氟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862 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 GB/T20901 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21367 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1 HG/T5891—2021
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256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30180 煤制烯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1570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1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2161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T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 37759 节水型企业现代煤化工行业 GB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441 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 GB/T50934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 HJ94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24号,2008年1月31日) 《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5】111号,2015
年12月22日)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煤制烯烃 coal to olefin 以煤为原料经甲醇制取烯烃(乙烯、丙烯)等产品的过程。
3. 2
绿色工厂 green factory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GB/T36132—2018)
3. 3
相关方interestedparty;stakeholder 可影响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活动、受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活动所影响、或自认为受绿色工厂
创建的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GB/T36132--2018)
3. 4
煤制烯烃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ofcoaltoolefin 统计报告期内,煤制烯烃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其值等于煤制烯烃生产过程中输入的各种能源
2 HG/T5891-—2021
折标准煤合计量减去向外输出的各种产品实物量折标准煤合计量。
(GB30180)
3. 5
煤制烯烃加工能耗 Eenergyconsumptionincoaltoolefinprocess 统计报告期内,煤制烯烃所消耗不含原料的各种能源总量。其值等于煤制烯烃生产过程中输人的
各种能源(不含原料)折标准煤合计量减去向外输出的水、电、汽等载能工质折标准煤合计量。
(参照GB/T50441)
3. 6
煤制烯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unit product from coal to olefin 统计报告期内,煤制烯烃企业生产单位合格产品的综合能耗。 (GB30180)
3. 7
煤制烯烃单位产品加工能耗 processing energy 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from coal to olefin 统计报告期内,煤制烯烃企业生产单位合格产品的加工能耗。 (参照GB/T50441)
3. 8
煤制烯烃产量outputofcoaltoolefin 统计报告期内,以乙烯和丙烯的合计产量作为煤制烯烃生产的产量,两项产品的产量直接相加。 (GB30180)
4总则
4.1i 评价原则 4.1.1一致性原则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一2018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用要求
保持-致,包括基本要求(5.1)和-般要求。一般要求包括基础设施(5.2)、管理体系(5.3)、能源资源投入(5.4)、生产过程与产品(5.5)、环境排放(5.6)和绩效(5.7),共6项综合评价要求。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
管理体系
基本要
产品环境 效
能源 生产过程

资源投入
V

排放
基础设施
图1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架
3 HG/T5891—2021
4.1.2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有关绿色制造的指标。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绿色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绿色工厂必须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可选要求为绿色工厂的提高性要求,具备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4.2评价体系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体系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 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生产过程与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共7个方面;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细化,并细化为基础要求和预期性要求,其中预期性要求为可选项。 4.3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煤制烯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各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一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基础设施(5.2)12%; —管理体系(5.3)12%;一能源资源投入(5.4)20%;生产过程与产品(5.5)5%; —环境排放(5.6)21%; —绩效(5.7)30%。 各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对应分数见附录B。其中绩效指标采用分级计分模式,达到基准值和
先进值所得分数不同。
5评价指标及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基础合规性
5.1.1.1工厂依法设立。 5.1.1.2在建设和实际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人条件(试行)》的要求。 5.1.1.3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能效、碳排放等相关要求做出承诺的,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5.1.1.4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5.1.1.5工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名单。 5.1.2基础管理职责 5.1.2.1最高管理者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满足GB/T36132一2018中4.3.1的要求。 4 HG/T5891—2021
5.1.2.2工厂应设有绿色管理机构,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定期开展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并符合GB/T36132一2018中4.3.2的要求, 5.2基础设施
5.2.1建筑 5.2.1.1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GB50189 的要求。 5.2.1.2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政策和有关要求。 5.2.1.3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应独立设置。 5.2.1.4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醛、苯、氨、氢等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的要求。 5.2.1.5建筑材料应满足如下要求:
a) 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和本地建材,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 b)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GB18580~18588和GB6566的要求。
5.2.1.6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体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5.2.1.7 绿化及场地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场地内设置可遮阴避雨的步行连廊; b) 厂区绿化适宜,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以减少日常维护的
费用; c)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5.2.2照明 5.2.2.1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应尽量利用自然光,人工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5.2.2.2不同的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5.2.2.3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50%。 5.2.2.4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5.2.3工艺及设施 5.2.3.1工艺路线应采用国家鼓励和推荐的先进技术,不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 5.2.3.2应优先采用高效、低耗、环保型“三剂”及辅料等。 5.2.3.3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生产装置(单元)稳定运行,避免或减少非计划停工。 5.2.3.4硫回收装置应采用先进的硫回收技术,并满足GB31570或GB31571的要求。 5.2.3.5甲醇制烯烃装置应采用合适的再生烟气余热回收及烟气除尘设备(适用时)。 5.2.3.6设计时宜根据原料性质选择工艺及技术路线,满足对工艺节能、环保的要求。 5.2.3.7宜根据原材料路线、生产工艺、能效等设置生产设施,确保源头控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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