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100 CCS E 09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69252021 代替SY/T6925—2013
钻井用天然气发动机及供气站安全规程
Safety code for natural gas engine for drilling and supply station
2022—02一16实施
2021一11一16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 69252021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安全布置安全防护 7 安全输送 8 安全操作 8.1发动机 8.2 CNG供气站 8.3LNG供气站附录A(资料性)典型的LNG供气站启动、 停机推荐操作程序附录B(资料性) 典型的CNG供气站启动 停机推荐操作程序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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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Y/T69252013《钻井用天然气发动机及供气站安全规程》,与SY/T69252013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 b)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3年版的第2章): c)增加了对天然气发动机、减压处理装置,气化处理装置、CNG管束车,LNG槽车本身的基
本要求(见4.2): d)增加了特殊情况的要求(见4.4) e)增加了第5章(见第5章,2013年版的4.2); f)增加了供气站的整体布置要求(见5.1、5.3、5.4): g)修改了供气站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供气站与发电房的距离要求(见5.5); h)修改了供气站与通信线和电力线的架空要求(见5.7): i)修改了供气站放喷管线的要求(见5.8); j)修改了供气站通风要求(见5.9): k)增加了供气站与主干路的距离要求(见5.11): 1)增加了槽车和气化装置之间的距离要求(见5.12); m)增加第6章(见第6章,2013年版的4.3)# n)增加了工作现场设置燃气泄漏装置的要求(见6.2): o)增加了工作现场配备防爆通信设备的要求(见6.3) P)增加了工作现场安全预案的要求(见6.4): q)删除了2013年版的5.2 )修改了第7章的名称(见第7章,2013年版的第5章): s)修改了管路投人使用前的作业要求(见7.4): t)增加了对天然气输送管路法兰静电跨接的要求(见7.8): u)删除了2013年版的6.2: V)删除了2013年版的7.2 W)增加了“安全操作”,分别从发动机、LNG供气站、CNG供气站三个方面提出安全操作的要
求(见第8章); x)其他文字性编辑。 本文件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
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中石化中原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二兰、郭进举、雷先革,孙成磊、付明文、俞晓艳、陈俊营、董占春、杨赛。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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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用天然气发动机及供气站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陆上钻井用天然气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及供气站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安全布置、安全防护、安全输送和安全操作。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钻井用天然气发动机与供气站的应用现场,钻井用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发动机与供气站的应用现场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170 固定式燃气发动机安全技术规范 GB/T38530城镇液化天然气(LNG)气化供气装置 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NB/T42110撬装式CNG天然气发电机组减压装置 SY/T6503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 种低温液态流体,主要组分是甲烷,含有少量的乙烷、丙烷、氮或天然气中常见的其他组分,
简称 LNG。 3.2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 主要成分为甲烷的压缩气体燃料,简称CNG。
3.3
LNG气化装置 LNG gasification decompression equipment 将LNG气化、减压至满足发动机使用压力要求的装置。
3.4
LNG 槽车 LNG cargo tank vehicle, LNG tank vehicle 用于运输LNG的专用车辆。
3.5
CNG减压装置 CNG decompression equi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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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CNG减压至满足发动机使用压力要求的装置。
3.6
CNG管束车CNGvehicle 用于运输 CNG的专用车辆。
3.7
天然气供气站natural gas supply station 为发动机提供天然气气源的供气系统,简称供气站。分为CNG供气站和LNG供气站两种。供
气站由天然气储存容器和处理装置两部分组成。CNG供气站由CNG管束车和减压装置组成,LNG 供气站由LNG槽车(储罐)和气化装置组成。
4基本要求
4.1发动机与供气站间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GB50183—2004中3.1的规定。 4.2发动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37170的相关规定,减压处理装置和气化处理装置的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NB/T42110、GB/T38530的相关规定,CNG管束车、LNG槽车应由相关部门批准。 43供气站应建立启动、停机程序。典型的LNG供气站启动,停机推荐操作程序参见附录A,典型的CNG供气站启动、停机推荐操作程序参见附录B。 4.4本文件规定了应满足的一般性、通行性安全要求,如果遇到地形和井场条件不允许等特殊情况,应进行专项评估,并采取或增加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设计部门进行调整。
5 安全布置
5.1供气站的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其本身特点、功能要求、火灾危险性等级,结合地形、风向等因素,综合合理布置。 5.2供气站应布置在并场主导风向的下风位置,并应避开井口下风向正对的区域 5.3CNG和LNG的装卸车场所,应布置在站场的边缘,独立成区,并宜设单独的出人口。 5.4供气站四周宜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材料的围墙或围栏,且应设置防火防爆等安全标志。道路与围墙(栏)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5.5供气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见表1
表1供气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LNG供气站
CNG供气站
站外建(构)筑物
m
m
井口
30
25
30
明火。散发火花的地点
锅炉房发电房
15 20 18
办公,民用建筑
5.6LNG槽车(储罐)距离柴油罐应不小于10m:CNG管束车距离柴油罐应不小于4m;LNG槽车(储罐)之间距离应不小于2m:CNG管束车应不小于1.5m 5.7供气站不宜布置在通信线和架空电力线处,如确需架空通信线路跨越供气站上方时,架空通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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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距离供气站上方应不小于1倍的架空杆高:如确需架空电力线路跨越供气站上方时,架空电力线距离供气站上方应不小于1.5倍的架空杆高。 5.8当放喷管线和天然气输送管线发生交叉时,在交叉部位应将天然气管线埋深不小于1m,且不得有管线接头。 5.9发动机工作场所及供气站宜通风良好。凡是可能积聚可燃或室息性气体的场所,均应安装通风设施。 5.10供气站内设备间的距离宜便于进行连接、换车及LNG反冲压力等操作。 5.11供气站距离快速路、主干路应不小于12m,距离次干路、支路应不小于10m。 5.12槽车与气化装置之间的最小净距离应不小于3m。 5.13减压装置的安全放散汇合管应接出设备外部,管口宜垂直向上,放散口应高于10m范围内的建(构)筑2m以上,并应高出地面5m。
6安全防护
6.13 车辆跨越输气管线的地方应装过桥盖板 6.2发动机与供气站工作现场应配有燃气泄漏检测和报警设备。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参照SY/T6503 的要求执行。 6.3发动机与供气站工作现场应配有防爆通信设备 6.4 发动机与供气站工作现场应具有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6.5 供气站防雷接地装置设置应不少于两处,冲击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接地电极铜芯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横截面应不小于16mm。 6.6供气站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Q (可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 6.74 供气站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应具有防爆功能。 6.8发动机及供气站的灭火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台发动机应至少配置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b)LNG气化装置及CNG减压装置应至少配置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c)LNG槽车和CNG管束车应配置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7安全输送
7.1 天然气输送管路指LNG气化(CNG减压)装置出口至发动机间的管路。 7.2 管路的材料,设计流量,承压能力应满足供气站及发动机的设计要求。 7.3 管路上应设有迅速切断气源的保护设备。 7.4 管路投人使用前,应对其进行气密性检测、清扫、干燥等作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7.5 发动机启动前,应检查发动机天然气管路的气密性,若存在漏气现象应立即排除。发动机运转过程中,应定期对天然气管路的气密性进行巡检,如发现漏气现象应立即排除,如故障无法排除应停车。发动机停止运转后,应及时关闭天然气气源。 7.6发动机每次拆装后应采用情性气体(如氮气)对天然气输送管路进行置换。 7.7 管路宜采用法兰式连接,如采用其他连接方式,应有防止松脱的保护措施。 7.8管路应静电接地,对于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5mm的燃气管路,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应保证至少两个螺栓或卡子件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当法兰间电阻值超过0.030时,须有导线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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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全操作
8.1发动机 8.1.1操作人员在进人工作岗位之前应接受厂家安全操作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 8.1.2操作人员操作发动机时,应按照生产厂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8.1.3发动机启动前,应在天然气管路关闭的情况下空转发动机,累计转动时间不少于20s。 8.1.4发动机启动前,应检查发动机各用电设备,保证通电可靠,状态正常。 8.1.5发动机运行过程中,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行状况,按规定做好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8.1.6正常情况下,发动机不应带载停车,应先卸去负荷,并逐渐降低转速至怠速,当油温、水温降至生产厂商技术文件限值后,方可停车。 8.1.7发动机停车时,应先关闭发动机燃气系统电磁阀及手动蝶阀,再关闭电源,所有发动机停止作业后应关闭总气源,所有电动或手动裁止阀 8.1.8新机超出封存期或老机长期封存重新启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 8.1.9发动机应按照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保养。 8.2CNG供气站 8.2.1 操作人员进人工作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着装,在工作区域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8.2.2 装置首次投人使用前应采用惰性气体(如氮气)对减压处理装置进行置换。 8.23置换结束后,应对减压装置各连接处进行燃气泄漏测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8.2.43 操作人员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并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 8.2.5减压装置运输或移动时,应将其内部燃气放至常压,放气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8.2.6减压处理装置卸车之前,应首先连接好软管,在打开管束车阀门的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面对阀门。 8.2.7 管束车卸车过程中,与作业无关人员不应在附近停留。 8.2.8减压装置更换管束车时,应按照生产厂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连接完成后,应对各连接口进行气密性检查。 8.2.9减压装置在临时性停用期间,应有专人值守 8.2.10管束车装卸,应由专业资质人员操作。 8.3LNG供气站 8.3.1当环境温度低于10℃时,使用前应向LNG气化处理装置内加人防冻液并加热,防冻液应加热至装置要求温度后再使用气化装置。 8.3.2当环境温度低于防冻液最低使用温度时,应停用设备并将防冻液放干净。 8.3.3LNG供气站的其他操作要求参照8.2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