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量与法规
Quality&Statute
RM
(中国卫生积量管理)第20卷第3第(总第112周)2013年(5月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构成要件与法律适用分析
李平汪晓攀姚兵
【摘要】从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构成要件的视角出发,探讨医疗伦理损害纠纷常见成因及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以防范和处理因医疗伦理损害引发的医疗争议。
【关键词】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法律适用
Components of the Medical Ethics Damage Liability and the Applicable Law/LI Ping, WANG Xiaopan, YAO Bing.//ChineseHealth QualityManagement,2013,20(3):6769
AbstractFrom the components of medical ethics damage liability point of view, the paper discussed the cause of the medi-cal ethics damage dispute and the applicable law, in order to prevent and solve medical disputes cause by medical ethies damage
Key words Medical Ethics Liability ;Components; Applicable Law
First-author's addressXinhua Hospital of Hubei Province,Wuhan,Hubei,430015,China
1引言
近年来,因告知义务和保密义务等引发的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医患惠沟通的缺位与不足,使得医惠关系成为当前极为敏感的社会关系之一。如何才能防范和处理医疗伦理损害、化解医疗纠纷、缓和医患冲突?结合多年三级医院医政管理经验,笔者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归责原则等进行具体分析,供同行交流和参考。
2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构成要件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时,未向患者充分告知病情,未向病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惠者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治疗等,以及其它
李平汪晓翠姚兵
潮北武汉430015
湖北省新华医院
医疗违法行为,及由此导致的违反医疗执业良知或职业伦理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作为医疗损害责任之一,医疗伦理损害的基本构成要件同于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即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等。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其构成要件应增加行为主体。现具体
分析如下。 2.1
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分离
医疗伦理损害与医疗损害的责任主体是一致的。通常情形下,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应为同一人。但在诊治过程时,作为具体实施诊治行为的医护人员在民事诉讼中却并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缘于医护人员与其任职医疗机构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医护人员履行的诊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在医疗机构授权范围内进行诊疗和
处置行为视同医疗机构的行为。故医护人员医疗行为所带来的利益和损害等法律后果均由医疗机构承担。
笔者认为,自患者挂号时起,便与医疗机构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依据替代责任规则,患者在诊疗中发生的损害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伦理损害的行为主体系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技师、执业护师和护理人员等),责任主体为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属于典型的替代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医务人员不作为医疗伦理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并不意味着对其违反告知义务和保密义务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可以免除。对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有着明确规定。
2.2
行为违法性
现行法律、法规如《侵权责任
法》第55条、《执业医师法》第26 条、《母婴保健法》第10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63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
ChineseHealthQualityManagementVol.20No.3(SN112)MAY.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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