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郝丽娟
我国品牌评价形成依据 O文/李钊康键
2012年12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求》《品牌价值术语》《品牌价值要素》《品牌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等四项国家标准,于2013年 3月1日正式实施。上述四项国家标准为建立我国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体系莫定了基础,对规范我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本文对上述四项国家标准的起草背景、依据与技术内容进行解析。
一、品牌价值评价的标准化
工作
近年来,相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已围绕品牌价值评价开展了大量工作,陆续制定发布了一系列准则和标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针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专门制定发布了 IAS38:《无形资产》。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VSC)制定发布用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和《专利评估准则》。美国评估促进会评估准则委员会制定发布了美国评估准则《美国评估准则》(USPAP)。2006年,奥地利标准协会发布《品牌无形资产评价方法》(ONR16800)标准。 2007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万方数据
成立品牌价值评价项目委员会(PC 231),2010年正式发布了ISO 10668:2010《品牌评价品牌货币评价要求》。ISO10668受到各成员国的欢迎和积极采用,有关国家和组织已经按照该国际标准开展品牌评价工作。
为尽快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品牌价值评价国家标准体系,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1月30 日批准成立了“全国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532)”,负责全国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标准化的技术归口工作。该技术委员会由31名来自国内有关方面的领导和权威专家组成,由原质检总局刘卓慧总工程师担任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刘源张院士、徐寿波院士,质检总局质量司田世宏司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刘萍副会长等担任副主任委员。该技术委员会成立后,将按照质检总局制定的“十二五”期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三步走”的战略,建立健全品牌价值评价国家标准体系,为我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有效保障我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指导广大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提升白主品牌的价值与效应,增强自主品
Focus|关注
牌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在具体工作方面,TC532已经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在等同转化ISO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求》、《品牌价值术语》、《品牌价值要素》、《品牌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系列国家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品牌评价试点工作,鼓励全国企业采用 ISO10668及相关国家标准。近期, TC532将组织骨干企业和行业协会,研究制定起草装备制造、轻工家电、纺织服装、钢铁有色、汽车电子、餐饮旅游等我国优势行业品牌价值评价方法标准;面向相关政府部门,配合做好全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为品牌工作提供方法指导和技术支撑;面向广大企业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指导广大企业创建品牌,提升品牌价值。
二、1ISO10668国际标准与国家标准
品牌评价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揭示财务、质量、市场等各类要素对品牌价值影响关系,以指导企业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2010年9月,德国联合包括
中国在内的13个工业国家发布了
(认证技术》2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