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论文资料>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空调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空调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资料类别:论文资料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616.84 K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11-30 10:31:51



推荐标签:

内容简介

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空调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Testing 检测
编辑/徐航
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空调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O文/冯静徐忻一、概述
我国新空调器安全标准 GB4706.3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替代现有标准GB4706.32-2004),将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与GB4706.32-2004相比, GB4706.32-2012新增加了使用可燃制冷剂的空调器的特殊安全要求。
二、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的安全要求
1.定义
可燃制冷剂是指按照ANSI/ ASHRAE34:2001(ISO817)的分类,等级为A2或A3的制冷剂。
在ASHRAE标准中,针对制冷剂对人体毒性及易燃性的高低进行安全等级分类,按照毒性高低分为A低毒性、B高毒性两个等级,按可燃性高低分为1不可燃,、2低可燃性、3高可燃性三个等级,这样就把制冷剂分成了6个独立的安全等级分类,即A1、A2、A3和B1 B2、B3,见附表。R290工质属于 A3级别。
(认证技术》2013·03 万方数据
附表ASHRAE标准对制冷剂安全等级的分类
不可燃
低毒性高毒性
2.标识
Al B1
低可燃性 A2 B2
高可燃性 A3
B3
图1防火标志
安装等过程中,应给予充分考虑。
为保证器具的铭牌、标识、使用说明书能给使用者提供具体信息,指导使用者正确安全地使用器具,新版GB4706.32要求凡是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的器具,铭牌、样机上需要有永久性防火标志(如图1所示)和提示阅读使用说明、操作说明和维修说明的标志;样机上还要注明最小房间面积和低压侧和高压侧的最大允许压力;说明书必须包含产品的运输、储存、安装、使用、清洗、维护、丢弃等环节的要求。上述要求通过目视检验就可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3.结构
可燃性制冷剂的主要危险来自于其易燃性、易爆性,对系统外部产生影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因燃烧、毒害、室息、腐蚀等引起)。如何将上述危害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在器具的设计、制造、
标准GB4706.32-2012第22章对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的器具结构做了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条款。
条款22.113要求:“若使用可
燃制冷剂,制冷剂管路应予以保护或密闭,以防止机械损害。产品在搬运或使用期间移动时,管路应受到保护。管路需置于外壳内,以保护其免受机械损伤”。
充注可燃制冷剂的空调器在任何状态下(正常运行、非正常运行和停机),其制冷系统的承压部件及其接合部位应有充分防护措施,以防止制冷剂管路受到敲击、碰撞等机械损伤导致制冷剂泄漏。通过对承压制冷管路进行压力测试来考核其机械强度,试验时用水压来模拟工质压力,压力值应达到承压部件可能会承受到的最高压力的 3倍。
条款22.114要求:若使用可
上一章:认证机构侵权责任相关问题探讨 下一章:欧盟有毒有害物质法规新动向

相关文章

QB/T 4976-2016 使用可燃性制冷剂房间空调器产品运输的特殊要求 QB/T 4835-2015 使用可燃性制冷剂房间空调器安装、维修和运输技术要求 QB/T 4975-2016 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生产家用和类似用途房间空调器安全技术规范 GB/T 28876.1-2012 空间实验设备使用材料的可燃性 第1部分:要求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丛书 制冷与空调作业安全技术问答 制冷空调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及节能环保 CB/T 3378-2015 船舶冷藏、空调制冷装置修理技术要求 QB/T 2912-2016 使用异丁烷制冷剂生产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安全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