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第5期(总第128期)
点节
钱
建溪
ENERGY AND ENERGY CONSERVATION
油气井钻井液及相关废物的环境管理探析
王瑞兵
(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官地矿,山西太原030022)
2016年5月
摘要:叙述了国除通行的钻并液废物排放、处置管理规定,分新了四种行业做法,指出,使用低毒钻并液,或采用小孔钻并和空气钻并可显著减少成异钻并液产生量,全面钻并液管理可实现全过程控制,在各种造用技术中,钻并含油
钻屑热解新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水平最高,应予以推广。关键词:环境;钻并;废弃泥浆;围体废物;污染物
文章编号:2095-0802-(2016)05-0105-02
中图分类号:X74
文献标识码:A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alysis of Drilling Fluid and Related Waste in Oil and Gas Well
WANG Ruibing
(Guandi Coal Mine, Xishan Coal Electricity Group, Shanxi Coking Coal Group, Taiyuan 030022, Shanxi,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d drilling fluid waste materials discharge and disposal regulations of intemational practice, analy zed the four kinds of industry practice, and proposed that the use of lowtoxic dilling fluid, smaller hole drilling and air drilling technology can significantly reduce the waste drilling fluid, drlling fluid management in an allround way can realize the whole process control, and among various kinds of appropriate technologies, thermal desorption process with innocent treatment of oily
cuttings in well drilling has highest level, which should be promoted. Key words: environment; drilling; waste mud; solid waste; pollutants
0引言
在石油天然气钻井过程中,大量使用两种主要的钻井液,水基钻井液(WBF)和非水溶性钻井液(NADF)或合成基钻井液(SBF)。
根据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石油集团公布的数据",2012年国内完钻井的数量分别为11894口和4966 口,钻井进尺分别为2430×10*m和1303×10°m。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对于不同的油气井,钻井作业的废弃泥浆的产污系数为0.11/m~0.46/m。按2012年钻井进尺计算,两大集团废弃泥浆的产生量为258.5×10°t~1054×10*t。
当前,世界上环境保护标准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国家于2014年出台的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保护的要求空前提高。但是,目前还没有发布适用的排放或处置标准。国内石油行业普遵对废弃泥浆进行无害化(固化)处置,通过加人药剂控制pH、CODer(化学需氧量)、Pb、Cd和Cr的值,而后对泥浆坑进行回填和地表恢复。在增加生产成本的同时,现有的处置方式存在着占用土地、污染土壤及地表水、地下水等诸多
环境风险,造成环境负债。 1管理规定
北海地区国家遵循“统一的强制控制办法”(HMCS),重点在于识别和排除会损害海洋环境的成分。HMCS要求对所有海上使用的材料和配方进行实收稿日期:2016-02-01
作者简介:王瑞兵,1980年生,男,山西平定人,2010年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采矿工程专业,工程师。
验,根据过程评价结果给出许可、替代、临时许可、拒绝许可的结论润
在北海的据威段,将海上使用的化学材料分为4 类,除了海洋毒性(2类),还包括荷尔蒙干扰素、致突变性、对鱼类品质和紫殖的影响,按最好到最差的顺序排序,依次为绿、黄、红和黑级,禁止使用或严格限制使用黑级材料。对于列为红级的材料,作业者需更换或使用替代物,并达到黄级或绿级。
加拿大环境保护署要求,对于合成基泥浆体系的最初乳化剂配方的一个小组分(小于13%)的变化,须作为新产品提出申请。
由于负面环境影响的可能性大,在澳大利亚不能
使用芳经>1%的油基钻井液,可使用介于无毒和轻微垂性之间钻井液,二者的半致死浓度(LC50)范围分别为>100000mg/L和1000mg/L~10000mg/L,根据活动的环境风险对钻并计划进行评价。
绝大多数国家允许水基钻并液在海上排放,但均
需得到批准,并附加限制条件。接美国环保署的规定,在墨西哥湾的排放点距离海岸不小于4.83km,悬浮颗粒相的LC50>30000mg/L,重晶石中Hg、Cd的限值分别为1mg/kg和3mg/kg,不得含有游离油和柴油,对于特定的生物敏感区还要限制排放速率口
各国普遍禁止I类和Ⅱ类合成基钻井液的海上排放,对于钻屑的排放则有不同的规定:美国和巴西禁止排放;加拿大要求优先使用水基钻井液和Ⅲ类非水溶性钻井液,使用精制矿物油(多环芳烃PAH小于10 mg/kg)的可排放,钻屑上油的目标值为6.9%(湿重)阅。
澳大利亚对Ⅲ类非水溶性钻井液钻屑排放需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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