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气技术GasTechnology doi:10.3969/j.issn.16715152.2015.06.001
关于几个燃气规范条款在工程实践中的探讨
口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518000)杨超
《城镇输配燃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33-2005)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是城镇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的两个主要规范,对保障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上述两个规范的个别条款也存在着需要改进或者需要增加补充说明的地方,对此我通过近年来在深圳市燃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践并与同行的交流深有体会,把上述规范的几个相关条款在工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探讨如下。
1《城镇输配燃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05)第2.6.2条
该条规定:路面标志应设置在燃气管道的正上方,并能正确、明显地指示管道的走向和地下设施。设置位置应为管道转弯处、三通、四通处、管道末端等,直线管段路面标志的设置间隔不宜大于200m。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每天都有很多市政道路、工地被开挖,也时不时看到由于第三方施工导致燃气管道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新闻。比如,以前深圳市某市政交通工程施工,在开挖市政道路时破坏了地下燃气管道,结果造成了周围数千居民停气的重大经济损失。而通过现场查看,就在被破坏地下燃气管道不远处几十米位置即埋设有明显指向的燃气标志,但施工挖掘机工人只会按照他们的施工内容来开挖,面根本没有去注意几十米远处的燃气标志。假如燃气路面标志埋设在施工位置20m范围内的施工区域,即使施工方人员不探查周围环境,也很容易发现20m范围内燃气地面标志,
41城市燃气2015/06总第484期万方数据
这样第三方施工开挖就很容易避开地下燃气管线,从而大大减少燃气管道被第三方破坏的事故发生。因此 2011年底,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技术规程》,规程规定燃气管道直线段应每隔 20m设置标志桩,相比《城镇输配燃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直线管段路面标志密度大幅增加。而实行2011版《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技术规程》的燃气路面标志埋设规则的燃气管道被第三方破坏的事故显著减少。
虽然增大燃气管线路面标志密度工程造价会稍微增加,但换来的确是燃气管道被第三方破坏的事故率降低,安全系数大幅增加,综合比较仍具有可行性。因此建议修改《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33-2005)第2.6.2条款,将直线管段路面标志的设置间隔不宜大于200m,修改为直线管段路面标志的设置间隔不宜大于20m,并增加燃气管道穿越市政道路的路边两侧均应设置明显路面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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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第7.1.3条
该条对聚乙烯复合管的规定:管道连接前,应核
对欲连接的管材,管件规格、压力等级;检查管材表面,不宜有碴、碰、划伤,伤痕深度不应超过管材壁厚的10%。
根据近年从事深圳市燃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的经验,一些燃气工程工地抽检聚乙烯复合PE管20℃ 静液压强度试验不合格,其中绝大多数不合格聚乙烯 PE管表面均有深度不一的划痕。而很多施工单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