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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和完善城市燃气价格形成机制中价格联动和听证制度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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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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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和完善城市燃气价格形成机制中价格联动和听证制度问题的探讨 经营与管理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 doi:10.3969/j.issn.16715152.2012.01.006
对建立和完善城市燃气价格形成机制中
价格联动和听证制度问题的探讨
口北京市燃气集团调查研究室(100035)吕森
摘要:2010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上调天然气出厂价格,2010-年11月和2011年4月,又相继两次发文要求
地方警缓调整天然气价格。由此造成处子燃气产业链下游的城市燃气企业鲁遇经营围难,送营风险增加。由于国家实行天然气价格的分级管理,造成城市燃气企业调整价格受到诸多国素的影响和条件的制约。本文从目前城市燃气价格机制和面临的形势入手,对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和完善价格听证制度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燃气价格价格联动听证
1当前城市燃气价格形成机制的特点和面临
的局面
1.1我国当前城市燃气的价格形成机制
我国当前城市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大体上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按照现行《价格法》规定,天然气价格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我国的政府定价实施分级管理,天然气产业链条各环节分别归各级政府管理。城市燃气作为城市市政公州事业,价格由城市政府管理。
(2)按《价格法》的规定,制定政府定价和政府
指导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
(3)与--般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不同,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要经过听证会程序。听证会由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1.2当前城市燃气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的分析
(1)天然气价格分级管理,价格链条传递受阻
281城市燃气·月刊万方数据
在天然气产业链条中,城市门站以前的价格由中央政府制定,门站之后的价格-—即城市燃气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制定。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的制定依据是相同的:制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但由于各级政府对这些依据的侧重点不同,往往导致价格链条各环节的不协调。最近几年,中央政府较为侧重社会成本和供求状况因素,加快了出厂价格调整的频率,同时也相应调整了门站价格:但地方政府往往侧重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和社会承受能力,对销售价格的调整持保留态度。从而造成价格调整不协调,燃气企业利益受损。
2010年上游再次调整天然气价格,由于受地方政策的制约,即使是召开了价格听证会的部分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价格未能及时顺出。
(2)政府价格调控手段单一
当前,城市政府控制燃气价格,缺乏行政手段以外的其它方法。价格法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对于城市燃气价格,城市政府在往重视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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