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7/T 5066-2016
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dry-mixed mortar
2016-10-01实施
2016-09-01发布
前 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鲁标定字【2014】10号)的要求,山东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在厂广泛调查、大量试验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直总结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立足山东省实际,对《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J/T14-056-2009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修订内容主要;取消了湿拌砂浆的内容,增加了薄层砂浆的术语和性能要求。重新规定了特种干混砂浆的符号与标记、调整了部分砂浆的性能要求、补充了干混砂浆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增加了干混砂浆用施工设备的相关要求、补充完善了干混砂浆施工与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等。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分类与标记、持术要求、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检验规则、订货与交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验收等七部分内容。
1 总 则
1.0.1 为适应发展干混砂浆的需要,保证干混砂浆的生产与施工质量,规范干混砂浆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它特种用途的于混砂浆的生产、产品验收、施工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验收。
1.0.3 干混砂浆的生产、技术要求、应用及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