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J/T 15-78-2011 备案号J 11849-2011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ivil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testing and labeling
2011-08-01 实施
2011-04-29 发布
前 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广东省标准<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规程>编制任务的通知》 (粤建科函【2007】 338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深人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内外建筑能效标识的成果和经验,以我国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依据,结合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测评程序,居住建筑测评内容,公共建筑测评内容、测评方法、报告和附录。
1 总 则
1.0.1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和公共建筑,缓解广东省能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落实国家推行的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广东省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以及实施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实施节能改造前的既有建筑可参照执行。
1.0.3 申请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建筑必须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 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应由具有相应测评资质的测评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