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J/T 15-77-2010 备案号 J11703-2010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2010-10-01 实施
2010-09-26 发布
前 言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有关国家标准,規范广东省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中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重要工程环节,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度计划的要求,编制组在调研和总结了省内外各地的应用基础上,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编写了本規范。
本規范主要技术内容是:I.总则;2.术语;3・系统设计;4.施工安装:5.调试:6・验收;7.运行与维护。
1总则
1.0.1 为了保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的顺利完成,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1.0.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投人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
1.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