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J 13-84-2006
建设部备案号∶J10857-2006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lnvestigation of Ceotechmical Engincering
2006-07-27发布
2006-11-01实施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科【2004】9号文的要求,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在编写过程中,规范编制组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认真总结了福建省几十年来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的工程实践和科研成果,进行了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与研究工作,并参考了部分省、市的地方规范,力求反映福建的地方特点。
本规范共分为十六章,集中反映了近年来勘察行业的新技术和新经验,力求突出福建省沿海软土地区和花岗岩地区的地方特色,在规范编制组全体成员的努力下,先后完成了讨论稿、征求意见稿、修改稿(1))、修改稿(2)、审查搞和报批稿。
1 总 则
1.0.1 为了使岩土工程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注重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福建省的岩土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各类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地下工程、边坡工程、地基处理、基础施工等岩土工程勘察。
1.0.3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必须坚持建设程序,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充分利用、搜集当地已有的勘察、测试资料与工程经验,应采用各种有效的勘察新方法、新设备,提供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1.0.4 本规范为地区性规范,对本规范未作阐明与规定的事项和问题,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