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T13-139-2011
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11925-2011
福建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Code of Urban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s ofFujian Province
2011-10-09 发布
2011- 12-01 实施
前 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10年第二批建设科学技术计划的通知》(闽建科函【2010】173号),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承担了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的主编工作,标准编制组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技术标准规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物业服务机构
和人员配置;4.物业承接与项目服务退出;5.物业服务内容;6. 物业服务收费;7.物业服务质量评价。
1 总 则
1.0.1 为规范福建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客观评价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促进城市住字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管理与评价。
1.0.3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服务规范和质价相符的原则。
1.0.4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