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301/T 65.7-2017 代替 DB3301/T 65.7—2011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7部分∶公共供水
2018- 02-01 实施
2017-12-29发布
前 言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由通则(第1部分)和各分则(第2至第26部分)组成。通则是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通用管理要求,可以独立使用;分则是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特殊管理要求,应与通则配套使用。
本次发布D3301/T6《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分为26个部分,以后根抓反恐怖防范工作需要,再视情增补。
—第1部分∶通则∶
—第2 部分;党政机关;
—第4 部分∶ 水利工程;
—第6 部分∶城镇燃气供储∶
—第7都分;公共供水;
—第8 部分∶燃油供储;
—第9部分。桥隧设施∶
—第10部分∶民爆物品∶
—第 11 部分∶医院∶
—第 12 部分;广电传媒;
—第 13 部分∶旅游饭店;
—第15 部分;输变电能;
—第16部分∶公共活动广场
—第17部分;危险化学晶;
—第 18 部分,危险货物运输
—第 19部分∶长论道路客运;
—第20部分∶特殊管理药品;
—第 21部分;火力发电;
—第 22 部分;电信;
—第24部分;博物馆∶
—第 26部分∶水路客运。
本部分为BR301/T 65的第7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