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533-2013
代替HJ/T 310-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蚊香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Mosquito-repellent incense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4-1-13发布
2014-3-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HJ 2533-201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蚊香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蚊香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点燃式蚊香、电热蚊香片和电热蚊香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4330-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T 18455包装回收标志GB/T 19378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28015-2011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烟尘量试验方法农业部[2007]第10号令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蚊香mosquito-repellent incense
用于驱杀蚊虫,可点燃发烟或与驱蚊器配套使用的制剂。(GB/T 19378)
3.2烟尘量soot emission load
将定量点燃式蚊香点燃后,用滤膜(纸)收集排出的全部烟尘,直至点燃完毕,收集到的烟尘重量,以mg/g表示。
3.3焦油排放量tar emission load
将定量点燃式蚊香点燃后,所排全部烟尘的乙醚提取物,即焦油成分,为焦油排放量,以mg/g表示。
4. 基本要求
4.1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工作。
5. 技术内容
5.1产品要求
5.1.1产品毒性应符合《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中规定的微毒级要求。
5.1.2产品中不得添加2,6-二叔丁基-4-甲基苯酚(BHT)、2(3)-叔丁基-4-甲氧基苯酚(BHA)。
5.1.3产品中不得添加附录A中列出的邻苯二甲酸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