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29.240.20
CCS F20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2272—2021
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规范
The code for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of 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anddistribution project
2021-04-26发布
2021-10-26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DL/T 2272—2021
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的各方职责、环境监理机构基本要求、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及方法、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及环境监理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交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环境监理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环境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环境监理相关合同等,对项目建设实行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
3.2
环境监理单位environmental superyision enterprise具备开展环境监理能力,为建设项目提供环境监理专亚技术服务的单位。
3.3
环境监理机构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department环境监理单位派驻建设项目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实施机构。
3.4
环境监理总监chief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engineer由环境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监理合同、主持环境监理机构工作的人员。
3.5
环境监理工程师specialty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engineer根据环境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环境监理总监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环境监理工DL/T 2272—2021
作,具有相应环境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3.6
环境监理员site environmental supervisor经过环境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专业知识,从事环境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3.7
环境监理规划plan of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指导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3.8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detailed rules of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明确环境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及控制要点的操作性文件。
3.9
环境监理文件document of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项目环境监理过程中,形成的环境监理技术文件和成果资料,主要包含监理通知单、监理联系单、监理巡查记录表等环境监理过程记录资料,以及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季、年)报、监理总结等环境监理工作报告。
4各方职责
4.1 建设单位职责
4.1.1 全面负责环境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4.1.2委托环境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4.1.3落实环境监理相关费用。
4.1.4审查环境监理规划。
4.1.5协调相关单位提供环境监理工作所需资料。
4.1.6落实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负责的相关事项。
4.2环境监理单位职责
4.2.1成立项目环境监理机构,落实监理人员及设施设备配备等。
4.2.2核实设计文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相符性。
4.2.3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培训,为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提供技术指导。
4.2.4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控制。
4.2.5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环境保护沟通、协调和会商机制。
4.2.6编制环境监理规划、环境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报告及其他环境监理文件等。
4.2.7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4.3工程监理单位职责
4.3.1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由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环境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本文件要求履行环境监理职责。
4.3.2按照建设单位划分环境监理工作界线,依据相关规范对环境保护设施开展质量评定及签证等工作,并向环境监理单位提供所需资料。
4.3.3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完成工程环境保护验收。DL/T 2272—2021
4.4 设计单位职责
4.4.1在设计文件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4.4.2配合建设单位,向环境监理单位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设计资料。
4.4.3环境监理机构发现工程设计、施工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时,设计单位应配合进行设计变更。
4.5施工单位职责
4.5.1在施工文件编制及施工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设计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4.5.2接受环境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参与环境监理例会,及时处理环境保护问题,并向环境监理单位反馈。
4.5.3配合建设单位,向环境监理单位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资料。
5环境监理机构基本要求
5.1 环境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合同时,应成立环境监理机构。
5.2环境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环境监理相关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及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外部环境、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确定。
5.3环境监理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
a)环境监理机构人员应包括环境监理总监、环境监理工程师和环境监理员,人员数量、专业配置应满足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需要。
b)环境监理总监应熟悉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及环境保护专业知识,经过环境监理相关培训,具备高级职称和环境监理工作经验,职责应包括:主持编制环境监理规划,审批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制定环境监理机构规章制度,签发环境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确定环境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环境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环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指导环境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
工作;出席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进行交底,授权环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组织开展设计及施工方案中重大变更及环保措施相关内容的审核;签发环境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组织并签发环境监理报告;按照合同约定参与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c)环境监理工程师应熟悉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专业知识,经过环境监理相关培训,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环境监理工作经验,职责应包括:参与编制环境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环境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环境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参与编写监理报告;完成环境监理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d)环境监理员应熟悉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专业知识,经过环境监理相关培训,职责应包括:在环境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现场环境监理工作;填写监理日志,整理监理资料;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环境保护相关原始记录;完成环境监理总监、环境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5.4环境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环境监理总监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环境监理总监需要调整时,环境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环境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环境监理总监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5.5环境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环境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设备,并在环境监理工作开展前到位。
5.6环境监理机构应在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后,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撤离施工现场。
6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及方法
6.1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6.1.1环境监理工作应包括合同签订、环境监理规划、环境监理实施及环境监理档案整理移交等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