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227—2021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Water quality—-Emergency determination of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ortable headspace/gas chromatography-mass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2-03-01实施
2021-12-16发布
生态环境部发布
HJ 1227-2021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警告∶本方法使用时要注意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危险,做好人员防护。
1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中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甲苯等 56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应急测定。其他挥发性有机物也可采用本方法进行定性和浓度估算。
在全扫描模式下, 当项空进样瓶中样品体积为100 ml、气体进样体积为 8 ml、 不分流进样,或】顶空进样瓶中样品体积为20.0ml、气体进样体积为100 ml、分流比为 40∶1,56种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1 ug/L~3μg/L,测定下限为4μg/L~12 ug/L,详见附录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32210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HJ 442.9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九部分 近岸海域应急与专题监测
HJ 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顶空进样瓶内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向液上空间挥发,被载气带入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内置吸附管中富集,经热脱附后进入气相色谱分离,用质谱检测器检测,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和保留时间比较定性,内标法定量;对于 56 种目标化合物以外的物质,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比较定性,根据其响应值与内标的响应值之比,估算其浓度。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4.1 实验用水∶ 二次蒸馏水或通过纯水设备制备的水。
使用前应经过空白检验,确认在目标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内无干扰峰出现或目标化合物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
4.2 抗坏血酸(CoHsO6)。
4.3 甲醇(CH;OH);液相色谱纯。4.4 盐酸∶p=1.19 g/ml,优级纯。4.5 盐酸溶液。
盐酸(4.4)和水按照1∶1的体积比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