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5294-2021
海关实验室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指南
Guidelines for fire protection for flammable and combustible liquids of customs laboratories
2021-11-22发布
2022-06-01 实施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和储存易燃和可燃液体的海关实验室的火灾等级分类、设计和建设、设施和设备、实验操作和管理制度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实验室易燃和可燃液体的防火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955— 2008 防火门
GB/T 27476.2— 2014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 2 部分:电气因素
GB 30000.7— 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 7 部分:易燃液体
GB 50116— 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1— 2010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 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SN/T 2294.5— 2011 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 第 5 部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南
SN/T 4495— 2016 检验检疫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范
SY/T 6344— 2017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易燃液体 flammable liquids
闪点不大于 93℃的液体。
[GB 30000.7— 2013, 定义 3.1]
3.2
可燃液体 combustible liquids
闭杯闪点等于或大于 37.8℃的液体。
[SY/T 6344— 2017, 定义 3.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