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T 10598-2020 代替 JB/T 10598—2006
一般用干螺杆空气压缩机
Dry screw air compressors for general use
2021-04-01 实施
2020-08-31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JB/T10598—2006《一般用干螺杆空气压缩机 技术条件》,与JB/T10598—2006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中英文名称(见封面,2006年版的封面);
——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6年版的第2章);
——以驱动电动机额定功率替代驱动电动机功率(见4.3,2006年版的4.2)∶
——调整并补充了空压机的性能参数(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调整了规定工况中冷却水进水温度【见5.2d),2006年版的5.2d)】;
——调整和补充了水冷空压机冷却水用量(见表2,2006年版的表2;
——增加了机组输入比功率指标值,调整了噪声声功率指标值(见表3);
——增加了压缩空气含油量增量的要求(见5.5);
——增加了空压机的机组输入功率要求(见5.8);
——增加了空压机电气安全的要求(见 5.9、5.10);
——修改了齿轮和轴承的供油温度限值(见5.14,2006年版的5.8);
——增加了润滑系统中油雾的排放要求(见5.14);
——增加了空压机冷凝液自动排放要求(见5.22);
——增加了压缩空气含油量增量的测定方法(见6.4);
——调整了型式检验的项目(见7.2.4,2006年版的7.2.4);
——删除了空压机抽样检验的内容(见 2006年版的7.3)
——调整了出厂检验的项目【见7.3.2b),2006年版的7.4.2b)】。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5)归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干螺杆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驱动电动机额定功率为15 kW~750kW、额定排气压力为0.1 MPa~1.0 MPa 的一般用固定的干螺杆空气压缩机。
结构型式与干螺杆空气压缩机相似的旋齿空气压缩机和额定排气压力不大于 1.6 MPa 的其他干螺杆空气压缩机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一般用变频干螺杆空气压缩机。本标准不适用于喷水螺杆空气压缩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