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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743-2020 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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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2-01-19 16:13:34



推荐标签: ny 蔬菜 绿色食品 绿叶 743 743 绿色食品

内容简介

NY/T 743-2020 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 NY/T 743-2020 代替NYT743—2012
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
Green food—Leaf vegetables
2020-08-26发布
2021-01-01实施
3 要求3.1 产地环境
应符合NY/T391的要求。
3.2 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应符合NY/T393的规定∶肥料使用应符合 NY/T394 的规定。
3.3 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3.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年第 75号的要求,检验方法按【IF 1070的规定执行。
4 检验规则
申报绿色食品应按照3.3~3.5以及附录 B所确定的项日进行检验。其他要求应符合NY/T1055 的规定。农药残留检测取样部位应符合GB 2763 的规定。本标准规定的农药残留量检验方法,如有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部文公告的检测方法;且其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在校测时可采用。
4.1 组批
同产地、同一品种、同时采收的绿叶类蔬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同产地、同一品种、同规格、
同批号的绿叶类载囊作为一个检验批次。超市相同进货集道、同一品种、同规格,同批号的染叶类载素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4.2 抽样方法
按照 NY/T 896 和NY/T 2103 的有关规定执行。
5 标签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
6 包装、运输和储存
6.1 包装
6.1.1 应符合NY/T658的规定。
6.1.2 按产品的品种、规格分别包装,同一件包装内的产品应摆放整齐。
6.1.3 每批产品所用的包装、单位净含量应一致。
6.1.4 包装检验规则
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的净含量不应低于包装外标签的净含量。
6.2 运输和储存
应符合NY/T1056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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