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1047-2021 代替 NY/T 1047-2014
绿色食品水果、蔬菜罐头
Green food—Canned fruit and vegetable
2021-11-01实施
2021-05-07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1047—2014《绿色食品 水果、蔬菜罐头》,与NY/T 1047—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指标;
——理化指标中修改了总糖的指标值;
——删除了总砷、甲霜灵、噻菌灵、二甲戊灵、亚础硝酸盐等项日及限量值.增加了甲胺磷、氧乐果、克白威、多菌灵、阿斯巴甜等项目及其限量值;
——修改了毒死蜱、山梨酸、胭脂红、二氧化硫等项日的限量值;
——修改了检验方法;
——补充了检验规则。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水果、蔬菜罐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水果、蔬菜罐头;不适用于果酱类、果汁类、蔬菜汁(酱)类罐头和盐渍(酱渍)蔬菜罐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