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T 3506-2020
磷虾油
Krill oil
2021-01-01实施
2020-08-26发布
1 苑围
本标准规定了磷虾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南极磷虾粉为原料,经提取、过滤,浓缩、精制等工序制成的磷虾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2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3.2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2760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
3.5 污染物指标
应符合GB 2762的要求。
3.6 微生输指标
应符合GB29921的要求。
3.7 净含量
预包装产品的净含量应符合 JJF 1070的要求。
4 试验方法4.1 感官检验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和其他干扰的环境下,先检查样品包装是否完好,再拆开包装,移取少量磷虾油于表而加中,厚度约为0.5 cm,按表1的规定逐项检验。
4.2 总磷脂
按GB/T5537—2008第一法的规定执行。
4.3 二十碳五烯酸(EPA)
按GB5009.168—20916第二法中水解提取法的规定执行。
4.4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
按GB 5009.168—2016第二法中水解-提取法的规定执行。
4.5 虾青素
按 SC/T3053的规定执行。
4.6 酸价
按GB5009.229—2016第二法的规定执行。
4.7 过氧化值
按GB509.227 2016第二法的规定执行。
4.8 水分及挥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