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285-2021 代替NY/T285—2012
绿色食品豆类
Green food—Pulse
2021-05-07 发布
2021-11-01实施
本文件代替NY/T 285—2012《绿色食品 豆类》,与NY/T 285—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一些不适用的检测方法标准及相应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意,2012 年版第 2章);
b)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 章);
c) 增加了杂质中矿物质、不完善粒、食用豆中淀粉(干基)等理化要求(见4.4.1表2.4.4.2表3);
d)修改了马拉硫磷、敌敌畏、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氟乐灵、异丙甲草胺的限量(见4.5表4.2012年版4.4表3.2012年版附录A表A.1);
e) 增加了毒死蜱、吡虫啉、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乙草胺、喹不灵和精喹不灵、多菌灵等限量要求(见4.5表4,附录B表B.1);
f)增加了铬等污染物限量要求(见附录B表B.1);
g)删除了磷化物、氰化物、杀些硫磷、乐果,六六六,滴滴涕,氰戊菊酯、氟氰戊菊酯、甲差威.抗啊威.克百威、五氯硝基苯的限量(见 2012年版4.4表3,2012 年版附录A表A.1)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豆类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豆类的干种子籽粒.包括大豆和其他食用豆类。各豆类的学名、英文名及别名见附录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