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1709-2021 代替 NY/T 1709-2011
绿色食品藻类及其制品
Green food—Algae and its products
2021-11-01实施
2021-05-07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1709-—2011《绿色食品藻类及其制品》,与NY/T1709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干海带水分限量值;
——增加了雨生红球藻粉制品∶
——增加了总虾青素和全反式虾青素测定方法;
——修改了山梨酸、苯甲酸测定方法;-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的限量值
——修改了无机砷的限量值;
——修改了多氯联苯的限量值∶
——增加了微囊藻毒素的限量值和检测方法;
——删除了志贺氏菌项目;
——修改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衡萄球菌限量值及检验方法。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藻类及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可食用藻类及其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