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JTS 196—12—2017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17年9月1日
制 订说 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4年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交办水【2014】130号)要求,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开展了《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编制工作。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是通过调研和专题研究,总结我国码头油气回收设施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经验,广泛征求行业内外的意见和建议,借鉴国外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标准及经验,并结合我国油码头建设发展需要制订而成。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等。
由于我国码头油气回收设施的建设起步较晚,目前国内建成项目较少,实际运行经验不足,因此本规范作为试行标准发布。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中第4.1.9条和第7.1.4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