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TS 155-2019 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19年6月1日
修 订说明
本规范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18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办水函【2018】1019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ITS 155—2012)的基础上,通过总结我国沿海港口、内河码头的岸电工程的实践经验,结合国内外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反复修改而成。
《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JTS 155—2012)自实施以来,规范和指导了我国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在绿色港口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港口岸电建设、应用的要求,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和我国码头岸电设施建设需要,规范岸电设施系统设计技术标准,推进沿海、内河码头岸电设施的建设进程.对《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JITS 155—2012)进行了全面修订。随着近年来岸电技术推广应用,"码头岸电设施"在行业内已形成共识,将规范名称调整为《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本规范共分6章和4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码头岸电系统、岸电设备、典型泊位岸电设施等技术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扩大了原技术标准的适用范围;
2.增加了码头岸电设施的电压等级;
3.补充和完善了内河码头岸电设施技术要求;
4.提出了典型泊位的码头岸电设施。
本规范第1.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