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AS-EL-09:2021 建材领域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为指导建材领域实验室认可的申请和评审工作,规范建材领域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表述,特编制此说明。
1.2 本文件适用于建材领域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认可申请,建材相关的其它领域也可以参考执行。
1.3 本文建材领域主要是∶水泥及其它胶凝材料,混凝土、砂浆类材料,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墙体、屋面和地面材料,防水材料,涂料产品,胶粘剂,建筑密
封材料,混凝土结构加固材料,建筑物保温材料及其系统,管网材料,建筑木材,建筑板材,石材/岩石,建筑玻璃,水泥混凝土制品,建筑防腐材料,建筑幕墙和门窗,土工,土工合成材料,路基路面材料,支座及伸缩装置,材料有害物质,等等。
2 建材领域检测对象类型
2.1 建材领域检测能力的推荐分类详见表 1。针对一些特殊的、或少量的材料,可根据其主要检测方法、或用途归入已有的材料类别中。
2.2 如果某大类申请检测方法标准较多,可以将该大类拆分为若干二级子类(表1 中第二大类)。但类别不宜拆分过细,如掺合料不宜再拆分出粉煤灰和矿粉两个类别出来。
2.3 如果某类检测方法标准申请较少,可以将大类适当合并,如将"紧固件"并入"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胶粘剂、建筑密封材料合并为一大类。如果某类检测方法标准申请较多,可以将大类进一步拆分,如把支座从土工、路基路面材料大类中分列出来,等等。
3 建材领域检测能力范围表的填写要求
3.1 以申请机构为准,多地点实验室应分地点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