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06-03-02
机械木工(2020年版)
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
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机械木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机械木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机械木工
1.2 职业编码
6-06-03-02
1.3 职业定义
操作木工机械,将木材加工成木制半成品或成品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噪声,存在一定的粉尘。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能力,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有良好的形体知觉及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强。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 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28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24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