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T 5571-2020
电力系统光通信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preliminary design of power system optical communication
2021-02-01 实施
2020-10-23发布
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电力系统光通信工程方面设计工作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缩略语,初步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材料清册,设计图纸和工程概算书。
目 次
1 总则 …………………………………………………(1)
2 缩略语 ……………………………………………………(2)
3 初步设计说明书 …………………………………………(4)
3.1 概述 ……………………………………………………(4)
3.2 系统现状及存在问题 ……………………………………(5)
3.3 业务需求分析……………………………………………(5)
3.4 光通信系统部分…………………………………………(6)
3.5 光通信线路部分…………………………………………(8)
3.6 光通信站土建及电气部分 ………………………………(10)
4 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13)
4.1 编制要求 ………………………………………………(13)
4.2 编制分项 ………………………………………………(13)
5 设计图纸 …………………………………………………(14)
5.1 图纸目录 …….….….…………….………………….……(14)
5.2 图纸内容 ………………………………………………(15)
6 工程概算书 ………………………………………………(18)
6.1 概述 ……………………………………………………(18)
6.2 编制原则及依据…………………………………………(18)
6.3 投资分析 ………………………………………………(19)
6.4 工程概算 ………………………………………………(19)
本标准用词说明 ………………………………………………(21)
附∶条文说明 …………………………………………………(23)
1 总 则
1.0.1为统一规范电力系统光通信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调度机构、各级办公大楼、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改建光通信工程。其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的要求应符合本标准。
1.0.3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应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规定。
1.0.4 初步设计文件应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宜采用标准化和通用化设计。
1.0.5 初步设计文件应详细说明设计中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说明其技术的优越性、经济的合理性和本工程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