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 ICS 29.240 P62
备案号:J2899-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 5598-2021
海底电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preliminary design for submarine power cable
2021-07-01实施
2021-01-07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1.0.1 为了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满足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交、直流海底电缆新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其他电压等级海底电缆新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设计文件应遵循国家及其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规定,并应贯彻国家各项技术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批示。
1.0.4 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以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
1.0.5 设计基础资料应准确、可靠。设计基础资料若有变化,应重新取得新的资料,并对设计内容进行复核与修改。
1.0.6 海底电缆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0.7 对设计中的重大问题,应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并提出推荐方案。
1.0.8 设计文件宜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书;2 图纸;
3 主要设备材料清册;4 概算书;5 勘测报告;6 专题报告(必要时);
7 工程需要开展的试验研究项目立项报告。1.0.9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初步设计文件应充分表达设计意图,内容完整齐全,文字说明清楚,图纸清晰正确,各级签署齐全;
2 说明书、主要设备材料清册和概算书宜按 A4版面印制;3 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包含所有分项的设计文件及概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