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751-2007代替NY/T751-2006
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
Green food-Edible vegetable oils
2007-12-18发布
2008-03-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NY/T751-2006《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
本标准与NY/T751-200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表2中将加热试验(280℃)、冷冻试验(O℃冷藏5.5h)和色泽三项指标增加了“如已颁布实施了相应食用油品种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按相应标准三级品的要求执行”,烟点改为≥205℃;
——增加了净含量的要求;
——运输和贮存改为“按NY/T1056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